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199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0 【成文日期】1999-12-03 【点击率】1681次


【常务会议】 1999年,共召开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内容有:1998年财政决算和1999年财政预算,土地基金1998年收支情况和1999年收支安排计划,调整部分镇区行政区划,评选中山十大名牌产品,制定工业强优企业优惠政策,制定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竞价转让市属公有企业,建立中山民营科技园,扶持鼓励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制定市属公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电价清费并价,发电厂经营亏损对策,调整规模用电优惠政策,改造孙文东路人民医院路段,建设江畔公园,整改路桥收费站,重建市急救中心,“一区三线”森林改造,中心城区和镇区垃圾处理,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限制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政府会议、公文、公务活动运作,聘请广发证券有限公司为政府财务顾问,简化内资工业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部分特殊行业审批制度,完善公有资产营运体制,组建中山投资集团公司,组建中山境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建中山市工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支持和鼓励开拓市场与搞活流通,与上海虹口区发展友好关系,安排农转非计划指标,建立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户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孤老烈属和孤老复员军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问题,管理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统筹医疗管理,市属转制企业退休干部非统筹待遇,转制企业职工档案托管,加快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调整医疗收费标准,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伤残军人、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负担比例,解决经委系统企业集资问题,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加强周转房建设管理,落实中心城区私改非住宅侨房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加快旅游业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举办2000年慈善万人行活动。(李政军)


【实施“工业立市”战略】 1999年,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大会和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工业立市”战略。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历年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市工业发展会议,动员全市各级干部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奋力拼搏,努力推进“工业立市”战略,振兴中山工业。5月初,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全市工业新一轮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7月,制定《中山市十大名牌产品评选暂行办法》、《关于工业强优企业实行优惠待遇的若干暂行规定》、《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市属公有工业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从政策、措施上扶优扶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创优质、创名牌。同月,授予广东乐百氏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1999年度中山市工业强优企业,并建立了部门与企业的固定联系制度,发放强优企业优先办事卡。11月,拨出600万元专款为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4个199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进行贴息。加快建立企业新机制,在企业产权改革、属地管理、资产重组、企业解困、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等方面取得突破。以“一区三基地”(中山火炬高技术开发区和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健康医药3个基地)建设为龙头,推动企业科技工作进步。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明确提出把发展区域特色工业作为调整全市工业结构的重要措施。


【实施“大流通”经济决策】 199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大流通”的发展战略。下发《关于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搞活大流通的通知》、《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农村经济和消费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的通知》等文件,先后2次召开全市流通工作会议,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流通”发展战略。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开拓市场,实施补贴资助农产品流通大户购买流通工具和开辟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等多项优惠政策。先后举办“3.18”招商经贸洽谈会和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在成都、昆明、沈阳等地举办的(广东)商品博览会和在北京举办的’99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积极推动中山与外地的经贸交流,促进中山产品的销售。全市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博览会而签订的内销合同金额达46.74亿元。逐步形成和发展以古镇灯饰、大涌红木家具、沙溪布匹服装、民众香大蕉等产业为依托,以专业市场辐射带动的区域经济,加快发展一批配送、仓储售货等新型流通连锁企业,初步形成城区具专业特色的商业街,开拓本地市场。中山市在1999年全省开拓市场表彰会上获一等奖。(梁细荣)


【实施“大经贸”经济决策】 克服年初外贸出口出现滑坡及利用外资工作困难的不利局面,制定实施《1999年度鼓励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奖励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对新增的出口额进行贴息,扶持外经贸工作。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各镇区和重点企业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和现场办公,充分宣传、解释国家的外经贸政策,全面检查执行政策的情况,发挥政策的积极效应。简化通关手续,为企业排忧解难,增强外商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力度,举办1999年中山招商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组团随省政府赴欧美及台湾举办投资环境推介会,均取得显著效果。全市从下半年起利用外资呈恢复性增长,外贸出口转降为升,出口总值和完成任务进度均居全省上游水平。(何杰斌)


【实施“大旅游”经济决策】 制定《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泛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山人游中山”等活动,积极开展旅游促销工作,完善旅游设施,兴建独具特色的旅游景点,加快发展旅游业。1999年,旅游业收入增长了40.92%。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实施《中山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科技人才参予发展中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全年全市财政投入科技资金478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3.24%。实施国家“863计划”1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36项,省级火炬计划项目26项;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11项,经省以上认定的高科技企业54家。1999年,逐步形成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中心 “一区一园三基地”的格局,即中山火炬高技术开发区、中山民营科技园和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健康医药3个国家级研究生产基地,其规模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王克林)


【深化市属公有企业改革】 1999年,制定《中山市市属公有企业竞价转让暂行办法》,发出《关于做好转制企业伤残军人、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制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离岗退养和准离岗退养人员社会医疗保险费缴纳和待遇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市属公有企业退休孤寡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中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关于市属转制企业退休干部非统筹待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市属公有企业改制分流职工待遇及劳动合同变更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市属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转制企业干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改革配套文件,继续深入开展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市属公有制企业改革。全年共批出企业改革转制方案113个,涉及市属公有制企业117家,已有53.5%的市属公有企业实现了产权制度改革。组建中山市工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为进一步集中市属工业企业优势创造条件。(梁细荣)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进程。推广以效益型农业为中心的农业现代化实验区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要求和规划,于1月拟定《广东省中山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规划》,选择古镇镇为中山市农业示范区,以基塘标准化建设、信息网络建设、生态农业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业机械化建设和村镇建设六大项目为重点建设内容,计划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3月,全面开展示范区的各项建设,重点是建设中心示范片,至11月中旬止,基塘标准化建设已基本按计划完成,其余各大建设项目也按计划进行,累计投入资金8429.7万元。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及充分论证活动,形成《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的若干意见》,经市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报市委审议实施。完善市农业信息网络的建设,调整充实信息网内容,新增新闻中心、网上求教、人才市场等栏目,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实用性、趣味性,扩大信息范围和信息量,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贯彻《中山市农业机械化1998~2000年发展规划》,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大力推广使用联合收割机,继续实行收割机补贴政策,扶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切实做好农村延长土地承包工作】 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成立市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全市农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会议,下发《转发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农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印发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积极、稳妥地在全市铺开第二轮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在开展第二轮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中,认真落实30年的延长承包期、村预留机动地不得超过总耕地的5%、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每一农户等3项硬指标,严格坚持确保农民具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自愿有偿搞活土地使用权等三大原则,处理好延长土地承包期与发展农业现代化、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与收益权、稳定土地承包权与加快发展二、三产业等三大关系,收到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土地的承包经营、完善土地规划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地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五大效果。(何杰斌)


【推进农村“两改一同价”工作】 1999年11月,为加快完成镇区变电站(电网)有关资产和债权债务移交、促进市供电部门接收镇区变电站(电网)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明确镇区变电站(电网)建设费审计问题的处理原则。至年底,市供电部门已接管了381个村(管理区)的管电机构,占全市400个村(管理区)级管电机构的95.3%,将原来实行的市、镇(区)、村(管理区)农电三级管理体制改为市、镇(区)二级管理体制。在镇(区)设立农村电管总站,实行分片管理,将几个村作为一个片设立1个供电所,负责所辖区域的用电申请报装、低压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用电检查、电费抄收等工作。经过整顿,农村电工人数精简了42%。
  建立农网改造管理机制,成立农网建设(改造)工程预算审查小组、农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中心、农网建设(改造)工程验收小组,从项目的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设备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截至1999年12月31日,全市1998年度农网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并开始产生效益,1999年度农网改造工程完成了47.6%,预计2000年6月可全部完成。
  认真开展电价清费并价工作,把全市平均售电价(含各种建设费、附加费)每千瓦时降低0.031元,农村及墟镇住宅电价从1999年1月1日起统一降为每千瓦时0.79元,提前3年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农村住宅电价要降到每千瓦时0.79元以下的要求。6月下旬,公布实施电价清费并价方案。11月,要求部分仍未清退上半年向用电户暂收变电站(电网)建设费的镇区限期清退建设费。1999年,全额清退因上半年未公布新电价方案而实行暂收电费中多收的差价款共4061.4万元,全额清退上半年各镇区向用电户暂收的变电站(电网)建设费3181.2万元,合计减轻全市用电户电费负担1.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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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资产营运管理】 进一步完善以产权为纽带,继续实行“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运营机构 生产经营企业”的层级架构管理体制。制定《中山市资产营运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市属公有企业实行支票联签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资产营运机构资产收益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山市市属公有资产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等文件,规范资产营运机构的设置,明晰公有产权主体和组织形式,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离和落实公有资产的营运责任。制定《中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尤其是对不动产作出统一的管理规定。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对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进行清理、脱钩、实施统一营运的工作,1999年全市党政机关与所办的99家企业实行了脱钩,并组建市实业投资集团公司,对这些企业进行统一营运。制定《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强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国有基础资源的管理。通过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经济实体,以国内上市为依托,开展资本经营,为实现市内外资源优势互补进行了初步尝试。


【整顿金融秩序,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制定《中山市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实施方案》,发出《批转市计委关于建立我市定期报告外债情况制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禁止政府部门为属下企业提供担保和优质资产抵押给境外债权银行的通知》、《关于清理整顿我市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通知》、《关于全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停止吸存借贷业务的紧急通知》、《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批转〈关于取缔中山市沙溪镇企业发展基金会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确定了解决中小金融机构以及农金会兑付问题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主动地协助人民银行做好金融监管工作,从而有效地维护、整顿全市的金融秩序,逐步缓解一段时间以来困扰中山的金融风险。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制定和实施《中山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全年共公开招标4次,中标价比预算节支35.52万元,节支率15%;邀请招标3次,中标价比预算节支7.7万元,节支率9%;询价采购12次,中标价比预算节支9.73万元,节支率10.2%。单一来源采购2项,其中采购无线电检测专用设备一批,中标价比预算节支11.73万元,节支率5%;采购汽车9台,涉及采购资金278.79万元,节约0.9万元。(梁细荣)


【依法加强水利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管理的决定》。理顺基层水利机构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基层水利管理机构,落实水利队伍的编制和供给保障问题,解决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经费。加大依法征收各种水利规费力度,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山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水利劳动积累工代金继续征收办法》,确保水利建设资金的有序筹集和使用。颁布施行《中山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促进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发出《关于解决小型水库安全隐患问题的通知》,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消除隐患,增强水库的防洪能力。(何杰斌)


【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1999年,全市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31个,总投资0.29亿元。环境噪声达标面积增加了0.4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达标面积增加0.43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和废物产生均得到有效控制,并加紧治理废气排放。生活污水处理量达2907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6.9%。(廖 文)


【计划生育工作】 针对新修订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调整了农村生育政策,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问题、新矛盾的情况,提出“统一认识,转变思路,知难而进,再创佳绩”的口号,强化落实“三为主”方针,缩短了新旧条例的磨合期,确保新《条例》实施,顺利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任务,获通报表彰为广东省1999年度计划生育达标单位。先后召开4次全市性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全市处级领导干部学习班上增加人口理论的学习内容,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树立人口问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拓宽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健全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级级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实施“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管理体制,颁发具体实施细则,妥善解决空挂户、下岗、待岗人员难管理的问题,堵塞超生漏洞。颁布《关于建立我市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全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纯生两女结扎夫妇购买养老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减轻实施新《条例》的阻力。


【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继续实施“教育强市”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8月,颁布《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改革的方向。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在继续完善分级办学,逐步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社会力量进行民办学校或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探索,推进公办学校引入民营机制,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1999年,新建立专修学院3所,新审批民办中小学1所,短期培训中心20所。加强教育科研,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是针对现有人才培训模式未能完全适应创新人才的需要、教育内容相对陈旧、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等存在问题进行探索与改革。深化以“两聘两制一包一奖”(聘任校长、聘任教师为两聘,校长负责制、教师岗位责任制为两制,正常经费包干,浮动工资奖励)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何杰斌)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生活保障待遇】 制定《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报销管理试行办法》、《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中山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转发中山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建立我市农村计划生育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医保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下发《关于镇区教师参加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险的通知》、《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供养的重要亲属统筹医疗问题的通知》、《关于选定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试点单位的通知》、《转发市社保局关于我市行政区划内中央和省属单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请示的通知》、《关于我市孤老烈属和孤老复员军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复函》等配套文件,成立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继续全面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深入开展医疗制度改革。至年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市属公有企业人员已基本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镇区集体企业大部分人员也已参保,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工作已全面展开,全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18.13万人。
  社会医疗保险正式实施待遇给付,首批选定的37个约定医疗机构开始运作,社会医疗保险2家定点零售药店已挂牌,停止执行原公费医疗制度,初步建立新的医疗保障制度,全市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12.18万人。
  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3条社会保障线的要求,发出《转发市劳动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的请示的通知》,从7月1日起,把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30%,提高后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为364元/月;国有、市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提高为366元/月;把城镇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0%,提高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人均收入300元,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人均收入250元;对1999年6月30日前离退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在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的基础上提高15%,提高后为495元,人均增加65元。从10月1日起,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30%,由原来的350元/月提高至455元/月。(梁细荣)


【稳步实施区域调整和农场体制改革工作】 1999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沙朗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西区办事处,新组成的西区办事处下辖6个村委会、8个居委会。撤销坦背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东升镇,新组成的东升镇下辖18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开展调整插花村试点工作,将原属西区办事处管辖的鲫鱼沙村的行政管理关系调整到邻近的横栏镇,着力改变该村长期行政管理不到位,建设规划不到位,经济发展缓慢的局面,使其尽快与周边地区社会发展同步。加快原有国有农场的体制改革进程,采用原沙朗农场、良种繁殖场以结业解体进行转制的形式,审议通过多宝农场实行体制改革的方案,新成立多宝居委会,隶属民众镇政府管理。(何杰斌)


【信息工作】 1999年,进一步发展全市政府信息网络,有关委办局已与省主管部门实行联网,并通过网络实现了业务数据传输。中山被批准为全国政府上网工程试点市,市级网络的中山市信息网日臻完善,并通过国际互联网向世界各地客商发布'99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的招商信息。年底,中山市人民政府公众网站建设初具规模。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取得新突破,公文查找系统正式交付市政府有关领导试用。先后发出《关于落实我市计算机2000年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抽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就绪情况自查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全市信息工作会议和应急指挥组织紧急会议,制订《中山市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计划》作为全市处理“千年虫”问题引发事件的基本程序和依据,并切实做好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千年过渡期应急值班的有关工作,全市各类计算机数据系据安全过渡2000年。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注重提高上报质量,全年共加工处理了由100多个政务信息点报送的1500条信息,通过编发《内参信息》、《信息快报》和《中府信息专报》向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了大量信息。其中,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了63条信息。市政府办公室获1999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二等奖。(市府信息中心、市府办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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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务运作】 8月,实施《中山市人民政府会议、公文、公务活动运作(暂行)制度》,严格审批全市性会议和部门会议,减少“文山会海”,实现召开会议的计划性;完善对市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改革公文运行和越级行文等问题;严格限制一般性的迎来送往活动以及市政府领导的题词、题字行为。该制度实施后,提高了市政府系统的行政效率。(李政军)


【规范政务性刊物】 上半年,市政府办公室清理和调整内部刊物,对刊物报导内容进行归类分工,保留了《政务动态》、《中山经济》、《督办专报》、《中山研究》、《信访情况反映》、《中府信息专报》、《城管简报》共7种刊物,初步建立起散布在镇区、部门的通联网络,加强了办刊科室与基层的信息联系。调查和甄别各镇区和市政府系统各委办局所办内部刊物(含简报),针对刊物过多、过滥、多头分送、时效性不强、涵盖面不广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办刊质量。(李政军)


【督办催办工作】 1999年5月20日,将秘书二科更名为督办科,与建议提案科合署办公,加大政府系统督查催办工作力度。下半年,建立督办网络,健全了工作制度,共督办催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30多件、市政府领导批示事项20余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82件。


【在省内率先成立政府投诉中心】 1999年8月18日,在省内率先成立政府投诉中心,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确保政令畅通,促使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意见提供新的渠道。该中心受理的投诉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规范性文件中存在问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该中心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与督办科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管理。至年底,共受理投诉144件。(廖小康)


【信访工作】 贯彻市领导“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指示,较成功地处理了个别非银行金融机构兑付存款等信访问题,有效地遏制了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等热点信访问题引发的大规模无序越级集体上访的上升势头。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87件(次),增加20.3%;发生5人以上群众集体到市委、市政府上访130批3022人次,分别增加14.4%和21.7%;发生5人以上群众集体到省委、省政府上访18批144人次,分别减少14.3%和40.3%。群众信访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农村基层干部、农村征地、企业集资、企业转制、劳动工资等问题。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中山市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处理信访大要案实施办法》、《中山市集会游行示威走访若干规定》、《中山市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关于处理重大集体上访的预备方案(试行)》4个规范性文件。办理上级交办要求报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19件,编写集体上访报告12期、信访情况通报5期、信访反映信息3期。(刘威良)


中山市信访情况一览表

项目

1998

1999

增长率(%)

信访总数

2067

2487

20.32

平时来信

1313

1345

2.44

市长专邮

57

30

-47.37

合计

1370

1375

0.36

访

平时来访

232

1820人次

461

3093人次

98.71

69.95

市长接待日

465

1704人次

651

1554人次

40.00

-8.8

合计

697

3524人次

1112

4647人次

59.54

31.87

市领导阅批来

信及信访材料

442

375

-15.16

5人以上

集体上访

114

2483人次

130

3022人次

14.04

21.71

5人以上到省

集体上访

21

241人次

18

144人次

-14.29

-40.25

 

【小汽车定编工作】 1996年初,成立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归属市政府办公室,人员编制2人,行驶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营集体企业小汽车管理使用的职能。1996年,处理列入定编单位(企业)的超标车(排气量2.5升以上),除小部分作为接待用车外,其余则拍卖或转让。1997年7月,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在两年内不许购买小汽车的决定,有效地控制了党政机关购买小汽车数量的过速增长。1998年,市委办、市府办转发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发[1998]14号文和省小汽车定编办粤府车编办[1998]6号文,开展了清理小汽车转办私人牌照和外省牌照工作。1999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原则上不能购买进口小汽车和购买国产小轿车要控制在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小汽车使用方面的廉政建设。按照《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以及省有关政策,对列入小汽车定编管理的单位(企业)申请购买小汽车进行预审,呈报省政府办公厅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审批。根据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的授权,审批对定编小汽车的报废、过户更新、补领遗失定编证的申请,办理不列入定编管理的外资、私营企业购买小汽车的确认手续。至1999年底,共为机关、事业、国营集体企业办理定编小汽车5847辆,车辆报废及过户551件,补办遗失定编证233件,为外资、私营企业办理小汽车使用证1104件。(李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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