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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200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0》 【成文日期】2009-12-05 【点击率】2165次


简况】 2009年,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全年受理侦查机关移送提请逮捕、提请起诉案件7164件10864人。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3件44人。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强对侦查、审判及监管场所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完善检察队伍建设、基层院建设、信息化建设,探索检察改革,加大检务保障力度。2008年12月,市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成立,2009年12月市院案件管理中心成立。全年有15个集体、59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

侦查监督】 全年受理公安、海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577件5366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1.2%和7.2%,批准逮捕3438件5107人,不批准逮捕136件253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142件3277人。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此类案件135件174人。从快批捕钟海滔大量生产、销售假冒名酒等案,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公安机关立案监督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30人,监督撤销案件5件5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决定追加逮捕9人,依法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88件27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引导,介入各类重大刑事案件168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509条。

公诉】 全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87件5498人,比上年分别上升9.93%和7.3%,提起公诉3438件5231人。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215件3497人。如从快起诉吕连峰等4人在邮政储蓄所门口持枪抢劫33万元案等。参与平安中山创建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整治群众反映的社会治安问题,其中依法办理众力源公司特大传销案、林南松等利用电话诈骗市民48万元案、符志强等利用网络组织色情表演案等。起诉经济秩序犯罪类案件104件143人,其中依法起诉三乡吉雅房地产公司及其负责人张其等人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9亿元等大案。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对侦查机关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漏犯11人、2个单位,追诉漏罪或增减犯罪事实116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41人,要求侦查部门主动撤回或另作处理案件70人,对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起诉47人。审查法院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件,支持抗诉6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3份,其中对市公安局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向一审法院就定性错误、量刑偏轻、适用法律不当但未达抗诉标准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书面纠正建议 4份。

反贪污贿赂】 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件38人,其中涉案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大案15件16人,要案1件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84万元。查办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案件12件13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其中,查办石岐区党政办原副主任梁儒文受贿44万元,神湾镇原副镇长江飞宇等8人涉嫌受贿1000多万元等案。加强追逃协查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人,协助外地检察机关抓获2人。抓获贪污、挪用公款450多万元在逃近10年的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东凤办事处原主任金燕春等。

渎职侵权检察】 全年分析评估线索34条,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29件,开展初查21件,依法立案7件6人,如依法查办古镇公安分局曹步派出所民警吴粗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与市安全监督局建立责任事故通报机制和介入调查机制,走访工商、环保等部门,探索完善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等。坚持查办案件与纠正行政违法并重,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上门劝解等方式敦促整改,纠正渎职违法违纪行为6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

预防职务犯罪】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推动预防工作发展,印发《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对临海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中山保税物流中心、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中山段工程等近100亿元的重点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交通发展集团等14个单位建立共同预防机制。针对张家边油库原主任王慧等8人贪污案发出检察建议,引起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重视,促使该公司对分布在全省21个地级市的36个油库进行检查整改。对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财政资金管理进行专项预防,为农村“两委”(中共党支部及村民委员会)干部、新任大学生村官作廉政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与市纪律委员会在市看守所建立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近1万名党员、干部和群众接受教育。8月,举办“廉洁青春,阳光同行”主题辩论赛,来自镇区、市直机关、直属单位等40个单位41支队伍参赛,围绕反腐倡廉题材为辩题进行40场辩论,5000多名青年现场观看辩论赛,总决赛实况在中山电视台播出。10月,与市纪委、团市委开展“廉洁青春,阳光同行”预防职务犯罪系列活动,来自全市各镇区、机关单位的青年代表及高校学生代表140多人参加廉洁宣誓仪式,承诺要廉洁敬业,恪守社会公德。通过主题辩论赛、法制培训、廉政论坛、征文比赛、公益广告大赛等系列活动,加强对青年干部的廉政教育,引导青年干部树立“干净干事,清廉为民”的廉洁理念,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民事行政检察】 受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42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53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息诉180件,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调解协议41件。强化对法院执行裁判的审查,对东区紫马岭村土地拍卖、广珠(广州至珠海)轻轨小榄段拆迁等执行案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尝试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促成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如再受理横栏镇梁氏三兄弟不服法院民事判决申诉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促成法院再审后改变原不当判决。探索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途径,在石岐、小榄、三乡等镇区建立全省首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区联络站,先后为社区群众调解民事纠纷119次,受理群众不服生效判决、执行申诉案件56件,提请抗诉3件。在全省民事行政工作综合考评中,市检察院连续4年获全省第一名。

监所检察】 规范监管活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监管安全教育和执法专项检查,提出防范“牢头狱霸”、完善视频监控等检察建议。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532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8人次。执行羁押期限即将到期预警机制,发出预警提示书200份,杜绝办案单位超期羁押。推行约见检察官制度,受理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约见、咨询719人次,处理控告申诉78件。向罪犯居住地检察机关发出《监外执行罪犯出所告知书》237份。对属于中山市监管的436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核查,对脱管漏管34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推行阳光检务,率先在全省制定《看守所检察工作“阳光检务”实施办法(试行)》,开展“驻所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

控告申诉检察】 处理涉法信访,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工作,开展举报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落实带案下访、特约检察员协助接访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受理各类举报、控告和申诉665件,处理涉法上访453件。畅通人民群众申诉渠道,开通“12309”举报电话、网上咨询台和视频接访系统,做到听民声、察民意、解民怨。与相关镇区信访部门制定维稳措施,建立《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预案》,提高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通过疏导、释法析理,与有关镇区 联手化解3起村民联名上访 事件。

检察技术】 实行电子物证检验试点工作,开展电子证据获取、数据恢复、密码破解、资料高速检索、数据信息海量存储等业务。全年办理文证审查案件872件,审查鉴定文书1200份,纠正错漏鉴定51件。完成拍摄任务240多次,拍摄照片1.1万张,录制视频资料1500多分钟,提供会议保障70场次。技术部门为各部门提供多样化的技术服务,参与开展案件管理中心应用系统筹建和软件使用培训工作,配合控告申诉科安装实现远程接访系统、院工会拍摄学习型单位宣传短片、反贪部门编印反贪20年画册、机要室升级案卡管理系统、政治处录制司法考试录音、办公室做好检察开放日的技术保障工作、加强网络平台建设等。

检察调研和信息宣传】 推进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展示检察工作成效和队伍精神风貌。编发检察情况反映、工作动态、重大情况专报264期,比上年上升42.9%;撰写通讯稿150多篇,被《检察日报》、《南方都市报》、《当代检察官》等媒体采用124篇次,其中《动漫短片演绎职务犯罪预防》、《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等稿件被《检察日报》采用。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其中83篇调研文章被国家、省级刊物采用,比上年上升38%,16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在国家级和省级征文比赛中获奖。检察长关英彦撰写的《中华民族复兴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被《人民日报》采用,副检察长唐伟源与研究室主任谢志强共同撰写的《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的历史回顾与前瞻》获全国“检察理论与实践30年征文”三等奖。做好《中山检察志》编修工作,编写检察志18章51节64万字,计划2010年出版。7月,市院研究室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

人民监督员与特约检察员工作】 制定人民监督员工作计划,邀请人民监督员赴第二市区检察院参观学习,组织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到江西省上饶市检察机关等地考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加强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交流学习经验和做法。编印《人民监督员工作参考》,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确保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评议拟撤案、拟不起诉和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8件9人。加强与特约检察员的沟通联系,定期寄送《特约检察员工作参考》、《检察情况反映》、《中山检察》等刊物,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组织特约检察员赴外地考察学习,与兄弟检察院交流经验,提升特约检察员的履职能力。全年组织特约检察员接待群众来访30人次,协助检察机关处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特约检察员参与对犯罪嫌疑人的提审工作,增强履职积极性,提高对检察工作的认识,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第一市区检察院】 2009年,第一市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提请批捕和起诉案件5174件7746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5033件7484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重大恶性犯罪案件402件753人,起诉461件891人,批捕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67件997人,起诉695件1051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7人,追回赃款人民币310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次,依法监督立案9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批捕3人,追加起诉4人和1个单位,追加漏罪58人。对不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捕174人,不起诉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审查文证鉴定1128件,纠正错漏鉴定38件。审查刑事判决、裁定2515份,依法提出抗诉6件12人。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件,办结24件,提请抗诉案件1件,调解结案3件,执行监督案件7件,息诉10件。检察信息宣传、检察调研、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等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检察队伍建设良好,坚持“班子带检、政治立检、素质兴检、文化育检”,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第一市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彭郑坡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基层检察长。

第二市区检察院】 2009年,第二市区检察院办理公安和自侦部门提请批捕和起诉案件1598件2397人,批准逮捕和起诉公诉1493件2271人,不起诉6件8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35件87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583件868人,提起公诉496件756人。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其中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1人,扣押涉案赃款170多万元。协助外地检察机关办案5件,成功追逃4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监督立案16件,改变公安机关不当定性76件128人,纠正漏罪8件9人,追诉漏罪4件9人,追捕、追诉漏犯10人。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811份3244条。受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民行申诉案36件,其中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申诉19宗、不服执行申诉17宗。经审查结案35件,其中提请抗诉3件,上级院采纳抗诉意见2件。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6件,督促法院执行3件,现场监督1件,息诉21件。在全省率先设立民行检察社区联络站,全年化解社会矛盾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6宗,申诉人实现债权金额累计27.5万元。(郭海强)

附: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检察长:关英彦

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检察长:彭郑坡

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检察长:潘雪亮

20082009年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统计表

 

受理批捕

(件/人)

批准逮捕

(件/人)

不批准逮

捕(人)

 

(人)

监督立案

(件)

改变定性

(件/人)

2008

3217/5004

3089/4759

233

17

10

188

2009

3577/5366

3438/5107

253

9

26

188

增长(%

11.2/7.23

11.3/7.31

8.58

-47.06

160

0

 

20082009年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统计表

 

受理起诉

决定起诉

不起诉

追诉

改变侦查机关定性支持公诉

退回补充侦查

抗诉

 

(件/人)

(件/人)

(人)

(人)

(件)

(件/人)

(件)

2008

3263/5124

3145/4959

27

12

25

622/1379

7

2009

3587/5498

3438/5231

47

11

141

779/1802

9

增长(%

9.93/7.3

9.31/5.48

74.07

-8.33

464

25.24/30.67

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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