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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200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0》 【成文日期】2009-12-07 【点击率】1895次


简况】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以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工作重心,推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工作。全年共有36个集体和221人次获省市级表彰。其中,市司法局被评为中山市第八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市法援处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市公证处被评为全国文明公证处。

劳教工作】 4月,市劳教所开展为期6个月的执法管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日常考核,以制度管人管事。1月1日开始,依法直接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全年收治强戒人员978名。制定《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调整、充实管教力量,改造收治环境设施,探索药物治疗、心理矫治和康复教育“三位一体”的科学治疗方法。坚持以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为中心,探索教育改革方案,逐步健全教育矫治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普及学员心理测试,实现难改人员的教育转化率达100%。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改善车间劳动环境,完善生产设施,加强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等方式落实整改措施,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加大资金投入,建成农业观光走廊、养鸡场、屠宰场等生产场所,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03.15万元,学员的猪肉和蔬菜供给率达98%。劳教场所连续12年实现安全“六无”(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所内吸毒)。

人民调解】 1月,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管理科。4月,成立市人民调解中心,修订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标准,完善人民调解立案制、工作流程、人民调解机构和工作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结合重大节日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建立排查调解处理记录制度,加强分析研究,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根据纠纷的性质和调处的难易程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类处理。做好群体性事件的调处,针对港口镇民主村、石岐社区等上访事件和西区长洲、沙朗等多宗群体性事件,综合运用调解、普法、法援等多种方式进行调处。全年共调解纠纷439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30件,涉及人数9041人;防止民间纠纷激化7件,制止4起群体性械斗事件。

基层司法行政】 各司法所与劳教所、监狱、看守所和派出所联合建立回归人员电子信息资料库,把“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作为重点排查对象,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预防和杜绝该类人员重新犯罪。全市有刑释解教人员5985人,其中刑满释放2107人,解教3878人,总安置就业率78%,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按照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筹备中山市社区矫正启动工作,成立中山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办公室,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方案及运作程序等,收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266人的基本情况资料。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将管理职责由基层科调整至公律科,制定《中山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规定(暂行)》和年度考核标准。全年,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民事诉讼193宗;非诉讼法律事务1673宗;法律咨询2926人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25.5万元。

法制宣传】 办好《中山普法》、《法律天地》、《中山日报》“法制园地”栏目等宣传项目,独立法制宣传节目《法律天地》每周播出1期,每期10分钟,全年共播出104期。策划“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开展主题游园活动,拍摄影视公益广告,策划“法治中山”论坛,举办法制文艺晚会。4月开始,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和幼儿教师队伍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全市24个镇区和市辖120个单位近3万名公务员(公职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

法律援助】 降低法律援助受援条件,扩大受援范围,原规定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上浮50%,下岗工人、零就业家庭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适当放宽援助条件。开展“南粤春暖行动”,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指申请人或办事人到市法援处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办事时,首位接洽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或办事人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凡是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在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手续不全或者未能及时办结的,需要补充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有关具体事项,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办事人,同时告知申请人自己的姓名、联系电话,方便下次来联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应当主动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开承诺制度、援调结合等制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9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经调查问卷显示,群众对法律援助事项的知晓率达67%。全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8宗,接待群众来访3732人次,接听来电咨询5809人次,“148”电话热线咨询5006人次。

律师工作】 全市律师采用诉讼和非诉讼的方法,依法解决各类纠纷,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2143宗,律师费收入1.22亿元,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强化律师监督管理,以管理促服务,创新管理措施,制定并实施新设立律师所合伙人(负责人)、新领证律师谈话制度、书面承诺制度等,开展创建规范管理律师所活动,提升律师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市律师行业征税方式由查征改为代征,降低全市律师税负。协调公安机关,为有需要的律师所购买身份证识别器,减低律师见证的法律风险。探索建立与法院的协商机制,加强律师与法官的交流。7月1日起,安排律师在市劳动仲裁院义务值班,印制《聘请代理人须知》单张并免费向市民发放。

公证工作】 市公证机构与明阳电器、完美公司等名优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帮助企业办理融资借款、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公证,开拓业务,渡过金融危机难关。树立执业为民理念,做好涉及就业、就学、三农等民生领域的公证服务,完善办证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开展专项公证质量检查活动,互相通报虚假申请办证信息,提高公证质量。全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39919宗,公证费收入2674.9万元。

组建全市首支专职调解员队伍】 3月,按照市政府印发的《中山市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各镇区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组建了一支由269名专职人员组成的调解队伍。专职调解员94%以上为大专以上学历,并在上岗前全部接受为期7天的培训。为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专门出台《中山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试行办法》和《岗位目标考核实施意见》。6月后,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纠纷1196宗,占全市同期调解数的50%,成功率98%。

多措并举缓解办公证难问题】 2009年,新增设2个公证处,全市已有4家公证处,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设在市区、小榄镇、火炬开发区和三乡镇,初步完成公证机构的合理布局。市司法局制定《中山市法律服务机构代办公证业务的方案》,探索基层法律服务所代办公证业务的新途径。采取根据公证申请事项分流办案、尽量多派号、局机关干部去公证处轮流值班等措施,缓解群众办公证难问题。

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整合全市律师资源,成立由90名律师组成的中山市律师服务企业工作团。组织律师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以座谈会、专题讲座、法律意见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全市律师共走访企业5000家,为工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万人次,为300家企(事)业、政府机关提出法律意见500条。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移动广东中山分公司等9个单位共同承办维护企业稳定、应对金融危机法制宣传系列活动,策划法制文艺进企业、企业员工法律知识竞赛、定期发布普法短信等十大专题活动,宣传国家鼓励、帮扶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企业经营者和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全年各镇区共举办法制讲座、培训142场次,参训人员15万人,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313场,约200万名群众参加活动;派发各类宣传资料61万份。

全国第一个乡镇普法网站】 全国第一个乡镇级专门普法网站——小榄普法网于2008年7月正式开通。该网站联合中山市各司法、执法部门,汇聚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普法资源,着重以图片说法和视频析法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并聘请律师在线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网站主要栏目有政务公开、依法治镇、普法展厅、普法视频、基层普法、法制论坛、法律服务、普法队伍、普法档案、公众参与、律师答疑等。小榄普法志愿者和法律工作者在该网站共同组建小榄普法“即时聊天”(QQ)群和小榄普法志愿者社区,“QQ”群有成员166人。全年,网站点击率达200万人次。2009年,由全国普法办公室主办的中国普法网开辟了“普法网站推介”栏目,对全国57个优秀普法网站作重点推介,其中小榄普法网是第六个被推荐的网站,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受到推荐的乡镇级普法网站。(江 涛)

附:市司法局领导名录
局 长:林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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