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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2002)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3 【成文日期】2002-12-06 【点击率】2251次


【简况】 2002年,市两级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继续坚持审判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宗旨,全面加强审判工作,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又有新进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43件(含旧存76件),审结1395件,比上年分别下降16.2%和15.2%,案件审结率为96.7%。解决诉讼标的金额29.26亿元,个人结案最多为125件,96.5%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25件(含旧存86件),执结339件,分别上升4.2%和5.3%,执结标的金额7.97亿元。
  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和执行案件22105件(含旧存3241件),审(执)结1885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5.6%和6.6%;人均结案172件,人均增结21件;各类案件综合结案率为85.3%;解决诉讼标的244241.29万元,执结标的152483.97万元。


【刑事审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一、二审刑事案件320件,审结310件,比上年分别下降5.3%和5.8%;判处各类犯罪分子335人。办理减刑案件463件,假释5件。贯彻“严打”方针,严惩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受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204件,审结186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176人。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分子,审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1件,判处犯罪分子67人,除对犯罪分子依法处以人身刑外,还继续加大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获得利益。朱邦一与原交通银行中山分行孙文办事处、高科技开发区城市信用社以及中山市阜康城市信用社的负责人互相勾结,非法获取银行贷款6亿多元,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0至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4万元。继续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上述案件19件,判处犯罪分子27人。根据省法院的部署,抽调骨干力量,圆满完成汕头市“8·15”走私系列案24人的审理工作。召开4场大规模的集中宣判活动,宣判案件21件,公开宣判犯罪分子49人,旁听群众5万多人次。
 

2002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各类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类 别

旧 存

新 收

结 案

存 案

刑 事

9

311

310

10

民商事

66

1024

1052

38

行 政

 

20

20

 

行政非诉

 

 

 

 

审判监督

1

12

13

 

合 计

76

1367

1395

48

执 行

86

339

339

86

申诉申请再审

 

247

247

 

赔偿案件

 

2

 

2

 

2002年中山市人民法院各类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类 别

旧 存

新 收

结 案

存 案

刑 事

 

1821

1821

 

民商事

1091

10348

9797

1642

行 政

 

44

34

10

行政非诉

 

108

108

 

审判监督

3

64

60

7

执 行

2147

6479

7038

1588

合 计

3241

18864

18858

3247

 

  市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21件2786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2%和15.1%,全部审结。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563人;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210多万元人民币;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40多万元。继续把“严打”整治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心,将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抢夺和重大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列为打击重点,从重从快审结该类案件1182件1925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11人,重刑率达21.35%。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打击各种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该类案件28件45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人,重刑率达36%。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犯罪,审理该类案件6件6人。召开宣判大会7场,公开宣判犯罪分子67人,旁听群众达5万多人次。
 

2002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审案件收结一览表

旧存(件、人)

受理(件、人)

审结(件、人)

判  处

已  结  案  件  中

5年以下有期徒刑()

5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案件(件、人)

抢劫盗窃案件(件、人)

毒品犯罪(件、人)

贪污贿赂案件(件、人)

510

156349

151335

25

176

3561

4097

510

1321

 

2002年中山市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收结一览表

受理(件、人)

审结(件、人)

判  处

已  结  案  件  中

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 失
(
万元)

5年以下有期徒刑()

5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案件(件、人)

抢劫抢夺盗窃案件(件、人)

毒品犯罪(件、人)

交通肇事(件、人)

贪污贿赂案件(件、人)

18212786

18212786

1972

563

291371

9611640

156206

7577

66

1440

 

#p#副标题#e#

【民商事审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90件(含旧存66件),审结1052件,比上年分别下降19.2%和17.9%,结案率为96.5%。其中审结借贷、买卖、合伙等债务纠纷案件113件,解决诉讼标的5218多万元;审结房屋确权、租赁、抵押转让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纠纷案件73件;审结离婚、扶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1件;审结劳动争议、劳动报酬、损害赔偿等劳动纠纷案件183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工资229.1万元;审结信贷、融资、债券、期货等金融纠纷案件129件,解决诉讼标的16.8亿元;审结加工承揽、定作、购销、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268件,解决诉讼标的4.9亿元;审结了中兴公司破产案等企业破产案件4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经调解后撤诉的民事案件50件。
 

2002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旧存

受理

审结

已  结  案  件  中

解决诉讼标的
(万元)

判决

调解

婚姻家庭案件

合同纠纷案件

权属侵权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

66

1024

1052

93

688

132

118

292570.99

822

48

 

  市人民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439件(含旧存1091件),审结9797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5.1%和10.7%,解决诉讼标的244241.29万元。针对群体性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的特点,讲究办案方法,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着重化解矛盾,平息纷争,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妥善审理了中山首例涉及150多人的“黑名单”案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48件,为工人追回工资903.08万元;审结土地利用、房屋买卖、确权、拆迁及房地产经营开发案件220件,涉及金额2241.89万元;审结合同纠纷案件6674件,涉及金额79768.72万元。
 

2002年中山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受理

审结

已  结  案  件  中

解决诉讼标的
(万元)

判决

调解

婚姻家庭案件

合同纠纷案件

权属侵权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

11439

9797

1326

6674

1081

548

244241.29

6080

1842

 

【行政审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涉及土地管理、工商、工程建设等各类行政纠纷案件20件,比上年增长5.3%;全部审结。审理行政案件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调处“官民”关系,改善和密切政群关系、党群关系。与市法院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局等部门负责人通报两级法院2001年以来涉及工伤认定或工伤保险待遇决定问题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
 

2002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受理

审结

已  结  案  件  中

判    决

城建

劳动及社保

公安

工商管理

土地资源

交通

其他

维持

撤销

驳回

撤诉

其他

20

20

 

1

1

 

4

 

12

10

3

3

1

3

 

  市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4件,比上年上升46.7%,其中涉及城建的18件,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的17件,涉及公安的5件,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土地资源、交通、镇政府的各1件,审结34件。审结的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7件,占20.6%;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7件,占20.6%;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7件,占20.6%;驳回原告起诉或诉讼请求的11件,占32.4%;其他处理的2件。此外,还受理了非诉行政案件108件,全部办结。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通过走访有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发书面信函等形式提出司法建议,全年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信3封。
 

2002年中山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受理

审结

已  结  案  件  中

判    决

城建

劳动及社保

公安

工商管理

土地资源

交通

镇政府

维持

撤销

驳回

撤诉

其他

44

34

18

17

5

1

1

1

1

7

7

11

7

2

 

2002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旧存

受理

审结

审结案件中

处 理 结 果

再审

驳回

撤诉

维持原判

全部改判

部分改判

继续审理

1

12

13

13

 

 

 

8

 

 

 

2002年中山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受理

审结

审结案件中

处  理  结  果

申诉申请再审

再审

司法赔偿

驳回

撤诉

不予赔偿

维持
原判

合部
改判

部分
改判

继续
审理

67

60

51

7

2

47

4

2

1

2

2

1

 

2002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旧存

受理

执结

执结标的(万元)

执  结  案  件  中

自觉
履行

强制
执行

刑事

民商事

行政

行政非诉、
仲裁及其他

86

339

339

79736.18

13

321

1

4

48

8

 

2002年中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收结一览表

单位:件

受理

执结

执结标的(万元)

执  结  案  件  中

自觉履行

强制执行

刑事

民商事

行政

行政非诉、
仲裁及其他

8626

7038

152483.97

52

6585

3

398

1434

5607

 

#p#副标题#e#

【审判监督】 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做好审判监督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以及申诉工作,发现及纠正错判、误判,消除误解与对立,树立法院和法官公正司法形象。坚持院长接待日,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337人次,涉及案件297件,转处、催办案件103件,处理群众来信264件,转办案件251件。审查申诉案件201件,其中驳回再审申请的188件,进入再审程序的13件,已全部审结。
  市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对案件审理的内部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全年共受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67件(含旧存3件),比上年下降29.5%;审结60件,结案率为89.6%。在审结的案件中,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1件,再审案件7件,司法赔偿案件2件。对案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复核,依法妥善处理不符合条件的;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全年驳回申诉、再审申请47件,当事人撤诉4件;裁定不予赔偿2件;再审后维持原判决的1件,改判的2件,部分改判的3件,裁定继续审理的1件。此外,认真对待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71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429件。


【司法执行】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39件,执结标的金额7.97亿元,执结率为79.8%,较好地完成了省法院提出的执行任务要求。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全年共查封房屋、商铺251间,厂房44间,土地使用权98块,各种车辆16台,设备及其他物品32批;拍卖、变卖房屋、商铺124间,厂房44间,土地使用权56块703亩,各种车辆7台,设备及其他物品6批,拍卖变现金额约1.58亿元;以物抵债约2.5亿元;搜查被执行人住所经营场所9次;冻结、划拨银行帐户33个,涉及金额751.5万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开展清理和追收银行、地方金融机构和农金会债权的专项执行活动,全年共执结涉及农金会为债权人的案件38件,执结标的金额7.76亿元;涉及银行、地方金融机构为债权人的案件95件,执结标的金额10.76亿元。清理旧存案件和超期执行案件,全年共执结该类案件72件,占该类案件的83.7%。及时处理群体性执行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另外,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订了《关于执行权分权制约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以“摇珠选定法”确定个案委托评估、拍卖机构的有关规定(试行)》,规范执行秩序,保证了执行程序的公正。
  市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管理,深化执行制度改革。推行执行听证制度,制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细则,面向全市公开选定了10家评估机构和6家拍卖机构,推行“个案随机摇珠”的方法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制订执行权分权实施细则,将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行使,严格执行审查合议制度。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626件,比上年下降5.2%;执结7038件,比上年上升1.3%,执结率为81.6%,执行案件存案数比上年下降26%。其中执结刑事案件52件,民事案件6585件,行政案件3件,行政非诉、仲裁及其他案件398件,执结标的达152483.97万元。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搜查、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全年共查封房屋、商铺489间、土地83块、各种车辆109辆、设备及其他物品164批;拍卖、变卖房屋、商铺280间、土地47块、各种车辆35辆、设备及其他物品136批;搜查被执行人住所或经营场所9次;冻结、划拨银行帐户222个,涉及金额4534.37万元;司法拘留拒不履行债务或妨碍执行者240人。


【组织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下发的《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行机构改革,完善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三大审判体系,完善执行机制,适当调整了内设机构。刑事审判方面,增设了刑二庭;民事审判方面,将原有的经济、知识产权等项审判纳入民事审判体系,分设民一庭、民二庭和民三庭;行政审判方面,将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与行政庭合署办公;执行机构方面,把原执行庭更改为执行局,设置副院长级专职执行局长;设立了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机构改革后,内设机构增至17个。中层领导职位进行缺位竞争上岗,共有14个职位竞争,27名符合条件的干警参加了笔试和演讲答辩,经评审,9人任中层正职领导,5人任副职领导。同时,认真落实有关政策,通过转制、辞职等途径,分流人员6名,完成精简10%政法专项编制的任务。
  市人民法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根据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人口分布、管辖范围大小等情况,撤并27个基层法庭,重新组建石岐、沙溪、小榄、张家边、三乡、坦洲7个中心法庭。市法院撤销经济审判庭,将原经济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交由民事审判二庭审理,建立大民事审判的格局工作;调整内设机构为12个,32个中层领导职位进行了两次竞争上岗;按照上级法院精简10%在编人员的要求,通过办理退休、离岗退养等途径,对人员进行了合理分流。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在编干警7人,调入2人。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院长与副院长、主管院长与各庭、科、室、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责任考核、年度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新增设监察室,对外公布了监察电话(电话号码8820655),加强对干警的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全年共有45名干警拒收礼金10余万元,拒吃请120多人次。坚持岗位培训与学历教育。全院103名在任法官参加了为期4个月的法官续职培训。小榄法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人民法庭”称号。(郑一慧 李恒勇)


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单

院 长:杨钧源

副院长:严一林 石冰 张麒 侯江 施博林

中山市人民法院领导名单

院 长:曹寸声

副院长:黄深满 麦永发 陈华添 林少棠(2002年5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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