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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2006)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7 【成文日期】2006-12-05 【点击率】3388次


【简况】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中山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提请逮捕与起诉案件7363宗11422人。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件33人。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强对侦查、审判及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加强队伍建设、基层院建设与信息化建设,探索检察改革,加大检务保障力度,检察调研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年有30多个集体170人次立功受奖,其中,1月,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获广东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先进集体,市区检察院被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称号、被省检察院授予2005~2006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称号。2月,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室获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市先进集体。


【侦查监督】 全年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捕案件3677件5725人,比上年分别上升9.7%和13.39%,批准逮捕3561件5505人,上升9.6%和13.6%。重点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突出打击抢劫、抢夺和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065人,占批捕总数73.8%。其中,批捕涉嫌抢劫和抢夺犯罪嫌疑人1772人,上升12.3%;盗窃犯罪嫌疑人1263人,上升13.1%;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8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批捕走私、金融诈骗、偷税漏税、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1人,上升32.9%。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决定追加逮捕9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18人,对案件定性不准的依法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22件,发出补充侦查建议3650份。


【公诉】 全年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86件5697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6.6%和16.86%,提起公诉3482件5308人,上升14.58%和14.2%。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928人,占起诉总人数74%。其中,起诉“两抢“案件1715人,上升16.5%;起诉盗窃案件1238人,上升7.7%;起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案件95人,上升1.9%;起诉涉黑恶势力案件24人。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对侦查机关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追诉14人,追诉漏罪84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99人。对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起诉38人。审查法院刑事判决、裁定2912份,依法提出纠正建议48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7件17人。


【反贪污贿赂】 全年受理贪污贿赂等案件举报线索216条,经初查,立案侦查28件28人,均为大案(100万元以上案件9件,查处处级干部4人,立案总人数14.3%)。其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件10人(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8件8人),查办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某涉嫌贪污受贿案、市建设局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原主任卢某涉嫌受贿案,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维护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大追逃力度,抓获涉嫌挪用公款170万元的市供销社原副主任梁某、涉嫌挪用公款1059万多元的古镇镇财政结算中心原出纳张某、涉嫌贪污受贿港币20万元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原行长李某等4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协助外地检察机关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18万元。7月,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并记集体二等功。


【反渎职侵权】 全年受理渎职侵权犯罪线索17件17人,立案5件5人,均属重特大案件,立案数同比递增66.7%。查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岑某滥用职权及受贿案、古镇镇财政所原副所长兼财政结算中心主任李某玩忽职守案、五桂山国税所原所长李某滥用职权案。通过查办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多万元。


【预防职务犯罪】 全市有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成员单位112个,形成社会化预防网络。深入重点行业和部门上法制教育课3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9800人次。通过发送手机廉政短信,参与大型普法宣传,提高公职人员的自警能力。制作预防专题广告宣传片在中山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在《中山日报》开辟“预防专栏”,利用媒体扩大宣传。建立廉政账户自律机制和长期教育机制,在市委党校、市看守所设立廉政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制定实施廉政警示谈话制度。加强调研,总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编发《中山预防》10期。


【民事行政检察】 依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受理不服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案249件,审查处理183件,立案13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和建议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59件。3月9日,市检察院在“全省民行检察部门查处职务犯罪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高检院民行厅领导对市检察院民行工作予以高度评价,高检院、省院多次向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中山市检察院的经验。检察长关英彦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3月,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监所检察】 加强对监所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依法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中存在的脱漏管问题,审查减刑案件299件、假释6件、暂予监外执行13件,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39人次。发出《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提示书》231份14883人次,有效预防超期羁押。审核各类法律文书3370多份,依法妥善处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50多件,维护被监管、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立案查处监管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件1人。11月,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控告申诉检察】 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落实检察长接访制、首办责任制和特约检察员协助接访制,发挥控告申诉的窗口作用,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各类举报、控告和申诉583件,妥善处理涉检上访28件,集体上访8件55人,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开通网上咨询台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为群众排忧解难。5月,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和涉检信访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检察技术】 开展以规范办案流程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的机制建设,推广应用检察业务软件、办公自动化系统。改进公诉案件登录、管理系统,在市区检察院实现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提高办案办公自动化水平。完善检察内、外网建设,在年初进行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考核中,市检察院局域网建设名列第四位。提高文证审查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受理文证审查815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书647份,纠正错漏鉴定59件,受理检验鉴定3件。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先进集体。


【检察调研和信息宣传】 全年编发信息、简报120期140篇,被省检察院、市委等转发65篇(次),转发率达43.3%;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00多篇(次)。开展检察调研,撰写调研文章220篇,申报调研专题44个,分别比上年增加67%和76%,其中被国家级刊物采用7篇、省级21篇、市级6篇;有11项调研成果在省院、市委的课题评选中获奖。《强化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监督的探索》一文在全省检察专题调研评选中获一等奖,《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研究》被省检察院评为重点课题二等奖。
  市检察官协会被中国检察官协会授予2003~2005年度先进检察官协会检察理论研究单项奖,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调研人才库。


【先进个人】 1月,市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少英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市检察院侦察监督科科长、检察员叶红被评为“十杰市民”。3月,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王超刚,侦查二科副科长、检察员陈卫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刘佐、助理检察员周宇航和郭海强、市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陈文英出庭公诉的李震等故意伤害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公诉庭”。4月,市区检察院侦察监督科副科长、检察员阮日文被评为市第七届劳动模范,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检察员邓珊瑚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5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关英彦被评为2001~2005年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梁红标获全省检察机关追逃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称号;控告申诉科副科长、检察员张振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先进个人。6月,关英彦被省检察院评为《当代检察官》宣传发行工作先进个人;王超刚被评为2001~200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7月,陈文英和市检察院公诉科科员、助理检察员黄波及市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助理检察员付宜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9月,关英彦获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公诉科科长、检察员潘拓被评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2月,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员银沛生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郭海强)


附:2006年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名单

检 察 长:关英彦

副检察长:唐伟源 关乐棉(9月止) 徐允浩 李 庆 梁红标(11月起)


附:2006年市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名单

检 察 长:彭郑坡

副检察长:黄奕农(9月止) 周景声(9月起) 梁金秀(1月起) 陈少英(8月起)
 

20052006年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表

年份

受理批捕
(
/人)

批准逮捕
(
/人)

不批准逮捕
(
人)

追捕
(
人)

要求说明
不立案理由
(
件)

监督立案
(
件)

提出补充
侦查建议
(
份)

改变定性
(
/人)

2005

3352/5049

3249/4846

201

14

5

9

744

58

2006

3677/5725

3561/5505

218

9

6

17

3650  

122

比上年增长%

9.7/13.39

9.6/13.6  

8.46  

-35.71

20  

88.89  

390.6

110.34

 

20052006年公诉工作情况表

年份

受理起诉
(
/人)

决定起诉
(
/人)

不起诉
(
人)

追诉
(
人)

出庭支
持公诉
(
件)

退回补
充侦查
(
/人)

抗诉
(
件)

2005

3161/4875

3039/4631

28

24

2325

561/1152

2

2006

3686/5697

3482/5308

38

14

2156

629/1282

7

比上年增长%

16.6/16.86  

14.58/14.62  

35.71  

-41.67  

-7.27  

12.12/11.28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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