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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2000)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1 【成文日期】2000-12-06 【点击率】1914次


【劳动教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连续3年实现了“四无”(即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无重大生产事故)。全年新收容劳教人员比上年增长3.3%,超负荷收容约60%,劳教人员全年政治教育入学率100%,成绩优良率达85%。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全年有58人领取了市劳动局颁发的等级证书。积极开展文化教育,提高劳教人员的文化素质,有26人参加了教育学习,25人获得市教委颁发的脱盲证书。全年解教679人,其中提前解教92人。2000年,市劳教所先后被评为部级生活卫生达标先进单位、全省劳教系统全面工作先进单位、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管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四无”先进单位,被市司法局评为全系统先进集体,被团市委和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及市司法局授予中山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市劳教所入所大队被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1人记个人二等功,3人记个人三等功。


【普法宣传】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农村普法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外来劳工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和学者为市委常委中心学习组及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农村工作与民主法制建设等专题讲座,配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农村领导干部培训班,共上法制专题课14场,400多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了学习。8月,组织全市3.5万多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全年共举办各镇区法制宣传讲座46场,1.24万多名骨干参加了普法教育。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两法”)知识骨干培训班,全市各镇区教办主任、中心小学校长、主管德育工作的中学校领导及市直学校校长和部分德育课教师250多人参加了培训。开展对失足青少年帮教活动、社会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活动、中学生法制夏令营活动和“两法”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全市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外来劳工开展读一本书、参加一次培训、参加一次考试、领一个合格证的学法活动,全年共举办外来劳工法制学习班50多期,20多万人参加了学习,占外来劳工的75%,发放外来劳工法制教育读本近10万册,印发试卷20多万份,发合格证10多万个。2000年,中山“三五”普法工作通过了省普法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宣教科周振云被省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20周年(1979~1999)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称号。


【法学教育】2000年,建立了成人法学教育、培训各级司法行政干警的法律培训中心,举办各类干部业务培训11期,有350多人次参加。全年共有411人报名参加法律自学考试,其中法律本科146人、法律专科232人、律师专科33人,共报考1020科次,取得单科合格证书者1002人。


【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全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案件175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04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认真做好协办公证、办理法律见证、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办理经济调解协议书等工作,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市有人民调解委员会531个,调解人员2652名,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889件,调解成功率达99.4%。通过调解,防止群体性上访58件728人次,防止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件,防止群众性械斗4次。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全年共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123期,参加培训2982人次。


【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初步建立市、镇(区)、村(居)三级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加大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帮教工作的力度,使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早日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新人。全年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98人。


【律师工作】为多家转制的国有企业提供立项、可行性报告、设计方案框架、起草合同与章程、成立公司等法律服务,有效地推动国企改革。认真调查取证,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和设计工作方案,通过非诉讼或诉讼方式,为农村合作基金会和高科技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追回了贷款,协助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拓展非诉讼法律事务,从简单的法律见证延伸到代办商标、专利、税务登记、房地产转让、涉外婚姻调查、项目谈判、草拟公司章程等公证事务,洋三、正日、中元、香山等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全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诉讼辩护代理406件,民事诉讼代理1248件,经济诉讼代理81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8037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925家,为单位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6.4亿元,非诉讼业务标的达21.3亿元。2000年,千里行律师事务所记集体三等功,3个所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赵琼律师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全国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辩手奖、中山代表队获团体第二名。


【公证工作】积极为政府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为市国土房管局的土地使用权招标、市财政局采购中心的采购招标以及公共汽车公司出租汽车营运证照经营权招投标等提供了良好的公证服务。积极开拓公证服务的新领域,拓展了办理抵押贷款、消费贷款、楼宇按揭、婚前财产、股权转让、提存公证等业务领域,为中山的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认真调查核实案件,全年外出调查2880人次,拒绝为资料不实的事项作公证,保证公证的质量,维护政府的声誉。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3.17万件,比上年增长25.6%,其中涉外经济公证5720件,增长77%,涉外民事公证22106件,增长15.5%;国内经济公证2357件,增长55.4%,国内民事公证2031件,增长12.6%。2000年,市公证处被评为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20周年(1979~1999)有突出贡献先进集体,2人分别获记个人三等功和被评为市级优秀中共党员。


【法律援助和“148”法律咨询工作】2000年,抽调2名业务骨干到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了千里行律师事务所的8名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与两级法院协调好关于指定律师辩护的有关事项,与团市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了市法援中心青少年权益部,推行联络员制度,专门聘请了民政、劳动、工会、妇联、残联、市人大、政府信访办、投诉中心、市两级法院以及新闻媒体的有关人员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拓宽法援案件的受理渠道。加强对案件办理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办两级法院指定刑事辩护案件124件,比上年增长29.2%;接办民事法律援助案件92件,增长2.5倍,接受群众咨询1500多人次,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长。2000年9月,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有突出成绩先进集体,律师胡文坚和郑周鹏被评为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并被省厅推荐为司法部表彰的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加强“148”法律咨询专线服务工作,动员千里行律师所的10多名律师参与“148”专线值班,随时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有3500多人次来电咨询。(谭彦清)


附:2000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长:欧万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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