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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2013)
【作者】中山年鉴编撰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4》 【成文日期】2013-12-31 【点击率】1813次

【司法行政概况】 2013年,中山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平安中山、法治中山建设,在全省率先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均衡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打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品牌,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中山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驻东区博爱五路68号。

 

【强制隔离戒毒】 2013年,中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落实场所安全稳定防控机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年内组织防逃、防暴乱和急诊重症病员处置等预案演练10余次,常规安全检查12次、防台风专项安全检查1次,整改安全隐患18处。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配合完成“大收戒”阶段性任务,做到对戒毒人员随到随收。针对老、弱、病、残戒毒人员增加的情况,调整人员分布,购置并发放生活卫生物资,制定场所危急重病症戒毒人员救治和戒毒人员所内死亡处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年内妥善处置2名戒毒人员正常死亡事件。将部分戒毒学员分流转送至增城、南丰、江门所。通过调整警力、增加床位、补给物资等措施,发掘收治潜力。全年收治戒毒人员1932人,转送其他场所996人。推行启发式、引导式、自主式、参与式教育,实行周课堂教育日制度,开展脱瘾训练,注重心理矫治,加强职业技术培训,31名戒毒人员通过汽车维修技能认证考试并获得证书。中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被评为市“全民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人民调解】 2013年,市司法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司法所发挥调解网络优势,对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滚动排查,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领域,对排查出的纠纷登记造册,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全年排查纠纷隐患1008宗,调处矛盾纠纷3238宗,成功调解3179宗,调解成功率98.18%。深化大调解工作机制,通过与多部门联动联调,有效调解神湾某公司员工罢工、大涌环卫工人死亡赔偿等矛盾纠纷。在“无医闹”城市建设中,加大对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的指导力度,并与公安、卫生、法院等部门衔接,采取纠纷调解与医学常识宣传、法制宣传、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相结合的方法,妥善处置一批重大医疗纠纷。全市医调委受理医疗纠纷37宗,成功化解36宗。以行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模式,处置外嫁女股权配置、红利分配等权益纠纷。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市首家机动车交易、旅游纠纷、教育事务纠纷调解组织相继成立。全年新建调委会71个,其中行业性专业调委会32个。

 

【法制宣传】 2013年,市司法局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为契机,丰富普法内容,强化普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年印发《中山普法》9期共19.49万份,《中山日报》法制专版刊出8期,接受教育群众90万人,举办法制宣传讲座280场。开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法制电影下乡、“全民守法,平安中山”年度普法系列活动。举行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及中小学生普法知识书画大赛,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法律宣传活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组成禁毒教育宣讲团走进中小学开展禁毒宣传教育,11个镇区24所中小学校3.35万名中小学生接受宣讲教育。创新普法方式。以网络微博、QQ群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3月19日,开通普法手机报,通过彩信方式免费向市民发送普法宣传信息,全年制作发送18期,受众面达350多万人次。开展法治镇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开发区海滨社区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中国移动广东中山分公司、益华百货等8家企业被评为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律师工作】 2013年,中山市有执业律师706人,实习律师116人,律师事务所71家。其中,执业律师达15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18家,17家律师所获市规范管理律师所称号。律师积极参政议政,8名律师当选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0名律师获聘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5月18日,“法律公益进万家”短信平台开始运行,由120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利用手机短信将法律公益咨询覆盖网络用户,收到咨询短信4000多条,回复率达90%。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全年律师为社(村)居起草修改村规民约33条,提供法律咨询4252人次,提供法律意见583次,举办法制讲座213场次。通过与市公安局、第一市区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二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改善律师会见、律师进法院安检、律师阅卷方面的问题,建立良好联络机制。6月7日,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中山律师学堂在起湾南道138号成立,聘请10名专家学者为导师开展教育培训,举办专题法律讲座10次。全市律师全年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1667件,民事诉讼代理案件10614件,经济诉讼代理案件2076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0401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974家。市公职律师所信访接待工作由大厅接访延伸至陪同市领导接访。

 

【法律援助】 2013年,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提升咨询接待质量,选派具有律师资格或相应法律专业素养人员解答咨询,增加值班律师人数,规范接待和受理制度,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提供便捷优质服务。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监督管理水平,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落实调解优先原则,采用非诉讼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办案效率。完善案件质量评查、跟踪检查、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案件办理的全程跟踪监督。新设驻市信访大厅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与信访工作无缝对接。完善与公检法机构的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指派法援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的工作指引。全年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03宗,其中刑事案件990宗,民事案件313宗,代书30件。“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听电话咨询4593人次。

 

【社区矫正】 2013年,市司法局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指引》,统一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标准,明晰“未按时间报到”和“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的定义,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和各工作环节。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出入境备案制度,防止社区矫正人员非法出境。提高执法水平,对被告人、罪犯开展基本信息、监管环境调查,客观准确地向审判机关、服刑地提供调查资料。全年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建议书》8份、《收监执行建议书》1份,均被人民法院采纳。2013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28人,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共1081人,解除矫正782人。

 

【安置帮教】 2013年,市司法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关、安置关、帮教关工作,确保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无缝衔接。与市公安局实现信息共享,堵塞监管漏洞,防止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全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06人,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2.3%。

 

【公证工作】 2013年,中山市各公证处主动介入市重点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如火炬公证处为翠亨新区交通建设征地办理清点果树的证据保全公证,菊城、桂山公证处为当地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办理现场监督、证据保全公证,石岐公证处为市“139”重点文化项目工程办理拆迁证据保全、选房、补偿款提存等公证事项。建立健全公证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公证业务指导委员会会议制度及公证疑难案件研讨制度,统一各公证处办证程序。各公证处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石岐公证处开展“我在家门口办公证”活动,菊城公证处将下午办证时间提前到13:30时,桂山公证处为公证申请人提供节假日预约服务,火炬公证处简化办证流程。全年全市办理公证总数44072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3679件、涉外民事公证20246件、经济类公证10147件;公证涉及标的额96.01亿元,公证费收入4225.82万元。公证办证总数、公证涉及标的额、公证费收入3项公证业务指标比上年增长12.57%、30.33%、29.11%。

 

【司法鉴定】 2013年,市司法局制定司法鉴定人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司法鉴定申报程序。加强对机构和鉴定人申请、转所、注销的审批,严把审核关,全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438宗,业务收入630.38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 2013年,中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民事诉讼案件38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22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83家,代办公证4件,见证1200件,法律咨询6380人(次)。

 

【司法考试】 2013年9月14-15日,国家司法考试中山考区的考试工作举行。通过采取无线电监测、金属探测仪安检及身份证阅读器核验身份证证件等手段,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作弊行为,维护考区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全市报考人数1192人,实际参考人数为944人,参考率为79.2%;165人通过考试,通过率13.8%。

 

【中山市率先在全省启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 2013年3月,市司法局探索构建有中山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中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五年规划》(简称“《规划》”)及实施方案,12月26日,市府办印发《规划》,标志中山市率先在省内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市司法局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在镇区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均衡城乡法律服务资源,鼓励律师到镇区设律师所,增加镇区公证办证点,11月15日,古镇办证点挂牌成立。推进品牌建设,各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一镇一品”活动,坦洲镇成立“老镇长”调解室,东区启动调解片长责任制,东升镇新设流动调解室等。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全市有18个镇区政府向律师购买法律服务。其中港口、南朗、东区分别与律师所签订相关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市律师协会以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团市委提供“尚法修身”服务。

 

【中山市设立首家镇区常驻公证办证点】 2013年11月15日,中山市在古镇镇设立首家镇区常驻公证办证点,该办证点设在古镇镇政府第二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由市菊城公证处负责设立,以其名义受理公证业务、出具公证文书和从事与公证业务相关的工作,受理古镇、横栏等镇区的国内民事、经济及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业务。该办证点的设立帮助企业降低商业风险,通过办理商标、专利权、购物证据保全等公证,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保障交易安全和督促民事行为的正确履行。

 

【全市首家镇级教育事务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 2013年6月14日,中山市首家镇级教育事务纠纷调解委员会在阜沙镇成立。调解员由阜沙司法所、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以及各学校、幼儿园的相关负责人组成,承担教职工、师生、教师之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全市首家机动车交易调解委员会成立】 2013年6月28日,针对机动车买卖纠纷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山市首家机动车交易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在西区鸿源机动车交易市场挂牌成立。由专业的机动车交易勘察人员组成调解员,能运用专业知识及时调解与机动车交易相关的矛盾纠纷。

 

【中山律师学堂(修身学院)成立】 2013年6月7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中山律师学堂(修身学院)挂牌在起湾南道138号成立。学院聘请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尹绪忠等10名专家学者为修身导师,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座谈和网络沙龙等形式,组织全市600多名律师开展修身活动,内容涵盖法律实务、党建工作、卫生保健、社交礼仪、心理调适、反腐倡廉和社会管理等多个方面。学院先后举办商务合同涉税问题、律师在仲裁中的角色定位、新民诉法等专题讲座5次,分别邀请广州仲裁委副主任、法学博士王小莉,晋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高级顾问聂绍辉等专家授课,提升中山市律师队伍整体素质。

(陈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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