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9 【成文日期】2008-12-01 【点击率】2152次


【简况】 2008年,政法工作以维护北京奥运会绝对安全为工作重点,全面深入推进平安中山建设,为建设“三个适宜”平安和谐中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维稳与奥运安保工作】 加强反恐处突工作,进行全市性综合演练3次,部门反恐演练6次。制定《重点要害单位反恐安全保卫总体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预案》,排查确定45家市级、290家镇区级治安重点保卫单位,分级分类部署和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重点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守护。健全与完善危爆剧毒物品管控制度,开展3次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统一行动。排查突出信访问题42宗,由市、镇领导按“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等“五包”要求,进行包案处理。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应急管理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督查督办机制,建立奥运维稳安保例会等制度。部署开展3~9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求,把所有涉及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纳入排查化解范围,全方位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经济部门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排查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领域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经济利益纠纷。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3279件,成功调解3148件,调解成功率96%。中山成为全省奥运期间无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10个地级市之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开展命案侦破、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集中整治火炬开发区张家边村大庙街等治安重点整治地区,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六合彩”及网络赌博、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立各类刑事案件16872起(不含经济犯罪案件),比上年下降0.12%,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323起(不含经济犯罪案件),上升11.66%,破案率59.6%,上升6.3个百分点。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3089宗4759人,分别上升0.72%和下降0.6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63宗5124人,上升0.9%和1.6%。两级法院受理刑事案件3383件5524人,审结3302件5315人。落实治安防控工作。推进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建成前端监控点3268个。开展年度“十佳社区、十佳驻村民警”评选活动,大中小学校均设立校园警务室和配备驻校民警,组织多形式的群防群治,加强公安、保安、治安“三安”联动工作,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网吧、三手市场、收旧修理业等行业监管,完善网络安全管理。落实互联网基础信息备案管理,督促上网场所(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网吧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网络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初步建立互联网技术防控体系。发现处置本地网上有害信息27897条,及时巡查发现异地网上有害信息5538条,有效防止各类问题网上炒作。


【查毒禁毒】 在全省率先制定戒毒案件执法指导规范收戒工作。全年破获各类毒品案件2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2名,缴获各类毒品106.933千克。在2005~2008年全省禁毒人民战争工作综合考评中,中山以94.93分的成绩名列全省地级以上市第四名,并获优秀地市称号。


【政法“三基”工程建设】 全面规范镇区公安分局内设机构设置,将24个镇区公安分局内设机构统一规范为5个执法勤务机构(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国保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和2个综合管理机构(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分局内设机构和派出所均升格为副科级。新增设的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和市第二人民法院设置临时办公场所,开展部分业务运作。司法局增设2个公证处的申请已初步获上级批复,镇区司法所升格为副科级建制。边防支队新营区、市劳教所、第一市区院办公大楼、检察院法警训练基地、检察官俱乐部和警校、巡(特)警支队新营区等设施投入使用,加快法院刑场、公安解剖中心、市司法局综合办公大楼、市劳教配套设施等建设,逐步完善警犬基地工作。全国一级派出所增至12个,在全省排名第二。市公安局“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完成3年阶段性目标,获“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政法信息网建设】 政法信息网建设被确定为全省试点单位,完成政法信息网视频会议系统扩容项目等系统建设,全年完成投资额1948万元,占总投资的19.5%,累计完成投资总额777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7.77%。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系统全面实现110、122、119“三台合一”建设目标,信息采集百日会战获全省考核第一名。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在全省率先一次性通过验收。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以82.2分(满分85分)、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应用考核以15分满分居全省第一。


【中山政法工作改革开放30年】 维稳工作。1997年初,受“香港回归后广东要打仗”谣言影响,有11个镇区的1万名外来员工要求辞工回乡,部分工厂生产受影响。政法机关摸清谣言源头,与镇区党委、政府及时控制谣言继续传播,稳定员工队伍。2002年后,逐步加大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建立健全市、镇区、村(社区)三级排查网络,制定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建立反恐工作机制,充实基层维稳工作力量。2006年,在火炬开发区开展村(社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2007年,建立市、镇区、村(社区)三级专职调解员队伍。在村(居)设置法律服务室,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至2008年,全市设立各类调解组织469个、调解人员2630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89年,开展技术防范工作,在莲峰派出所建立第一个区域性电脑报警站。1991年5月,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试点工作。1993年,组建公安巡警队伍负责城区和公路干线巡逻执勤。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村)工作。1995年,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当地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治安工作的好坏与任期政绩挂钩,年终考核评比实行一票否决。1996年6月,按“组织好、设施好、治安好、守法好、人口管理好、环境好”6方面30条具体标准检查验收全市安全小区。1997年,创建安全文明小区922个,其中优秀安全文明小区315个。在30个镇区公安分局建立110报警中心。2004年,市综治委下发《中山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2007年,启动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至2008年,全市建立前端监控点3268个,实现主要社会面24小时视频监控。
  1996年,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和戒毒出所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派出所和村委会均建立安置帮教组织。修订颁发《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计划,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开设法制宣传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市376所中小学校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市综治委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学期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网吧和书店。1994年起,全市在校生违法犯罪率连续15年为零。2004年,注册成立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初始资金410万元。2006年起,各镇区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和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等“五联”工作制度。各村、社区建立综治工作站,实现警务、法律调解服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技术防范和视频监控、消防(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六进”社区(村),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缉毒禁毒工作。20世纪80年代初,绝迹多年的贩毒、吸毒活动死灰复燃。90年代后,吸、贩毒案件明显增多。1993年、1995年、1997年,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1998年,毒品案件下降,缴获毒品的数量越来越大。同年6月20日,在南朗镇龙穴村抓获梁国锋等1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冰毒391.71千克、制毒原材料、设备一批。此后3年,连续开展打击制贩“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犯罪专项行动。2003年,启动“禁毒03工程”,普查吸毒人员。自2003年起,每年组织一次“向毒品唱不(SING NO)”音乐大赛、禁毒图片展览、“拒绝毒品,从我做起”青少年论坛等活动。2004~2005年,组织开展打击跨区域毒品犯罪“夏季风暴”专项行动和禁毒人民战争。兴建市强制戒毒所、永久性禁毒教育基地25个和户外永久性禁毒公益宣传广告牌18个。制定《“阳光接力计划”毒品预防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每年“6·26”国际禁毒日组织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执法督查工作。1997年8~11月,开展专项治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活动,组织执法检查,逐案复查1995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协调督办其他地区、部门反映的案件2宗。1998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870件次,全部依法做出处理。1999年,建立首长接待日制度。2002年12月,协助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专项督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01~2005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22宗,协调督办重大疑难案件172件。2008年,调查处理中央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5宗信访案件,全部息诉罢访。(陈秀新)


附:2008年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领导名单

  书 记:黄树安

  副书记:李 君 胡新华

  2008年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名单

  主 任:李 君(兼)

  副主任:卢广锦(1月起)

  2008年中共中山市委维护稳定办公室领导名单

  副主任:匡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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