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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2000)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1 【成文日期】2000-12-04 【点击率】1813次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制贩毒品、走私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快捕快诉。在“两打一扫”严打统一行动期间,重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黄、赌、毒等犯罪分子,全年共批捕上述案件的重特大犯罪嫌疑人419人,起诉366人。适时介入了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程,保证案件在检察环节上的畅通。全年共适时介入公安等侦查机关侦查的重特大刑事案件50件次。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及时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04件次,其中接待群众来访16批次,处理信访96件次。2000年,受理公安、海关等侦查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241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08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002人。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其中: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2件2人,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12件12人,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5件6人,100万元以上的5件5人。依法查办严重危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查办此类案件10件11人。依法查办金融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了金融系统的廉政建设。全力追缴涉案的赃款赃物,特别是对国家、集体财产有可能流失或被侵吞的案件,在查办的同时,加大追赃力度,尽力挽回损失;对出现携款潜逃的告急案件,及时介入案发单位,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使追赃工作同初查及取证工作同步进行,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携款潜逃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追逃工作。全年共受理举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101条,经初查,决定立案侦查31件32人。所立案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28件29人,渎职案3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多万元。


【维护司法公正】依法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重点和热点问题,依法进行监督纠正,全年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2条,通过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依法加强侦查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法定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17人,不起诉7人,依法追捕、追诉25人,纠正漏罪19件46人,对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24人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17次。依法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认真审查,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3件,经审查,依照法定程序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直接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件。对审判机关的正确判决、裁定,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审判的权威和国家法律的尊严。依法加强了内部监督。制定和完善了《案件运行登记表》、《案件初查呈批表》、《执行高检院九条硬性规定的具体措施》、《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若干规定》、《赃款赃物、暂扣款物的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网络。继续坚持“六个一”的工作制度,即办理一宗大要案,责成犯罪嫌疑人写一份悔过书,与有关单位召开一次案例分析座谈会,向发案单位提出一条检察建议,到有关单位上一次法制课,协助发案单位制订一套整改措施,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访考察。加强同建设主管部门、金融、国土房管、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等机关的配合与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参与和构筑了“大预防”体系。8月,与中山海关建立了渎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


【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在国际互联网上公布检务公开的十大内容的基础上,增设了检察官风采、检察实务、疑案分析、法律咨询、检察研究、建议与投诉等栏目。继续在院门口两侧设立宣传栏,张贴《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等宣传资料,方便群众举报、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检察改革】改革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制订和实施《关于中山市检察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通知》及《实施细则》,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有25名年轻干部参加了中层领导职务的竞争。


【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院领导班子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教育活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院领导撰文阐述“三个代表”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指导意义,其中市检察院检察长谢汉茂撰写的《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南,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一文入选当代共产党人系列丛书——《全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三个代表”学习与实践优秀论文集》。开展“两思”教育、“三项教育”和“三服务一满意”基层评议机关活动,统一全院干警的思想,提高其认识,进一步激发了干警们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开拓进取的奋斗精神。继续做好每个办案小组和办案人员的“办案第一线”和“八小时以外”两个重点环节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管理。开展业务教育和培训,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于8月底对学习情况进行了一次严格的闭卷测试,10月,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题进行学习辅导。加强检察研究工作,全院干警在各种书刊上共发表论文及各类文章13篇。组织24名干警参加了法律教育自学考试,支持3名干警参加法律研究生班的学习,组织干警进行了电脑培训。2000年,全院有7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有85人次受到表彰。其中,5人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2人被省检察院授予“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女检察官”称号,1人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1人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2人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弘扬检察主旋律优秀通讯员,2人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调研先进个人,1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49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7人受到嘉奖奖励。(蔡在坤)


附:2000年主要领导名单

检察长:谢汉茂
 

中山市刑事检察工作统计表

年份

受理
逮捕 (人)

批准
逮捕 (人)

不批准逮捕(人)

追捕

(人)

受理起诉

(件、人)

决定起诉

(件、人)

不起诉

(人)

出庭支持公诉 (件)

提出
抗诉 (件)

1999

1973

1773

162

18

11941821

11521728

4

824

9

2000

2413

2198

217

25

13402082

12832002

7

955

1

增长率
%

22

24

34

39

1214

1116

75

16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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