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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201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8》 【成文日期】2017-12-31 【点击率】830次

【审判概况】 2017年,中山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44万件,比上年增长18.48%;审结10.05万件,增长19.33%;法官人均结案284件,增长9.65%。年内,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省法院授予集体嘉奖,是全省获奖的2个中级人民法院之一;立案一庭获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民三庭获“2016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驻东区兴中道17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简称“市第一人民法院”)驻东区博爱五路62号,辖火炬开发区、三乡、坦洲、沙溪4个人民法庭;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简称“市第二人民法院”)驻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辖黄圃、东凤、古镇3个人民法庭。

 

【刑事案件审判 】  2017年,中山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668件,比上年下降0.64%;审结6104件,下降0.94%;判处罪犯7033人,增长1.35%。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合作,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故意伤害等犯罪2225件,判处2620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恶意欠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危害民生权益犯罪,判处139件305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80件,判处1176人。依法惩治危险驾驶(醉驾)犯罪,判处1507件1508人。依法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5件,判处38人,其中审结省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10件10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宽严相济等要求,在生效判决中对420名严重刑事罪犯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1360名轻微刑事罪犯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对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民商事案件审判】 2017年,中山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91万件,比上年增长3.98%;审结5.53万件,增长8.79%;一审解决争议标的211亿元,增长19.11%。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2374件;审结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房地产案件8266件,调解群体纠纷案件450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6263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452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562件。对当事人扰乱庭审秩序、提交虚假证据等妨害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行政案件审判】 2017年,中山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569件,比上年增长67.25%;审结2047件,增长60.42%。加强协调和解,行政相对人调解撤诉663件,占行政案件结案总数的32.39%。调解中山宇宙精密金属加工公司、中山广盛运动器材公司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行政决定系列案197件,维护中山市企业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秩序。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实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选派资深法官到市行政机关座谈授课、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司法执行】 2017年,中山市两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4.07万件,比上年增长24.8%,执结3.45万件,增长45.55%。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执行、规范执行等活动,采取悬赏执行、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等措施,全年追究刑事责任26人,司法拘留153人,罚款75.2万元,限制出境64人次,限制高消费1.21万人次,纳入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6万人(个),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树立司法权威。推进涉诉资产网络拍卖工作,全年成交额24.2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02亿元。

 

【司法改革】  2017年,中山市深化以法官员额制为基础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有员额法官287名,占在编人员总数的47.6%。加强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定期分析通报员额法官办案数量、质量等情况。明确全市法院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权限,集中在办案一线的司法人员占85%以上,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法官对案件质量、裁判结果终身负责。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改革后直接由主审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总数的99%以上,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普遍下降。实现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确保入额法官必办案。

    年内,中山市深化以社会化方式解决审判辅助事务改革。市第一人民法院探索“对内集约化、对外社会化”的管理创新模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把辅助性、操作性事务外包给社会市场,该项改革举措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编纂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一书,获《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专题报道。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制度改革。简化裁判文书,扩大“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适用范围。创新“门诊式”“要素式”庭审模式,组建速裁快执团队4个,提高办案效率。开展刑事案件速裁,审理周期平均缩短7天,市第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繁简分流改革示范法院”。

 

【审判监督】  2017年,中山市两级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配合市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调研,向人大专题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司法改革等工作,办结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各2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协助省法院走访中山的部分省人大代表,通过采取走访、座谈、邀请视察、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形式,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办理检察建议,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与检察机关共同研究问题,保证准确有效执行法律。接受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并改进工作。

 

【司法保障服务】 2017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为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为翠亨新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处置“僵尸企业”案件,受理破产案件91件,出清落后产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21件。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9件,判处20人。开展“环保风暴”专项执行,依法关停排污企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发送司法建议11份,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等活动,选派资深法官到校园、企业作法治宣讲48场次,举办模拟法庭审判39场次,法治教育5万人次。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健全诉前联调暨“预立案”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年调处各类纠纷4148件,自动履行率100%。在原有99个诉前联调工作站基础上,与市总工会、市保险业协会成立劳动争议、保险纠纷工作室。加大诉讼中调解工作力度,诉讼中调解、撤诉结案15627件,调撤率30.51%。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17年,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7.87万件(含旧存1.98万件),比上年增长15.66%;结案5.63万件,增长16.74%,法官人均结案418件,受理总量在全国3079个基层法院中排第7名、结案数排第13名。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125.41亿元。探索“对内集约化、对外社会化”管理创新模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一书,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全国各地法院及检察院、政法委等单位101批次498人来院交流学习,获《人民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专题报道“中山经验”37次。年内,市第一人民法院获评为“全国繁简分流改革示范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成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官黄剑烽获评为“全国法院办案先进标兵”,谢欣然获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7年,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32万件(含旧存7872件),比上年增长20.54%;新收3.53万件,增长12.66%;办结3.4万件,增长21.72%。入额法官人均结案485.83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80%,办案质效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开展“雷霆行动”4次,执结案件300件,收取执行款500万元,执行和解2877万元,拘留38人,罚款5人。“法院+交警+保险”联合调处模式成效良好,全年调处交通事故1621宗,诉前联调经验获《人民日报》刊发推广。法官郭宁获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称号。

2017年中山市两级法院收结案情况表

单位:件
  刑事 民商事 行政 审监 赔偿 执行 执异、执非、行非 申诉、申请再审 总计
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648 9623 691 134 6 1261 115 166 12510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3204 35532 1874 7 3 35889 2129 45 78676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816 23970 4 10 0 16114 247 17 43168
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总数 6668 69125 2569 151 9 53264 2491 228 134354
其中新收案件数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79 8615 623 120 6 939 45 146 10953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971 26369 1681 6 3 25765 2045 44 58878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569 18455 4 6 0 14037 216 15 35296
两级法院总计 6119 53439 2308 132 9 40741 2306 205 105127
结案数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97 8042 667 118 5 653 73 145 10182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969 28177 1376 6 2 21692 2043 37 56296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538 19053 4 8 0 12185 213 15 34008
两级法院总计 6104 55272 2047 132 7 34530 2329 197 100486
未结案数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1 1581 24 16 1 608 42 21 2328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35 7355 498 1 1 14197 86 8 22380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78 4917 0 2 0 3929 34 2 9160
两级法院总计 564 13853 522 19 2 18734 162 31 33868
注:执异指执行异议,执监指执行监督,行非指行政非诉执行。

2017年中山市两级法院案件统计表

序号 案件类别 年份及增减率 (%) 受理案件数 (件) 结案案件数 (件) 结案率(%〉
1 民商事案件 2017 69125 55272 79. 96%
2016 66477 50805 76.42%
增减 3. 98% 8.79% /
其 中 婚姻家庭、 继承纠纷案件 2017 2936 2374 80. 86%
2016 3705 2128 57.44%
增减 -20.76% 11.56% /
合同纠纷案件 2017 49435 38688 78. 26%
2016 46331 33790 72 93%
增减 6. 70% 14. 50% /
权屈、侵权纠纷案件 2017 16724 14209 84. 96%
2016 17441 14887 85. 36%
增减 -4. 11% -4.55% /
2 刑事案件 2017 6668 6104 91.54%
2016 6711 6162 91.82%
增减 -0. 64% -0.94% /
3 刑政案件 2017 2569 2047 79. 68%
2016 1536 1276 83.07%
增减 67.25% 60. 42% /
4 赔偿案件 2017 9 7 77. 78%
2016 3 3 100%
增减 200.00% 133.33% /
5 执行案件 2017 53264 34530 45. 55%
2016 36223 23724 65. 49%
增减 47.04% 45. 55% /
6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2017 228 197 86. 40%
2016 194 171 88. 14%
增减 17.53% 15. 20% /
合计 2017 134354 100486 74. 79%
2016 113398 84209 74. 26%
增减 18.48% 19. 33% /

(岳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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