【简况】 2008年,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事编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完善市人事(机构编制)网,增加咨询、投诉功能,宣传人事人才编制政策。编印《中山市人才工作文件汇编》、《中山市人事人才政策问答》各8000份派发给人事部门及企业。
【人才交流管理】 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监管,批准成立龙腾大学生就业市场,成为全市首家专门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的专业人才市场。批准成立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三合人才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景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年检和消防安全检查,对人才市场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实施事前监督和全程监管。2月举办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暨毕业生供需见面会,4月举办装备制造业大型人才交流会,5月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6月举办夏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暨专业镇人才招聘会,10月举办首届中高级人才预约招聘会暨留学人员交流会,12月举办人力资源交流会等,全年引进各类人才49126人。放宽非国家干部身份高层次人才入户条件,准入年限由原来连续在中山工作5年减至2年,办理非国家干部身份高层次人才入户申请79人。发放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105万元,工资外津贴36.2万元。打造高端人才服务平台,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中山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办理《聘用人才工作证》5人、人事代理2736人。办理干部调动1858人,其中市外调入943人,市内调动530人,调出市外385人。
【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就业困难,印发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设立大学生就业市场,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实施毕业生服务周活动,组织全市大规模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会;举办未就业毕业生岗前培训班,为2006年以来的165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免费岗前培训。举办以“投身社会,造福桑梓”为主题的就业论坛,印发《给高校毕业生家长的公开信》和开设高校毕业生家长论坛,帮助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办理毕业生报到7864人,其中博士23人,硕士246人,本科3226人,大专以下4369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依章管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博士,发放专项经费45.1万元,推荐市中医院、明阳电器、中智药业、健康基地等4家单位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其中明阳电器公司获批成为中山第四家设站单位。加强高级专家的选拔和管理,向省推荐吴步宁等4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候选人,其中吴步宁获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引进特津专家1人,全市特津专家达37人。成立市应急救援专家库,入库专家61人。强化职称管理,重新设立高校和高职中级评审委员会,完成18个中、初级评委会委员的调整及增补。组织4862人(申报高级617人、中级1845人、初级2400人)参加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或认定。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举办高新技术研修班55期,2200多人参加;组织公修课培训班5期,培训考核1100多人。
【公务员管理】 加强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及时更改系统信息。上半年组织65个单位和部门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设置职位356个,报考人数2963人,录用291人。疏通“出口”,批准3名公务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改进考核方式,实行层级考核,年度考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419人,确定优秀等次6366人、称职(合格)等次31609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15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8人、不定等次421人,未参加考核188人。举办各类公务员培训班80期,培训1.1万人次。在市委党校举办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1期,培训政工领导250人;在广州举办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1期,培训106人。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员培训及考试。开展中山文化名城建设、《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山党史》等专题培训。健全机关雇员制,组织招录雇员230人。组团到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学习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管理先进经验,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调研,为完善规范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管理做准备。受理干部涉及人事争议来信41件,来访39人次。办理干部因公出国(境)政审2537人次。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和调整市直事业单位、镇区中小学津贴补贴,开展卫生医疗系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政策为10283名符合条件的离退休(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职)费。做好28934名在职人员和8470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统发。全年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369人。
【军转干部安置】 按政策规定接收安置军转干部46人,其中计划分配45人(团职7人,营职以下36人,专业技术干部2人),自主择业1人。计划安置随军家属21人。制定《中山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行计划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货币安置20人。培训43名2007年安置的军转干部,帮助掌握公务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和维稳工作,全市600多名企业军转干部无发生越级上访及其他群体性事件。
【机构编制】 撤销市人民法院,设立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原市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增设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将市文联、社科联原挂靠市委宣传部改为独立设置。将市外事局与侨务局合并,组建市外事侨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与市建设局合署办公,改为独立设置。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规范派驻镇区的机构设置。交通管理所改为交通分局,管理体制不变。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原在镇区设立的所全部升格为分局。除公安分局保留正科级建制外,镇区其他分局和司法所一律规范为副科级(开发区为正科级),67个基层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各镇区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立投资服务中心、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节能监察中心、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二人民医院、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等事业单位。加强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完成纳入2007年度法人年检范围的583家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情况。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23家,变更登记148家,注销登记25家。
【中山人事工作改革开放30年】 30年来,中山的人才引进由空白跃上周边市的前列。2006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2007年,制定《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中山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设立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每年投入1500万元,用于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拔尖人才管理及人才信息库建设等,建立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服务工作站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制定《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建立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集体户和各镇区人才公共户的通知》、《中山市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优化人才引进政策环境。在24个镇区设立“人才公共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先入户后就业的政策优惠,入户对象的学历由研究生降至本科生;改变过去只限干部身份才能入户的做法,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家干部身份人才入户中山。对强优企业、装备制造业、东部开发、新农村建设、专业镇急需引进的人才,不受地域、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的限制,超常规引进。全市人才总量121.86万人,占中山总人口的43.52%。受过中专以上专业教育或取得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有58.63万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年均增长20.25%。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人才大幅增加,其中高级职称6049人,中级职称32648人,初级职称109735人,35岁以下人才占人才总量的92.1%。
2007年8月,在火炬开发区创建首个留学人员创业园(开发区园区)。创业园区规划占地面积216亩,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包括投资大厦、数码大厦、科技大厦、孵化中心大厦,为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在中山创业提供综合性平台,为中山的经济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重视培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向省和国家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候选人,奖励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坚持年度考核在职特津专家。把发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平台并加强管理。2002年10月,成立中炬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3年11月,成立市人民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6年6月,成立中山大桥化工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8年7月,成立中山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市共有30位博士入站,在站博士16人,其中留在中山工作6人。
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范公务员登记、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建立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凡进必考”,采用考生考官“双抽签”办法,确保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平公正。按“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建立公务员德、能、勤、绩的年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促进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1998年,在板芙镇和市国土局试行干部竞争上岗。2001年,推行市直机关和镇区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胡中华 杨佐)
附:2008年市人事局领导名单
局 长:郑均源(8月止) 萧剑忠(8月起)
副局长:李伟康(11月止) 黄海波 梁金娣 刘大明(11月起)
2008年市编委办领导名单
主 任:郑均源(8月止) 萧剑忠(8月起)
副主任:陈坚帜(12月止) 黄志国(12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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