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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认真查处组织、策划、指挥或参与非法活动的顽固分子,严格落实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严防“法轮功”痴迷者进京闹事,严密查堵“法轮功”痴迷者潜入中山串联。经教育转化,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与“法轮功”组织彻底决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年内各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87件,其中上访78件,罢工5件,越级到市上访批次和人次比上年下降28%和47%,到省上访的批次和人次下降51%和43%,全市没有出现10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2001年是全国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的第一年,市委政法委成立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先后2次召开镇区分片汇报会,加强对严打整治斗争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政法部门迅速行动,先后开展6次“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和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追逃、治爆缉枪、禁毒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对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排查,于8月和9月组织力量重点整治西区沙朗地区,净化社会环境。全年刑事案件比上年增加8.22%,重大案件下降0.56%,盗抢机动车案件大幅度下降,投毒、纵火、爆炸等恶性案件明显减少。全年查破各类犯罪团伙610个2309人,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万人,其中刑事拘留4232人,逮捕2758人,劳动教养1913人,强制戒毒3501人,收容教育178人,治安拘留8514人,追回在逃犯214人,敦促876人投案自首。及时侦破“1.22”城市猎人酒吧爆炸案、东升“2.19”劫车杀人案、南头“3.28”杀人碎尸案、板芙“6.12”和石岐“6.14”涉枪案等大要案件。加强查处严重刑事犯罪、带黑性质势力犯罪和突出的多发性犯罪等“三类”重点案件,批准逮捕1115件1620人,提起公诉1554件1450人。审判机关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30件,判决刑事案件1725件,判处罪犯2412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继续整治酒吧、歌舞厅、桑拿按摩场所、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全年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7次,依法查处各类娱乐服务场所424间。加强创建安全小区工作,促进全市治安稳定,按照“巩固、提高、规范”的思路修订完善《中山市安全小区考评办法》,于6月考评全市安全小区,评出市级优秀安全小区333个,占安全小区总数的36.4%,193个小区没有发生刑事案件,138个小区没有发生治安案件,270个小区刑事案件下降,241个小区治安案件下降,63个小区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214个小区没有居民吸毒,235个小区没有发生民事纠纷。贯彻《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和《关于实施广东省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两年规划”通知》精神,落实出租屋“五个一”制度,逐步推广户管员制度,积极推行“百镇工程”建设,实现“分局—派出所—治保会”三级管理架构。全市有21个镇区配备户管员494名,外来人口暂住证办证率达92%,出租屋办证率达93%,清理遣送“三无”人员4.61万名,消除和减少治安隐患,净化社会环境。在6月进行的机构改革中,保留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共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97名。年底,市综治办人员参加了在广州市举办的为期10天的综治干部培训班。2001年,中山市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称号,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称号。
【调研工作】 年初,召开调研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和指导调研工作。全市政法部门完成各类调研文章124篇,其中26篇调研文章或理论文章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36篇文章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在市委政法委撰写的调研报告《中山市吸贩毒问题及治理对策》中,市委、市政府采纳了多项建议,如组建缉毒大队、成立奖励基金等,该文还被省委政法委评为调研论文二等奖。另外,还有1篇调研论文获省委政法委评为三等奖。
【基础建设】 改善政法部门的工作条件,扩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建设市人民法院的新办公大楼及市劳教所二期工程,市人民法院3个中心法庭审判大楼落成并投入使用。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共投入1020万元改善政法装备,市公安局投入300多万元购置DNAI检验仪,投入200多万元配备水陆两栖防暴装甲车。
【队伍建设】 统一全市政法干警编制和薪酬制,从7月起给每位政法干警增加每月特殊津贴300元。全市政法人员尽职尽责,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市政法系统中,1个单位立集体一等功、4个单位立集体二等功、35个单位立集体三等功、30个单位受到集体嘉奖,9人立个人二等功、175人立个人三等功、601人受嘉奖,22个单位被评为各类先进单位,96人被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徐业恒)
附:2001年市政法委正、副书记名单
书 记:黄树安
副书记:辛传淼 周颖石(2001年8月起)
2001年市综治办正、副主任名单
主 任:辛传淼(兼)
副主任:李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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