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与编制管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市县乡镇机构改革的部署,开展新一轮的机关机构改革。在认真调研各单位、各镇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中山市市级党政机关改革方案实施意见》、《中山市镇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等5个政策性文件,指导和规范机构改革。8月底,除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机关外,市直各部门和各镇区机关机构改革均已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改革后,在机构设置方面,市委市政府机构共设45个,其中市委部门9个,市政府部门30个,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6个,减少机构20个,精简30%,全面清理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撤销78个机构,保留和新设立60个机构(其中党群系统26个,人大系统1个,政府系统33个);在部门内设机构方面,由原来的432个减至365个,减少67个,精简15.5%;在人员编制方面,全市行政编制由3152名减至2531名,精简20%,其中市级机关由1698名减至1329名,镇区机关由1454名减至1192名,部门领导职数由257名减至212名,精简比例为18%,中层领导职数由774名减至693名,精简比例为10.5%。
【公务员管理】 会同市委组织部全面推行市直机关和镇区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的竞争上岗工作。在全市76个单位中,3310人参与1047个中层领导职位的竞争,参与率超过98%,竞争比例超过1:3。这是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竞争上岗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经过竞争,初步形成了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机制,全市共提拔393名正副职中层领导干部,有149名原正副职中层领导干部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大部分中层领导干部按照公务员管理的要求进行岗位轮换,改善中层领导干部的知识、文化、年龄结构,提高了整体素质。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的任务和要求,对30个市政府工作部门、6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和24个镇区重新调整设置了公务员职位。全年共办理329名正科级公务员的任免,进行任职资格审查162项。办理22名公务员的辞职手续,辞退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2名。
【毕业生接收和人才交流】 全年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386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37人,本科生1484人,专科生1048人,中专生1296人。为2000年2402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市外调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共20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8人,中级职称80人,初级职称68人,未评职称29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8人,本科学历115人,大专学历53人,中专学历以下29人;市内调动220人;调出市外73人。建立人才聘用制度,为173名在中山工作的高层次市外户籍人才核发《人才聘用证》,享受与中山户籍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3月18日,建成中山市人才信息网,至年底访问量达13万人次,取得了很大的社会效益。2001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170090人,比上年增加了22045人,其中固定人才增加了7810人,聘用人才增加了14235人。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增加自主择业方式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全年接收转业军官27名(其中团级4名,营级以下20名,专业干部3名),安置26名,自主择业1名。安置1名随迁家属和14名中山驻军的随军家属。
【干部培训】 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85期,参训人数4162人,登记发放各种证书2412本。其中举办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班2期,236人参加;举办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1期,106名在1999年10月1日以后晋升的正副科长参加;举办公务员计算机更新知识培训11期,377人参加。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的培训考核,举办《计算机知识》培训班45期,《创造力开发》24期,发放继续教育证书2120本。首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对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进行复验,为429名通过复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出具《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年度考核】 按照分类考核和一级考一级的原则,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395人进行了2000年度量化测评考核,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4362人,称职(合格)等次26103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84人,不称职(不合格)17人,不定等次830人。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了离岗培训。
【政策法规与人事仲裁】 认真组织人事干部学习政策法规,开展2001年全市人事执法检查工作。在总结“三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中山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实施方案》,推动人事系统的法制建设。市人事局被评为全省人事系统“三五”普法先进单位。根据中机编[2001]22号文,于6月13日挂牌成立中山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至年底调解并受理4件人事争议案件。
【工资福利】 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分别从2001年1月起和2001年10月起,2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在职人员平均每月共增资226.53元,机关事业离退休(职)人员人均月增资174.3元。从2001年7月起,对市直机关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职)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和年功补贴,共办理4788人。为9123名已转制的原市属公有企业离退休干部核发补充养老保险。办理正常干部退休873人,发放死亡干部抚恤费34人、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196人,核发批准出境定居离职4人,开展正常性工人技术等级考核94人。
【人事综合计划管理】 市人事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工商局联合调查全市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人才状况,调查范围涵盖全市9200家企业。全年办理在职人员工资变动23786人次,办理人员入册1082人,人员减册1597人。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减册、转册和合并单位人员的合册工作,完成年度编制、人事信息和干部统计工作。
【招考录用】 根据省下达的增人计划指标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于200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开展了2次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地方民警的工作。经过公开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2次共接受符合报考条件者1833人,通过省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国家录用公务员的程序,为市直机关、镇区机关、工商、技监、地税、药监等系统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共63家招录了331名国家公务员和93名地方民警。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全年共受理审核2527人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其中申报高级资格248人,中级1294人,初级985人。办理1295人初次认定资格的审批及发证工作,其中中级15人,初级1280人。办理260名省外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发证工作,其中高级职称39人,中级107人,初级114人。接受12464人参加各类考试的报名,其中报考职称资格7个专业共9213人,报考执业资格10个专业1081人,职称外语考试1451人,卫生考试719人。认真做好考试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全年共组织各类考试19场,没有出现重大的违纪事件。组织开展职称外语4个班共276人的考前培训工作。陈跃龙、黄锡群、翟汉球3人被国务院批准为2000年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人才市场】 分别于2月3~4日和11月24~25日在市松苑中学举办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中山市人才交流会,两届共有492个(次)用人单位进场设摊招聘人才,有14582人次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人才进场应聘。经过供需双方见面和双向选择,拟调进或聘用6251人,当场同意接受且已发函办理手续46人。完善和加强常设型人才市场管理,全年为用人单位提供摊位1034个(次),为20208人次提供职位推荐,比上年增加6%。
【政审工作】 全年办理干部公务出国(境)政审3680批,共12530人次。办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因私申请出境探亲、留学、定居政审18人。
【内设机构调整】 经过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市人事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挂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综合计划科、公务员管理科(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培训教育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人才管理开发科、工资福利科。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编委办主任由市人事局局长兼任。内设行政机构编制科和事业机构编制科2个职能科室。(廖珂明)
附:2001年市人事局正、副局长名单
局 长:蔡玉媛
副局长:李伟康 容仲贤
2001年市编委正、副主任名单
主 任:蔡玉媛
副主任:黄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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