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1998年,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13件,审结1373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8.9%和21.7%。解决诉讼标的33.46亿元,执结标的总额8.88亿元。
市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1万件,审结1.03万件,分别比上年上升了18.5%和10.6%。年收、结案均突破万件大关,创历史新水平,居全省法院前列。全院人均结案达64.5件,超过全国一些先进法院的人均结案数。被授予中山市1998年度文明单位。
【刑事审判】 1998年,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严惩经济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全年审结贪污、挪用公款、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14件,判处经济犯罪分子2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人;依法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2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98.20万元。加大打击“黄赌毒”犯罪活动的力度,全年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等“黄赌毒”案件15件,判处犯罪分子52人。全年召开宣判执行大会3场,教育群众2万人次。1998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27件,其中一审89件,二审138件,全部审结,审结率为100%。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处各类犯罪分子180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罪犯172人,重刑率达95.6%,比上年上升2.2%,远远高于全省法院的平均重刑率。
市人民法院加强“严打”力度,“从重从快”和“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47件1596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4.4%和11.1%,审结1042件1589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3.9%和10.6%,结案率99.5%。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681人,重刑率为42.9%。其中,全年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37件52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21.01万元;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9件111人;审结涉“黄”案件9件15人,对5名组织妇女卖淫罪犯判处10年以上重刑;审结重婚、伤害等自诉案件13件21人,依法逮捕20人,是受理自诉案件最多的一年。
1998年中山市刑事案件收结表
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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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
|
受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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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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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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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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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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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
(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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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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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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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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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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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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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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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五年以上至死刑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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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件)
|
审结(件)
|
五年以上(人)
|
五年以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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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件/人)
|
经济犯罪(件/人)
|
毒品犯罪(件/人)
|
自诉案件(件/人)
|
件数
|
人数
|
227
|
227
|
89
|
89
|
73
|
180
|
172
|
138
|
138
|
1047
/
1596
|
1042
/
1589
|
681
|
908
|
797
/
1258
|
37
/
52
|
109
/
111
|
13
/
21
|
821.01
|
【民事审判】 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妥善处理各种民事纷争,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22件,其中一审84件,二审338件;审结397件,其中一审69件,二审328件;审结率达94.1%。其中,受理公民之间的债务纠纷案件29件,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纠纷案件30件,离婚案件3件,分别占一审案件受理总数的34.5%、35.7%和3.6%。一审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45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7件,分别占结案数的65.2%和10.1%。受理离婚上诉案件81件,结案78件,其中维持原判39件,维持率为50%,改判31件,调解5件,其他3件。全年共受理各类房地产案件32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35亿元。
1998年,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债务、劳务、房地产等各类民事纠纷案件4979件,审结4085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8%和0.3%。其中,受理婚姻家庭案件1447件,债务案件2532件,劳务案件150件,房地产案件331件,其他纠纷案件519件,分别占收案数的29%、50.9%、3%、6.7%和10.4%;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236件,债务案件2104件,劳务案件116件,房地产案件235件,其他纠纷案件394件,分别占结案数的30.3%、51.5%、2.8%、5.8%和9.6%。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1670件,自愿撤诉的有711件,占结案数的58.3%,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1669件,占结案数的40.9%。近年,离婚案件不断增多,1998年受理离婚案件1325件,比上年上升了5.2%,占婚姻家庭案件受理数的91.6%;在审结的离婚案中,经调解离婚的有569件,调解不离婚的有29件;经判决离婚的有342件,判决不离婚的有6件。
1998年中山市民事案件收结表
单位:件
中级人民法院
|
市人民法院
|
受
理
|
审
结
|
一审
|
二审
|
受理
|
审结
|
其 中
|
调解
|
判决
|
受
理
|
审
结
|
受
理
|
审
结
|
婚姻家庭
|
债务
|
劳务
|
房地产
|
其他
|
422
|
397
|
84
|
69
|
338
|
328
|
4979
|
4085
|
1236
|
2104
|
116
|
235
|
394
|
1670
|
1669
|
#p#副标题#e#
【经济审判】 1998年,中级人民法院着重审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大量出现的证券、期货、国债、存单、不正当竞争、保险合同赔偿等新类型案件以及破产案件,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15件,是上年的2.5倍;配合市债务清算小组,依照司法程序为金融部门追讨逾期债务。全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806件,比上年上升69.5%;其中,受理一审案件578件,其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555件,占96%;受理二审案件228件。审结551件,比上年上升77.2%;其中审结一审案件376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3.46亿元;审结二审案件174件,审结率为68.4%。
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经济审判职能作用,认真抓好金融纠纷案件、涉农案件和涉及群体利益等案件的审理,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农村经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3372件,审结263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40%和29.4%。解决诉讼标的4.78亿元,比上年上升18.2%。其中审理金融纠纷案件319件,为银信部门收回贷款3000多万元,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1998年中山市经济案件收结表
单位:件
中级人民法院
|
市人民法院
|
受
理
|
审
结
|
一审
|
二审
|
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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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
结案标的(亿元)
|
金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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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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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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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合同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
其他经济纠纷
|
涉外港澳台案件
|
受
理
|
审
结
|
诉讼标的金额
(亿元)
|
受
理
|
审
结
|
806
|
550
|
578
|
376
|
33.46
|
228
|
174
|
3372
|
2638
|
4.78
|
319
|
15
|
23
|
2
|
2
|
3
|
2272
|
2
|
【行政审判】 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行政二审案件6件,全部审结,其中维持原判4件,改判1件,其他1件。没有行政一审案件。
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件,涉及公安、工商、劳教、城建等行政执法部门。审结14件,其中公安行政案7件,工商行政案1件,劳教行政案4件,城建行政案2件;受理数和审结数分别比上年上升1.3倍和2.5倍,结案率为87.5%。在办结的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占21.4%;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占28.6%;原告撤诉的5件,占35.7%;驳回起诉及中止审理各1件,占14.3%。
【审判监督】 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86件,其中刑事申诉110件,占59.1%;民事申诉68件,占36.6%;经济申诉8件,占4.3%。提起再审程序9件,审结8件,审结率为88.9%,其中改判的3件。全年处理群众来信355封,接待群众172人次,院长接待日接待上访者250多人次,对反映的问题均及时合理地给予解决。
市人民法院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强化执法监督,保障严肃执法,维护法律尊严。全年共受理各类审监案件38件,审结35件,审结率为92.1%,其中:刑事7件,全部审结;民事19件,审结18件;经济12件,审结10件;受理数和审结数分别比1997年上升了90%和75%。在审结案件中,维持原判8件,驳回9件,撤诉1件,改判9件,其他处理8件。在审结的案件中,由当事人提出申诉的13件,占37.1%;由院长提起审判监督再审的22件,占62.9%。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997人次,其中每月15号的院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882人次,做到来信必复和有访必答,及时化解群众的热点问题。
【司法执行】 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债务人财产申报制度、对欠债人公开曝光、举报被执行人财产有奖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对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全年执结该类案件47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25.4%。11月,在全省法院系统中率先开展为金融机构追收逾期欠款的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24件,部分执结6件,追回欠款1.9亿多元。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43件,执结185件,执结率为53.9%,执结标的金额8.88亿元。其中,执结经济案件149件,占80.5%;执结民事案件26件,占14.1%;执结刑事案件8件,占4.3%。
9月,市人民法院开展“突击执行月”活动,利用新闻传媒对典型的赖帐者进行曝光,当月共执结案件414件,执行庭人均月结案13件,创下单月执行案件总数和人均月结案数的历史最高纪录。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660件,执结2507件,执结标的金额1.92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了27.4%、9.8%和4.9%,执结率为68.5%。在执结的案件中,民事案件为1410件,占56.2%;经济案件为1033件,占41.2%;行政及其他案件64件,占2.6%。在执行的案件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和自行和解的共有1175件,占46.9%;对确有履行能力,经教育仍拒不执行的,坚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强制措施执行案件共985件,占执结案件数的39%;在执行中采取司法措施拘留88人。在执行中,对金融部门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执行,及时为金融部门追回贷款,化解金融风险,全年执结此类案件55件,追回贷款2000多万元;加强劳动仲裁案件的执行,全年执行34件,为1698名劳工共追回工资款313万元,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此外,重视外地委托案件的执行,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为外地法院执结案件18件,执结标的295万元。
【组织建设】 从3月开始,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在全体干警中广泛开展教育整顿工作,采取登门纳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了13个市直属单位、12个镇区、5个民主党派、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26个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有效措施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进一步改善法院的工作作风。4月,成立执行庭,加强司法执行工作。
1月,市人民法院对内设机构进行改革:民庭、行政庭、石岐法庭、小额钱债庭合署办公;执行庭、法警队合署办公;审监庭、立案室合署办公;研究室、办公室合署办公。2月,设立立案室,开展收、立案工作;同时,成立以院长杨佑生任组长、副院长麦永发任副组长的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6月,设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设置了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8月,把民事、经济案件的调解和判决的审批权下放给沙朗、沙溪法庭。按照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要求,注销了院工会主管的铁城法律咨询服务所。1998年,执行庭、东凤法庭被记集体三等功;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人被评为市优秀党员,2人被评为市直属机关工委优秀党员。全院干警拒贿拒礼106人次,拒收金额人民币7.58万元。(徐业恒 杨德强)
附:1998年主要领导名单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钟伟明
市人民法院院长:杨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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