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9 【成文日期】2008-12-03 【点击率】2434次


【简况】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突出监督重点,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召开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7次,开展执法检查2次,组织视察12次,进行专题调研39项,依法任免298人次,作出决议、决定12项。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2月26~28日,在孙中山纪念堂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报告,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报告,通过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选举张朝良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收到议案3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2件。363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居住在中山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有关负责人及出席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委员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会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 全年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1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主要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李永强、李永胜和李铭浚等“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报告,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报告,2007年市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08年预算调整方案和超收收入预测及安排报告,设立汶川地震灾区恢复援建专项资金报告,开展“五五”普法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提请审议办结加强农村(社区)卫生站建设方便农民就医议案报告,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关于上述报告的初审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说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报告及说明,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决定草案及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的说明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编制情况报告、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报告、开展体育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情况报告。作出批准办结加强农村(社区)卫生站建设方便农民就医议案,批准设立汶川地震灾区恢复援建专项资金,批准2007年决算及2008年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作出授予李永强、李永胜和李铭浚为“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关于修改《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列席和邀请列席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人员等决定。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一府两院”关于提请人事任免的议案、报告,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8人次,决定任命郝一峰、谭培安、殷昭举为市政府副市长。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赴东莞、广州市番禺区等地参观学习。邀请10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


【专题座谈会】 9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政府组成人员围绕“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建设三个适宜城市”主题召开座谈会,通过集思广益,坦诚交流,促进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以更紧迫的责任感,更强劲的政策推力,更高效的行政服务,做好全民创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陆国良主持会议。市长、副市长韩泽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刚等作专题发言。市人大代表、小榄镇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传卫、陈品嵩分别就推进全民创业、完善政府创业服务体系和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等提出建议。常委会副主任区碧群、朱鉴开、吴建新、梁荣森等参加会议。4月,常委会为拓宽代表工作思路,加强基层人大的工作交流,召开各镇区人大工作座谈会和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6月,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年度决算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预算绩效,召开预算审计工作汇报会。下半年,为理顺和规范区级财政监督工作,解决人大对区级财政监督缺位问题,召开2次区级财政监督专题座谈会。


【法律监督】 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听取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将有关报告向代表和社会公布,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和透明度。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配合全国、省人大开展监督法、农业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草案)》等立法调研。


【工作监督】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快制定和实施市清洁生产中长期规划,健全完善激励和监管机制。规范对市本级财政的监督,强化财政运行的动态监督,完善市人大财政实时在线监督系统。推动市政府落实《中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准则》,抓好预算执行反馈试点工作,促进部门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重视预算绩效评价监督,推动政府成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委员会。探索镇区人大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指导各镇设立人大预算审查委员会。2009年起,区办事处预算管理纳入全市一般预算管理范畴,推进基层政府依法理财。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开展关于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人民陪审员、公安机关行政效率提速等专题调研,支持和推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依法治市】 协助市委制定全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召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专题调研等形式,落实依法治市工作目标。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举措,推进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提速增效。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推进“平安中山”建设。


【代表工作】 健全代表活动组织,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成立省人大代表小组。在沙溪、港口镇开展设立人大代表活动室试点工作,结合代表活动对代表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将代表培训纳入市委培训体系,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通过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视察等多种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作用。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组织市人大代表300多人视察农村(社区)卫生站建设情况。9月17日,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组织市、镇两级1000多名人大代表,围绕中山文化名城建设开展视察活动。全年,市、镇两级267个代表小组开展执法检查45次,视察活动110次,参加代表1790人次。8月,常委会机关到24个镇区与148名市人大代表调研座谈,了解代表履职情况,交流代表工作经验,总结并提出健全代表组织、培训、工作指导、建议督办、代表活动激励、服务保障等工作思路。


【议案建议办理】 组织市人大代表、居住中山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农村(社区)卫生站建设专题调研和视察,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经两年努力,全市农村(社区)建卫生站155间(计划143间),提前超额完成议案办理目标任务,常委会批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卫生站建设方便农民就医议案》结案。督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02件,督促承办部门召开座谈会与代表面对面沟通答复,提高办理实效。将《要求加大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桥、农路建设力度》等6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督办,组织代表跟踪办理落实情况。年末,102件建议已办复101件,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44件,纳入规划逐步解决41件,因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16件,按程序办理1件,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8%。


【信访工作】 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镇区信访信息网络,改建人大接访室,落实信访安全防范措施。抓好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维稳工作,常委会领导深入镇区检查指导信访维稳工作,包案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全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628宗,立案办理55宗,办理回复51宗,办结率93%。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改革开放30年】 1980年,中山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1983年,中山撤县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改称市人民代表大会。改革开放30年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围绕市工作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坚持依法治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中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1980~2008年,市人大历经8届共召开33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157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163项决议、决定,在各次人代会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各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或规划纲要、批准设立生态保护区等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召开常委会会议22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300多项,对财政、经济、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科技文化、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16项,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和谐中山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1996年,启动市依法治市工作,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一府两院’执法主体、政协民主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协助市委抓好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就经济建设、教育科技、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50多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专项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市经济运行、民主法治、农村改革、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就业创业等开展专题调研,每年定期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政府组成人员专题座谈会,提出建议意见,推动政府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依法开展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出市、镇两级人大代表13127人次,其中市人大代表3780人次。1980~2008年,历届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31人次,其中,任命、决定任命1532人次,免职、决定免职399人次。对市政府组成人员采取先学法考试后再任命,开展述职评议等考评办法,为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提供组织保证。
  市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出席人代会会议、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的视察、执法检查、“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等形式,发挥代表作用,为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历届常委会注重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6000多件,“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代表。每年选出部分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督办,组织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视察。2005年起,建立公民旁听制度,邀请公民101人次旁听4次人代会和18次常委会会议,向公众免费派发《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全面公告人代会和常委会审议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
  历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学习培训,加强人大制度和理论研究,通过中山人大网站、中山人大信息、公报等平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制定和完善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促进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戴凤翼)


附: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副秘书长名单

  秘书长:陈渡凝 

  副秘书长:周小军 冯 谦 吴礼煊(7月起) 刘开宗(7月起)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副主任名单

  主 任:陈渡凝 

  副主任:杨倩仪(9月止) 杨结强 刘开宗(7月止) 余建思(7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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