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部门和法官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树立“案件就是社会矛盾”的审判理念,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增进和谐,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说理,耐心解释,善于劝服,减少矛盾激化。执行局在执行荣辉电子(中山)公司、三乡镇慈航玩具厂、乐天学校等案中,成功解决拖欠工人工资和纠纷问题,给企业创造生存空间,使企业起死回生。
【案件调解】 7月,举办两级法院调解经验交流会,推动调解工作。全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比上年增加15.7个百分点,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率和执行案件当事人自愿和解及自动履行率上升。引导和督促审判人员做好调解、和解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全院调解结案369件,调解率31.62%。民一庭10位审判人员有7人的案件调解率逾30%。民二庭实行“三调方针”(庭前调、庭上调、议后调),调解撤诉率比上年增加3.9%,个人调解率达38.64%,其中一审案件调解率达50%。民三庭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和审判规律,创新调解方法,形成整体合力。全年调解(含和解撤诉)案件89件,调撤案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64%,在2006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作调解经验介绍。民四庭将理与法结合、法与情相通、情与理相融,因案而异,灵活调解,审结案件(不含公告送达案件)调撤率60%,含公告送达案件达34.6%。行政庭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共同分析原因,寻找对策,确定具体措施,做到维护与监督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89件,其中达成和解撤诉10件,占11.2%,调撤民事案件60件,占受理案件14%。审监庭克服再审案件当事人年久怨深、调解难度大等困难,在审结的57件再审案件中,调解结案13件,经调解撤诉55件,调撤率达38.89%。由于调解率提高,服判息诉效果明显,信访部门全年接待群众来访215次295人,比上年减少372次537人,分别下降63.4%和64.5%,其中集体上访8件,减少11件。
【刑事审判】 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和毒品犯罪。被告人李彬行骗行为败露后,持刀刺死被害人,手段极其凶残,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和危害极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被告人顾忠堂等3人,冒充军警人员持枪抢劫,致17人被害,涉案金额10多万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涉黑”犯罪性质,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全年审结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42件296人。
审理被告人黄洪意挪用公款案、被告人周观胜等4人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案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23人,依法惩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件2人。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原则,杜绝冤、假、错案及超期羁押和超期审限,全年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64人次。审理2名利比里亚籍被告人诈骗案,开庭前依法为被告人聘请翻译人员,保护其诉讼权利。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考虑未成年人易于矫正、可塑性强的特点,寓教于审,对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判处或缓刑,体现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宣告缓刑8名未成年被告人。执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第45条规定的“死刑犯家属会见”制度。执行死刑前,做好与死刑犯家属联系沟通及安排会面的工作,保证死刑犯在被执行前与家属见面。部分外省的死刑犯家属由于经济困难,无法及时赶到会面,本院购置专用手机给死刑犯与家属通电话,死刑犯张朝宇与家人通电话后非常感动,并表谢意。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579件,审结572件,结案率98.8%,刑事判决生效149件281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共228人。
【民商事审判】 民事案件个体利益性突出,当事人矛盾尖锐,群体诉讼案件人数众多,涉及农民、农民工、病患者或伤残者等弱势群体,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全年审结劳动争议538件,交通事故216件,建设工程84件,房地产合同11件,婚姻家庭94件,人身损害赔偿(含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72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比上年上升15.7个百分点。
各类商事案件包括加工承揽、借款、保险、票据、公司及股权等范围,涉类型多,领域广,专业性强,呈现“三上三下”特点:即收案数量上升、结案数量上升、调撤案件上升,判决案件下降、改判案件下降、发回案件下降,实行庭前调、庭上调、议后调“三调方针”。原告曹新民上诉市宏阳有机化工有限公司阮国伟欠款纠纷案,经庭前调解3次,双方达成协议并兑现。审理格力、创维、美的及华帝燃具有限公司、德国百灵有限公司等各类知名品牌,外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案14件,涉外民商事案件141件。审理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驰名商标认定、诉前禁令等新纠纷案,收案200件,比上年增加1.9倍。全年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15件,比上年增加65件,受理破产案件8件(含旧存7件),审结3件。买卖合同货款纠纷125件,占总量的62.81%。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793件,审结2529件,比上年分别下降13.3%和16.9%,结案率90.5%,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46亿元。
【行政审判】 通过对行政审判,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管理、制度或执法中的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分析原因和寻找对策,确定具体措施,做到维护与监督并重,赢得理解与支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审结行政案件89件,通过调处及动员等工作,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撤诉的10件,占总案件数的11.2%,审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件。
【审判监督】 依照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追求实体公正。对案情复杂,年代久远的案件,反复调查核实。如台湾升倚建设有限公司与原市服务大厦土地转让款纠纷案,已经13年,双方当事人对是否汇出100万元土地款争执不下。主审法官到深圳龙岗信用社、中山工商银行等调查6次,核查清楚,为案件审判奠定基础。审理市康大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中,该公司法人代表人大造舆论,企图施加压力,干扰审判。该案被列为本院年度重要案件,经合议庭多次评议,最终认定康大公司不具备申请国家赔偿确认的主体资格,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驳回该公司的确认申请。4月11日公开宣判,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本案的审理情况。经《南方日报》、《中山日报》等报道后,澄清事实,平息谣言,以正视听,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2007年,首次确立听证制度,受理假释案件7件进行听证,试行听证3起减刑案件。2月5日,市中级法院与市看守所联合举行减刑宣判大会,邀请罪犯家属参加,宣布减刑罪犯55名,其中11名当场释放。全年审理再审案件103件,其中旧存33件,新收案件70件均为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36件,抗诉启动再审28件,本院依职权提起再审3件,省高院指令再审3件。全年结案57件,再审案件中维持原判28件,依法改判11件,调解结案13件,以和解方式终结诉讼5件。审结减刑案件497件,假释案件7件,国家赔偿案件5件。
【司法执行】 在执行被执行人中山广中经济发展公司的46亩土地使用权案件中,以7750万元拍卖成交,市财政局从中获得偿还债权5800万元。办理刑事罚没及追赃案件,全年执行罚没资金4747万元。加强对拍卖财产的监管,实现标的物变现价值的最大化,拍卖变卖资产成交金额6.9亿元,为市、镇两级财政创收8900万元。执行标的额超亿元的中兴公司、荣辉公司、城乡公司、慈航玩具、港中公司、小鸭空调及深南油、大信新都汇、信联集团等案,执行标的总额达10亿元。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79件,执结687件,执结率为88.2%,实际已执行到位金额8.2亿元。为金融机构实现债权总额6.1亿元,其中中山农业信用社2.63亿元,农业银行1.75亿元,建设银行8000万元、中国银行4700万元、工商银行3700万、广东发展银行78万元,其他资产管理公司556万元。对涉及工资、伤残补助等案件,采取特事特办。如处理慈航玩具厂劳资案,当时春节来临,本院与三乡镇社会与劳动保障分局协调,由该局为慈航厂先垫资,足额发放243名工人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处理荣辉公司、中兴公司、小鸭空调公司、永续电子公司等案,实际支付1126名工人工资总额达1119万元,并为市法院报请的数十宗伤残补助案件预留金额近100万元。
【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支队全年押解刑事被告人596人,出警1282人次,值庭276次。参与协助执行76次,出警120人次,完成法律文书送达5047份,其中民事送达4583份,刑事送达392份,执行送达60份,外地法院委托送达12份。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及多项个人奖,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定中被评为一等优秀警队。(郑一慧)
附: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单
院 长:黄鉴初
副院长:石 冰 侯 江 林少棠 康 军
2006~2007年中山市中级法院各项审判收结案情况表
项 目
|
刑事
|
民商事
|
行政
|
审监
|
赔偿
|
执行
|
合计
|
申诉、
申请再审
|
总计
|
一审
|
二审
|
小计
|
一审
|
二审
|
小计
|
一审
|
二审
|
小计
|
受理
|
2006年
|
176
|
456
|
632
|
365
|
2858
|
3223
|
17
|
59
|
76
|
95
|
3
|
559
|
4588
|
292
|
4880
|
2007年
|
178
|
401
|
579
|
526
|
2267
|
2793
|
2
|
87
|
89
|
103
|
9
|
779
|
4352
|
350
|
4702
|
其中新收
|
2006年
|
|
|
-8.4
|
|
|
-13.3
|
|
|
17.1
|
8.4
|
200
|
39.4
|
-5.1
|
19.9
|
-3.6
|
2007年
|
165
|
400
|
565
|
405
|
2207
|
2612
|
2
|
87
|
89
|
70
|
8
|
689
|
4033
|
318
|
4351
|
增减
(%)
|
|
|
-8.3
|
|
|
-15.1
|
|
|
20.3
|
-7.9
|
166.7
|
41.5
|
-6.9
|
27.2
|
-5.1
|
结案
|
2006年
|
163
|
455
|
618
|
244
|
2799
|
3043
|
17
|
59
|
76
|
63
|
2
|
469
|
4271
|
260
|
4531
|
2007年
|
172
|
400
|
572
|
376
|
2153
|
2529
|
2
|
87
|
89
|
57
|
5
|
687
|
3939
|
336
|
4275
|
增减
(%)
|
|
|
-7.4
|
|
|
-16.9
|
|
|
17.1
|
-9.5
|
150
|
46.5
|
-7.8
|
29.2
|
-5.6
|
本期
结案率(%)
|
|
|
98.8
|
|
|
90.5
|
|
|
100
|
55.3
|
55.6
|
88.2
|
90.5
|
96
|
90.9
|
去年同期结案率(%)
|
|
|
97.8
|
|
|
94.4
|
|
|
100
|
66.3
|
66.7
|
83.9
|
93.1
|
89
|
92.8
|
未结
|
2006年
|
13
|
1
|
14
|
121
|
59
|
180
|
0
|
0
|
0
|
32
|
1
|
90
|
317
|
32
|
349
|
2007年
|
6
|
1
|
7
|
150
|
114
|
264
|
0
|
0
|
0
|
46
|
4
|
92
|
413
|
14
|
427
|
增减
(%)
|
|
|
-50
|
|
|
46.7
|
|
|
|
43.8
|
300
|
2.2
|
30.3
|
-56.3
|
22.3
|
1. 本期刑事判决生效149件281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228人,办理减刑438人,假释7人。
2. 本期民商事一审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6.02亿元。
3. 本期执结标的总额56514.78万元。
4. 2006年同期民商事二审新收的2769件案件当中,有617件为串案(立案庭审理)。
5.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不能计入收、结案中,只作为法院工作量参考。
|
【市人民法院】 简况 2007年,市人民法院围绕“规范、监督、严律、奖惩、和谐、平安”的治院思路,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7334件(含旧存5940件),比上年升26.48%,收案数量首次突破3万件。办结案件29452件,上升32.95%,结案率78.89%,解决争议标的16.43亿元。法官年人均结案223件,是全省法院年人均结案数71.88件的3.1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小榄法庭荣立集体一等功,邱雪芬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刑事审判 依法惩治犯罪,助力建设“平安中山”。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138件(含旧存112件)4913人,审结3049件4752人。审结案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351件475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52件9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99件734人,侵犯财产罪1729件289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91件529人,贪污贿赂罪24件28人,渎职罪3件3人。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362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3名被告人被宣告免予刑事处分。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审结228件,结案标的金额513.1万元。
民事审判 解决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受理民事案件14608件(含旧存1798件),审结11966件。审结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322件,标的1958.77万元,其中离婚案件1003件;合同纠纷7797件,标的100734.8万元,其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172件,标的29120.4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746件,标的26814.9万元,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215件,标的1959.3万元;人身权纠纷案件2031件,标的18667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773件,标的15694.9万元。在民事审判中提高效率、强调调解、保证质量、注重效果,适用简易程序案件9278件,占案件总量的76%,审限内结案15505件,占案件总量的99.4%,调解撤诉5014件,占案件总量的41.9%,上诉改判、发回重审647件,占案件总量的5.41%。案结事了,没有因法官作风粗糙、方法不当、裁判不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和导致不良影响案件。
行政审判 巧办行政案件,融洽民官关系。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8件,审结186件。审结案件中,不服行政处罚36件,不服行政裁决88件,要求履行法定职责14件。注重运用协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案件49件。受理行政非诉审查1738件,比上年增长5.2倍,全部办结。
审判监督 加强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成“发现得早,解决得了,有威慑作用”的纠错和惩戒机制。抓好再审案件审理,全年受理再审案件33件(含旧存7件),比上年下降16.7%,审结24件。
执行工作 多管齐下执行,执行工作大发展。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7050件(含旧存4015件),申请执行标的11.74亿元;执结12079件,比上年上升92.96%,执行回款5.38亿元。推进强制执行,采用强制执行手段结案8945件。创新执行方法,推行媒体曝光、诚信记录、限制出境等办法促进执行,联查被执行人的银行、房产等资料98484份,向银信部门提供143名被执行人的风险提示信息,成功实施边境控制4次。抓好影响民生,关系大局,群体纠纷案件的处理,执结拖欠工资案件5423件,标的2203.32万元,涉及工人5622人。成立执行三庭,统一执行行政非诉案件,全年结案947件。
窗口服务 规范窗口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完善服务大厅各项配置,依法、快捷、文明立案,当日立案率超95%。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实行申请执行不预收费用,为符合条件的601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共198万元。认真办理申诉、投诉,处理信访信件424件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设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导诉、咨询、材料收转等工作,统一办理上诉、诉保、司法专邮、司法鉴定和公示催告、支付令案件,群众到法院办事更便捷。立案庭被授予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人民陪审员 落实人民陪员制度,发挥其在体现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等方面作用。人民陪审员30人全年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469件,占适用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58.2%,人均参审案件82.3件。关颜珠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杨 丽)
附:2007年市人民法院领导名单
院 长:严一林
副院长:罗嘉浩(5月起) 唐立坚 李添扶 邱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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