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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7》 【成文日期】2016-12-31 【点击率】746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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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概况】 2016年,中山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升级为主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突破,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平安中山、法治中山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推进基层治理建设,信访案件数、群体性问题数、不稳定因素数量以约每年15%的比例逐年下降,全市刑事发案数比上年下降50%以上;通过法治途径解决纠纷的行政复议案件数、法院立案数、仲裁案件数、人民调解案件数上升10%。中山市司法局驻东区博爱五路68号。
【强制隔离戒毒】 2016年,市司法局直属单位中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简称“市强戒所”)实现“无逃脱、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所内吸毒”的安全“六无”,连续18年安全无事故。落实安全研判、现场直接管理、重点人员夹控等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常态化。完成消防管网改造和围墙防逃网、楼道防跳网建设,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全年新收治戒毒人员899人、解戒1243人。通过社会戒治、心理戒治和文化戒治等方式,开展教育矫治工作。对戒毒人员开展亲情帮教和社会帮教活动,18批次1003人次受惠,与“甘露春天”心理培训中心合作,完善心理矫治室工作,对13例重点人员和精神障碍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在所戒毒人员心理档案建档率100%。对2013-2015年从市强戒所解戒的1282名中山籍戒毒人员进行跟踪回访和情况摸查。10月,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门诊部进驻市强戒所,巩固“所院合作”模式。做好入所体检、疾病筛查、主动巡诊等工作,每周邀请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疾病专家到所为在戒人员开诊。
【基层人民调解】 2016年,市司法局督导各司法所落实日常排查制度、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制度和特殊时期“零”报告制度。“春节”“两会”“G20峰会”等特殊期间,到社区、村居、企业、学校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滚动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全年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纠纷1104次,预防矛盾纠纷707宗,受理纠纷3835宗,调解成功3814宗,调解成功率99.45%,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探索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协助市住建局成立物业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指导部分司法所创建环境保护纠纷和教育事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基层派出所设立治安纠纷调解室,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至年底,全市共成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755个,建立医学会、法学专家库共2个,有专家400人。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督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五有六统一”(“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纠纷调解及回访记录簿、有纠纷调解的统计台账、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工作场所即调解室(庭);“六统一”即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和人员配置等情况。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2期,约700余人参加培训。
【法治宣传教育】 2016年,中山市印发《“七五”普法规划纲要》,并配套制定“谁执法 谁普法”和公益普法等制度。3月,市司法局启动“七五”普法·共建和谐中山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整合政法系统、执法部门、律师协会等单位资源,建立中山市典型普法案例库和发布制度等,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和公益性以案释法活动。开展专项法治普法活动,针对春节后外来务工人员的“返工潮”举办就业服务系列惠民普法宣传活动,针对电信诈骗高发势头在全市开展“防诈骗·懂防范”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利用“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加强新媒体普法力度,7月18日至9月18日,利用“中山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开展首届“新中山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4期,通过发红包、送话费、积分奖励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共吸引12万人次参与。品牌普法栏目《法律天地》连续开播10年,集电视节目、网站、微信和普法志愿者于一体,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开展社会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打造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以“全民禁毒百日宣传”活动和“大收戒”行动为契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2013-2016年,市强戒所接待学校、企事业单位进所警示教育2300多人次,派员前往各中小学校开展禁毒宣讲40场。6月,中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成立有讲师20人的禁毒宣讲团,全年共深入学校、厂企、社区以及其他组织举办禁毒讲座11场;参与各级普法部门举办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广大市民传播禁毒知识,并利用“中山戒毒矫治在线”网站开展网络禁毒戒毒普法宣传,帮助中学生和广大市民形成远离毒品的防范意识。
【律师管理】 2016年,市司法局做好年度律所检查考核工作,实地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57家,集中整顿看守所前乱派发卡片行为,对问题突出的6个律师所和5名律师逐一进行警示约谈。加大对律师、律师所违法违规投诉案件查处力度,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备案报告制度,全年共处理查处投诉案件7宗,收到律师所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备案125宗。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加强与市两级法院、两级检察院、市看守所等单位沟通交流,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工作。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诚信红黑榜”,梳理2010年以来的行政处罚信息,并在市级信用平台和局网站双公示,供社会各界监督查询。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2016年,市司法局推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经验,联同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制定《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全民参与矫正社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镇区建成社矫中心投入使用,并完成购买社工服务。坚持监管与教育并重,完善落实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间均不少于八小时的“双八”制度、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严重刑事犯罪发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6名社区服刑人员押解执行。培育社区矫正专业性、服务性机构,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至年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共有74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水平。联同团市委凝聚社工、志愿者和社会资源,为全市在册25周岁以下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情感关怀、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服务。全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60人,累计解除910人,在册人数1253人,进行社会调查评估51起,帮教率100%,社区矫正和安帮人员无重新犯罪。
【法律援助】 2016年,市司法局健全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便民措施,与市民政局、残联、商会、社工组织等机构合作,完善法律援助点建设,建成镇区工作站24个,居家养老中心联络点30个,村居联络点277个。优化升级法律援助点援系统平台,在石岐区、西区、小榄镇等8个镇区设置首批点援机平台,申请人可通过电子查询系统检索功能对法援律师信息进行了解并选择律师。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组建完成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组成的法律援助评估专家库,建立局领导旁听重点法援案件机制,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以抓好十件民生实事关爱老人工程法律援助工作为主线,组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至年底,全市有200名法律援助联络员为全市各村(社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咨询、指引等服务。全年市司法局直属单位市法律援助处(简称“市法援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98件,其中,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案件472人次。
【公证服务便民措施创新】 2016年,中山市公证机构将工作重点向西区旧城改革、贫困户扶贫资金入股、全市农村土地确权、教育局升学派位等重要民生领域拓展。探索和拓展公证法律服务的便民方式,主动为有困难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全年全市办理公证55780件,公证援助案件3件、为企业提供公证服务1385件、上门办理公证890件;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2053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7654件,担任法律顾问4128家。 推出高龄老人免费遗嘱公证服务,全市5家公证处共为1165名8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187500元。11月1日开始,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延伸至中山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为参加活动的老人提供“温情遗嘱”服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出证。创新推出代取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服务,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与市公安局建立常态合作机制,从9月20日起,全市公证处试行主动为申请人提供办证延伸服务,由公证处承担取证工作,提供有(无)刑事记录查询服务,简化群众办理有(无)刑事处分公证的流程,免除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加具意见环节。探索“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石岐公证处、菊城公证处推出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网上预约办证等系列网上公证服务,具体项目内容包括出生、未婚、学历、学位等常用公证项目,缩短市民办证等候时间。4月13日起,5家公证处分别在港口镇、民众镇、坦洲镇、东凤镇穗生村委会、小榄镇新市社区等群众需求较集中的社区开展“送公证下乡”的便民服务活动5场,现场受理公证、宣传公证业务知识、发放便民服务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
【司法鉴定】 2016年,市司法局建立司法鉴定诚信档案,增加社会监督透明度,制订《中山市司法鉴定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收集、汇总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诚信信息。结合实际细化操作程序和要求,严把审核关,保证司法鉴定工作正常运作。全年全市11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501宗。
【基层法律服务】 2016年,市司法局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全年全市村(社区)顾问律师共为社(村)居审查合同1023份,提供法律咨询5575人次,提供法律意见326次。与市教体局、团市委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嵌入全民博爱行动中,为群众提供多渠道的社会矛盾解决途径。与市委组织部、市两新党工委联合开展党代表结对律师联系党员群众工作,发挥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司法考试】 2016年,中山市司法考试报名人数1576人,比上年增长31.3%,创历史新高;参加考试考生1263名,到考率80.1%。设定中山市实验中学为考点,共有标准考场53个,备用考场1个,并首次实行考生不能自备文具入场,由司法局统一配发文具的“净考”模式。全市149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为11.64%。
【“五位一体”格局创新戒治方式构建】 2016年,市强戒所构建“五位一体”格局破解“戒治难”问题,创新戒治新方式。改革探访模式,将亲情交流方式由“全所统一组织”改为由“五个管教大队分别组织”,探访时间由全所每周2天改为每周每大队安排1天,放宽范围,延长时间,简化手续,并将对话话筒由“一对一”改为“一对二”“一对三”,提高探访交流效率,稳定戒毒人员思想情绪。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矫治工作,引导戒毒人员树立孝道感恩的价值取向;成立读书、书画、球类等兴趣小组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与市国学促进会合作共建“国学修身实践基地”,帮助戒毒人员提升文化涵养。借助异地商会、行业协会的社会资源,开展解戒后就业安置、捐助困难家庭等帮扶活动,发挥乡情激励和乡党互帮的正能量作用;主动与基层司法所、社工机构、商会组织和其他社会戒毒机构联系,邀请联众社工、小榄镇政府等机构和团体开展帮教,疏导在所戒毒人员心理健康和就业渠道。
【律师服务“进企业”工程】 2016年,中山市实施律师服务“进企业”工程,助推本地企业在“新三板”上市。与市金融局达成“共推金融法律服务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战略合作协议,组建重点工程法律服务团,开展走访金融机构、银行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组织研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运用等法律服务产品,调研了解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各阶段的法律需求,引导律师参与企业品牌化经营和服务新兴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与市食药监局探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服务工作,起草律师服务“放心食品工程”法律服务工作方案。针对法律服务需求新型化、高端化趋势,引进高学历、具有新兴高科技、国际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建设等专长的律师人才,落实法律服务人才奖励或补贴标准,增强律师法律服务力量配置。全年全市共有12家律师所、30名律师以及3名实习律师申报加入金融法律服务专家库。
【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 2016年,市法律援助处(简称“市法援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市居家养老中心联络点30个和村居联络点277个均配置联络员1名,为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提供法律咨询,向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反馈有需要申请法律援助代书、代理的业务。联动相关部门,在市福利院、救助站、各镇区居家养老中心、市政府接访大厅、市妇联、市看守所、市边防支队、劳动仲裁院、心苑社工中心等设立法律援助点,延伸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在涉及老年人医疗、赡养、财产、继承等领域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规范和完善各级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标准,在市法援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内设有值班律师咨询前台、接待室以及残疾人无障碍通道,配备法律法规、老花镜、常用急救药箱、饮用水等多种便民设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水平。至年底,全市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件,全部案件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提高服务效率,简化老年人法律援助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专属法律服务热线电话“88363148”保持畅通,24个镇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开通维权热线;依托新媒体推行即时服务、预约服务,做到咨询服务全覆盖。利用“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向老年人宣传法律援助,发放《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手册》等法律手册和资料,引导老年人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援助维权的意识。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和“两微”(“两微”即微信和微博)新媒体,扩大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宣传范围,与中山报业公交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共同策划制作法律援助微电影《曙光》,就老年人因赡养费纠纷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等事项加以宣传,在全市800多辆公交车移动电视中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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