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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2015)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6》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1508次

【司法行政概况】 2015年,中山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以法治意识和实践,抓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普法引领、民生服务、社会治理、队伍建设等工作,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实现新发展。市司法局驻东区博爱五路68号。

 

【强制隔离戒毒】 2015年,中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简称“市强戒所”)实现“无逃脱、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所内吸毒”的安全“六无”目标,连续17年安全无事故。全年共收治戒毒人员1025人,解戒657人,在所人数最高峰时达1486人,超容16%。通过加强市强戒所所内防控、与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合作等措施,在病患多、疑难杂症多、危重病患多的情况下,未发生涉医疗安全事故。市强戒所建成室内警体训练场、防逃网、消防管网改造、单独管理室、巡逻通道等设施。

 

【基层人民调解】 2015年,中山市各司法所落实日常排查制度、定期研判报告制度和特殊时期(指“春节”期间、“两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中共十八大五中全会”等)“零”报告制度。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与各部门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至12月底,各基层司法所排查纠纷1041次,预防纠纷570宗,受理矛盾纠纷3740宗,调解成功3709宗,调解成功率99.17%,防止民事案件转刑事案件18宗。各镇区司法所协调当地特色产业、企业和异地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泸州商会、江苏商会、江西赣州商会、福建商会、宜宾商会、古镇灯饰产业相关异地商会等13个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法治宣传】 2015年,中山市普法办公室通过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观看专题汇报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24个镇区和8个市直单位(抽查)进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完成电视专题汇报片制作、“六五”普法工作成果展、档案整理、汇报材料撰写以及检查点部署安排等工作。开展中山市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山”法治宣传和“法治助转型 促发展”系列活动、编写《中山市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手册》、研发青少年趣味学法用法“迷宫”产品,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纳入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项目。3月,启用集“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电影播出,法治图片展示”于一体的发光二极管“LED”多功能法治宣传车3台。

 

【律师工作】 2015年,中山市有律师事务所84家,新增3家;执业律师812人,增加85人。继续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模式,全市村(社区)顾问律师为村(社区)居审查合同932份,提供法律咨询4178人次,提供法律意见813次,代书263次,参与谈判签约62次,举办法治讲座和培训225次,调解纠纷351件,协助处理群体敏感性案件58件,参与法律援助案件47件。8月,市司法局制定《中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8—12月,在全市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分集中教育、基层实践、总结提高3个阶段。推进律师诚信体系建设,7月,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山市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8月,市律师协会制定《中山市律师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细化执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执业信用等级及评定标准、程序、运用等规则。全年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7628件,担任法律顾问4349家。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2015年,市司法局根据特赦工作要求,核实全市符合特赦资格的人员共27名,其中未成年人24名。与市综治办、社工委、禁毒办联合制定《矫正社会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在石岐区、火炬开发区、小榄镇、大涌镇、港口镇、三乡镇6个镇区设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中心,至8月14日,所有试点镇区完成场所建设工作并挂牌运营。7月,制定《中山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完善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服务中心位于博爱五路68号的市法律服务大厅首层,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是对全市社矫对象和刑释人员教育矫正、心理矫治、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安置、信息化监管的常设管理服务机构。全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519人,累计解除3115人,在册人数1403人(其中缓刑1367人,假释26人,暂予监外执行11人),重新犯罪2人。与团市委研究制订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互通制度,实现工作联动。从2014年下半年起,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3名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15年,全市在册安置帮教人员6177人,帮教率100%,重新犯罪3人。

 

【法律援助】 2015年11月2日,中山市2015年“惠民生、促和谐,共圆中国梦”法律援助宣传月暨“中山市12348法律公益进万家平台”正式启动,在全省率先建设起集“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站、微信、短信为一体的“法律公益进万家”平台。该平台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政务监督、协调联动为一体,提供法律服务渠道和普法宣传路径,从全市82家律师事务所挑选400名执业律师组成12348平台志愿律师队伍,律师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接平台实现24小时常态化服务。至12月底,“法律公益进万家平台”共接听来电咨询5666人次,市法律援助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69件。9月16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中山市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943.5元/人/月调整至1071.1元/人/月。8月,市法律援助处制定《中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力度,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9月,市司法局会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流浪乞讨人员和老年人法律援助惠民措施的通知》,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健全特定人群的便民服务机制。市法援处展开案件质量回访、旁听工作,全年完成旁听及案件质量回访13件,其中民事案件4件,刑事案件9件。

 

【公证服务】 2015年,全市有公证处5家,公证从业人员115人。10月,中山市公证行业开展为期1个月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为满8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市公证协会制定《中山市公证行业开展老年人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方案》,并统一印刷遗嘱公证宣传资料,在市司法局官网、中山日报社、中山电台等媒体发布活动信息,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公证处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征地征迁等政府工程开展工作。为推动珠中江高速公路征迁工作,全市各公证处共办理486件张贴征迁公告、补偿公告公示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协会与国土部门协调,解决办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年全市办理公证总数51330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7523件,涉外民事公证23273件,经济类公证10534件。

 

【司法鉴定】 2015年,中山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编辑整理全国、省级、市级司法鉴定登记管理、教育培训、执业道德规范以及投诉处理等文件,印制100本《中山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手册(第一辑)》,派发给协会理事会成员、协会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及全市11家司法鉴定机构学习。全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337宗,其中法医类司法鉴定案件3147宗,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案件154宗,文书鉴定案件17宗,司法会计鉴定案件19宗。

 

【基层法律服务】 2015年,中山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民事诉讼案件55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9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1家,代办公证1件,见证974件,法律咨询5796人次。全市有基层法律工作者59人。

 

【司法考试】 2015年9月,市司法局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中山考区的考务工作。采取无线电监测、金属探测仪安检及身份证阅读器核验身份证等证件的手段,维护考区公平公正考试环境。全市报考人数1192人,实际参考人数944人,参考率79.2%;165人通过考试,通过率13.8%。

 

(郑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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