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03)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4 【成文日期】2003-12-03 【点击率】1909次


【简况】 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中山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督促政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司法机关纠正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视对代表的培训。主持市新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依法选出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加强对镇人大的工作指导,举办镇人大主席培训班,采取市、镇人大联动方式,开展代表活动。


【召开人大会议】 3月24~26日,中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孙中山纪念堂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中山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中山市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上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长江库区水源林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设立长江库区水源林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决议》。出席会议的人大代表352名。居住中山市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政府部分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的全体委员;部分副处以上单位负责人;镇、区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镇长、区办事处主任;国家、省属部分驻市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等列席了会议。


【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 年内,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了8次会议。会议采取先学法,后审议的做法,学习了人民警察法、教师法、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民警察法、预算法、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认真解决中心城区和各镇区垃圾处理问题议案》、《要求重建大涌口水闸议案》和《选址新建教师进修学校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长江库区水源林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报告;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中山市200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认真解决中心城区和各镇区垃圾处理问题议案》和《要求重建大涌口水闸议案》实施情况的决议、关于办结《选址新建教师进修学校议案》的决议、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关于表彰2003年度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代表积极分子的决定、关于接受刘玉池、廖沃赞辞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姚志彬辞去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关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召开专题座谈会】 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组成人员召开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维护中山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主题的专题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简国森作综合发言,就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向市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副市长吴章贺就中山农村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书面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根楷就如何进一步维护中山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了讲话。年内,常委会还就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侨务、农村股份合作制、税费改革等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问题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加强法律监督】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民警察法、预算法、教师法情况的报告;重点检查了刑法、专利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工会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还配合和参与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防震减灾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看守所条例、行政复议条例等17个法律法规修改草案的征询修改意见、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督促“一府两院”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市政府提请的财政决算草案及其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中山市200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关于调整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


【人事任免】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决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56名,免去、决定免去职务38名。其中,任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职务16名;接受请求辞去副市长职务和决定任命副市长职务各1名,决定任免市政府其他组成人员7名,任免审判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69名。


【开展述职评议】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对届内尚未向其进行口头述职的17名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书面述职评议。加强对任命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增强其公仆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提高其依法履行职责、廉洁勤政的自觉性。


【调查研究】 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热点问题,开展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试点工作、规划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安全生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全民健身活动等专题调研,听取民意,并就有关问题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继续组织市人大代表各小组和市人大代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发挥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职能的作用。全市共评选出8个先进代表小组、80名代表积极分子,由市人大常委会给予表彰。


【组织代表活动】 3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大会组织了全体市人大代表视察105国道沙朗至小榄路段、小榄工业城和古镇灯饰城。
  6月5日为省人大代表活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居住中山市的省十届人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围绕如何巩固提升中山已取得的“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等荣誉成果,加大依法治市等问题,听取市政府及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的工作汇报。
  9月13日,全市330名市人大代表开展“统一活动日”活动,居住中山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代表以视察、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和意见。
  12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视察中山市教师进修学校、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长江库区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年内,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还视察了石岐旧城区学校改造情况、2003中山国际休闲服装节暨第四届中国休闲服装博览会的筹备工作。常委会还组织省十届人大代表视察了市文化建设情况。


【办理代表议案】 为落实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选址新建教师进修学校的议案》、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认真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和各镇区垃圾处理问题的议案》、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要求重建大涌口水闸的议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述三个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认真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和各镇区垃圾处理问题的议案》和《要求重建大涌口水闸的议案》两个议案实施情况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加快议案的实施,切实把议案办好,并将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向中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此外,还作出同意办结《选址新建教师进修学校的议案》的决议。经市人大常委会督办,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已将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结,并如期把办理结果答复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年内,市十一届人大代表任期届满。9月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2003年12月16日为选举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投票日。9月2日,成立市选举委员会,镇、区、直属机关系统相应成立选举办公室37个。10月10日,市选举委员会召开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部署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市登记选民1017243名,240个选区提名代表候选人1287名,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601名。选民依法投票选举,参加投票的选民982190名,参选率为96.6%;选出市十二届人大代表373名。其中:35岁以下代表64名,占17.2%;36岁至55岁282名,占75.6%;大专以上学历228名,占61.1%;中共党员232名,占62.2%;妇女代表101名,占27.1%;连任代表85名,占22.8%。


【信访工作】 全年共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1067件(次),其中作为重点信案办理的111件,办结102件,办结率为92%。通过信访,较好地监督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司法部门公正司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中山市第三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3件。推荐5件作品参加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新闻奖”的评选,中山电视台的专题片《当人大代表的日子》和《中山日报》的消息《两百农民挑灯考法律》分获二、三等奖。(赖晓宇)


附: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副秘书长名录

秘 书 长:李容焕

副秘书长:陈渡凝 李朝阳(3月止)  韦钜南(3月止)  廖荆波(3月起)

     杨倩仪 翁康平(3月止) 郑劲立(3月至12月)  杨结强(12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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