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9年,全市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6593件,办结37858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6.8%和14.1%,结案率81.3%,解决标的总金额60.5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受理案件5251件,办结4706件,分别上升14.6%和11%。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82件,为全省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倍。
【刑事案件审判】 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开展刑事审判,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3593件,刑事判决生效3258件503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750人。把握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适当增加对非监禁刑的适用。全年对418名被告人判处缓刑,比上年上升32.3%。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
【民商事案件审判】 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3725件,比上年上升24.5%,解决诉讼标的金额42.8亿元。全年办结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涉及民生的案件9215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件5505件,为11962名工人追回拖欠工资3482万元。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731件。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探索和完善民生案件的速裁机制,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各类案件14750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53.4%。加强对城乡统筹发展、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引发纠纷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实行“三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护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受理农村经济承包、土地租赁等案件131件,审结63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探索建立综合保护知识产权新模式。全年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10件,比上年上升65.78%。依法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审结该类案件367件,比上年上升97.31%。9月,广东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化解群体性纠纷,依法处置广东博文学校股权纠纷案、南光世民房产公司拖欠紫马岭村民土地出让金案以及“12·10”横栏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等群体性纠纷案件。全年办结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2421件,涉及当事人10379人。
【行政案件审判】 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功能,稳妥处理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行政案件,依法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审结行政纠纷案件398件,其中协调化解行政纠纷案件85件,行政协调和解率21.35%。
【司法执行】 加强与公安、海关、银行、国土、工商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从基层干部中选聘首批42名协助执行联络员,主要负责协助法院执行案件,对需要见证的执行行为提供必要的见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协助法院代为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代为张贴执行公告、代为通知案件当事人等工作。全年执结案件10872件,执结标的总金额17.4亿元,执结率73.4%,执行到位率50.5%,分别比省法院高出8.4和20.5个百分点。市中院总结出阳光透明促和谐(执行公开)、人文执行创和谐、执行救助求和谐、加强制裁保和谐、调解疏导助和谐、执行协调固和谐的“六步和谐执行法”经验被省法院向全省推广,市中院执行局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配合珠中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加强与珠海、江门两地法院的配合与协作。9月,三地中级法院在中山签订《珠中江区域执行协作框架协议》,成为全省法院中首个由中级法院牵头签订的区域执行协作协议。
【审判监督】 全市法院审限期内结案率99.8%,比上年上升2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申诉率、信访投诉率比上年分别下降0.3%、0.4%和0.2%。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受理对各类案件监督的意见建议和提案49件,全部办结。
【市第一人民法院】 市一院坚持“规范、监督、严律、奖惩、和谐、平安”的治院思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8473件(含旧存6362件),结案22792件,未结案件5681件,结案率80.04%。全院113名法官人均结案201.7件。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339件(含旧存73件)5141人,审结3170件4796人,结案率94.94%。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6308件(含旧存3722件),审结12892件,结案率比上年上升11%。加强调解工作,全年调撤案件5214件,调撤率42.9%。做好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保障中山经济创新与发展。2009年,民三庭正式挂牌成立,专门审理这两类案件,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48件、涉外商事案件200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067件(含旧存2443件),执结6146件,结案率76.19%,申请标的总额10.3亿元,实际执结标的4.76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6.23%。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开展两个阶段的“清案”行动,清理积案10683件,其中财产积案338件,全部执结,无财产积案10345件,执结9735件,清案率为94.1%。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18.85%,下降1.53%。开展法制宣传,召开公开宣判大会3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法官给学生上法制课,促进学校的法制教育。2009年,市一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市第二人民法院】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3689件,审结11175件,存案2514件,结案率为81.63%。受理民商事案件8792件,审结7517件,结案率85.5%。创设温馨调解室、庭前预约调解制度、“三个十分钟”(庭前调解十分钟、庭中调解十分钟、庭后调解十分钟)、心理透视法、情理共融法、案例剖析法等调解新方法,提高调解效率。全院全年调解撤消各类民商事案件3177件,调撤率为42.26%。受理执行案件4769件,申请执行标的31.18亿元;执结3530件,实际执结标的27.26亿元,执结率74.02%。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集中执行行动5次,拘留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51人次,执行到位金额2.73亿元,执行到位率47.14%。加强执行和解工作,全年执行和解各类案件711件,占执行结案数的20.14%,实现债权4710.86万元。加大民生保护力度,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565件,执行到位标的902.4万元。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联查速执组结案543件,执结标的2238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平均结案周期不足40天。变现(把非现金资产和有价证券等换成现金)组处置不动产64宗,汽车、摩托车32辆,其他动产36批,实现债权8052.18万元。全院全年受理民事案件 8786件,知识产权案件60件,行政案件133件,申请再审案件1件,执行案件4769件,公示催告599件,支付令1件,不予受理案件18件,受理、办理诉讼保全案件588件,协助外地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约30份,协助外地法院诉讼保全约10件,处理来信19件,群众来访接访15批25人次。(郑一慧)
附: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院 长:黄鉴初(7月止) 潘 墀(8月起)
市第一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院 长:严一林
市第二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院 长:黄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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