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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撰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3》 【成文日期】2012-12-01 【点击率】2185次 | |||
【纪检监察概况】 2012年,中山市纪检监察组织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从监督检查、制度创新、纯洁性教育、作风建设、案件查处、加强自身建设6个方面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提供政治保障。7月18日,中山市监察局加挂中山市预防腐败局牌子,承担全市预防腐败工作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组织实施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等8项职责。中共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山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5楼。
【党风廉政建设】 2012年,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全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细化为6大方面48小项,分解到61个责任单位落实。2月14日,召开中共中山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并组织全市24个镇区和76个市直单位领导与市委书记、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薛晓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月21日,石岐区、西区、小榄镇、沙溪镇4个镇区和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4个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就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个人廉洁自律等向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口头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8月,组织召开“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确保选人用人公正”的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单位内部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的问题,严肃选人用人纪律,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回头看”工作,全市80个基层党委、279个村(社区)均设立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加强廉洁从政突出问题治理和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落实检查《廉政准则》执行情况,全年对96名新提拔调整市管干部进行集体谈话。落实《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联合市委组织部组织全市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治理红包问题的意见,2012年全市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红包74.78万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6月起在全市24个镇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行动,全面调查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同时建立台账,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推动村级经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和村“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全市279个村(社区)均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监督委员会成员1698人,履行监督职能。10月底,清理全市126个社区居委会和153个村委会办公场所大门口的牌子,并按省的要求统一制作和悬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子。制定《关于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及相关人员出国(境)管理的意见》,加强证照管理和出国(境)审批。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限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控制临时新增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及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晚会活动项目和经费,全年全市一般行政费用支出降低5%。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012年,中共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监察局”)接受群众举报1540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105件,结案处分党员、监察对象115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2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86万元。加强网络涉腐舆情处置,查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纪委书记梁某徇私舞弊案,向媒体公开查办情况。全年信访约谈、函询领导干部16人次,为76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拓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4月底,市纪委监察局开通号码为106399990760的手机短信举报平台,接收群众举报信息。规范镇区办案程序,推进案件审理“镇案市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由镇区一级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处理的案件(包括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处理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结束后、作出处分决定前,须移送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2012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和案件审理零申诉。
【廉政宣传教育】 2012年4月24日,中山市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暨领导干部“三纪”(指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举办,全市1100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2000名镇村干部接受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从4月开始至9月结束,以保持党的纯洁性、领导干部尚德养廉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展播廉政公益广告,举办“廉政电影周”活动,征集廉洁微小说、廉政主题格言警句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市党风廉政讲师团开展宣讲1000场次。完善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全国廉政教育基地、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三乡镇罗三妹山廉政主题公园、市看守所创建警示教育基地等4个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新增位于南朗镇的市法警训练基地为廉政教育基地。成立以市委书记薛晓峰为组长的全市尚德养廉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养廉行动的实施意见》,围绕“修心思廉、修德养廉、修智明廉、修行践廉、修制固廉”五方面,选定市委党校、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等8个单位作为尚德养廉行动试点。编印《尚德养廉——领导干部修身行动指导读本》、《中山市公务员手册》等书籍,供党员干部学习。
【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2年,3个派驻到市直部门的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确立对驻在部门的监督重点事项(岗位)166项(个)。加强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全年参加驻在部门党委会议、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和局务会议136次。开展对祈安苑保障房二期、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管理中心土建工程、三角福隆泵站、岐江河二期疏浚工程等项目的立项执法监察。11月30日,市纪委监察局成立3个派驻镇区纪检监察组,向24个镇区分片派驻,履行监督检查驻在镇区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况,驻在镇区党委(党工委)班子成员执行《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督促镇区党政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等职责。
【政策执行监督检查】 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联合有关部门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未能及时按合同要求支付、个别保障房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个别镇区未能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等问题76个,提出整改建议并推进落实。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等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建设等项目107宗,加强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联合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58次,健全资金监管机制。3月,在全省率先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首批对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5个部门开展绩效评估。
【电子监督平台建设】 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发挥政务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对34.3万件审批件实行在线监察,实现提前办结率99.22%。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平台运行管理,全市279个村居共发布村务公开信息4.7万条,访问量23.3万人次。
【纠风工作】 2012年4月,市暗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制定暗访工作方案,抽调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9人组成暗访工作小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机关作风、尚德养廉、“三打两建”、农村“三资”清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期暗访活动,发现问题12个,全部落实整改。推进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公室组织24个行业主管部门对自身主管的市场中介组织围绕基本情况、数量、与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含事业单位)分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开展摸底调查,范围涉及评估、鉴证、代理、咨询、审计、经纪、监理、担保、培训、介绍共10大类80小类的市场中介组织。至9月底,核查1610家市场中介组织的相关数据,其中从事中介业务的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23家,从事中介业务的私营企业1312家,从事中介业务的个体工商户238家,其他企业(含外资企业)37家,有3家市场中介组织未完成组织人员、职能工作、资产财务和办公场所“四个分开”的要求。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矿业权评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等中介行业在全市还没有设立。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查处并清退乱收费金额12.18万元。5—11月,制定《中山市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市殡葬、城市公共交通、银行、电信、供电、供水、供气和有线电视8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围绕领导班子落实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依法规收费和减轻群众办事负担、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政策、廉洁从业和规范管理等6个方面,分筹划准备宣传发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和组织评议总结通报3个阶段实施。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组织评议团成员12人进行综合测评,全市各被评单位分数均在85分以上。全年协调组织全市53个单位参与“周五民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解决、解答群众投诉和咨询等问题450个。6月29日,“周五民声”栏目启用网络同步直播,实现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互联互动。10月,在火炬开发区和坦洲镇开展三级纠风网络试点工作,建立“市有纠风办、镇有纠风工作组、村有纠风监督员”的网络。
【廉洁城市建设】 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以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廉洁公正司法、廉洁党员干部、廉洁城市文化、廉洁诚信社会“五项廉洁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关于推进廉洁中山建设的实施意见》,于8月23日经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正式施行。成立以市委书记薛晓峰为组长,9名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廉洁中山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廉洁中山建设工作的开展。对应5项廉洁工程任务,设立5个工作专责小组专责推动,制定《关于建设廉洁中山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廉洁中山建设分解为6大方面61小项,责任落实到36个成员单位。
【打击商业贿赂】 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配合“三打两建”工作,开展全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成立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市22个治理商业贿赂成员单位和24个镇区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制定内部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保密制度等25个制度,规范落实各项工作。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执法部门,以查处大要案、挖掘“保护伞”,切断利益链为重点,开展全市性专项行动。全年受理商业贿赂案件352件,查结351件,查结率99.7%,涉案金额1.45亿元,查处“保护伞”72人。
(张 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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