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人大会议】 2月28日至3月2日,在孙中山纪念堂召开中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372名代表和133名列席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山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计划安排草案报告、中山市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草案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选举陈根楷为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王宏恩为中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加强执法检查】 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根据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的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治工作。6~7月中旬,组织4个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以及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贩私活动,遏制偷税骗税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有形建筑和土地市场、文化市场,使全市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重点检查和审议了环境保护法、消防法、体育法、科技进步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档案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审议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配合参与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婚姻法、工会法等15个法律法规修改草案的征询修改意见、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审议市政府提请的中山市2000年本级决算、关于路桥收费改革的方案等重大事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提出审议意见。
【人事任免】 配合全市机构改革,依照人事任免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采取先学法考试后任命的做法,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年内依法任命、决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54人,免去、决定免去职务16人。
【推进依法治市】 充分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督促“一府两院”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对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规范和完善个案监督程序。按照突出重点、逐年推进的思路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基层治理,推进农村进行村组集体经济管理电算化和财务人员聘任制的改革,推动深入开展“两公开一监督”工作。重视做好普法工作,总结推广“三五”普法经验,协助启动“四五”普法工作,编辑出版《中山法治》,编印法治简报,支持、督促有关部门运用多种形式,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制定规范性文件】 先后制定和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司法机关工作中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山市区人大代表工作室职责》等规范性文件,使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深入调查研究】 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业强市”战略、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效益农业、农民增收、镇区经济建设、发展个体及私营经济、环境保护、改造旧城区“麻雀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社会力量办学、严打整治工作、维护“外嫁女”权益等问题,听取民意,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
【召开经济工作座谈会】 为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支持市政府进一步抓好经济工作,促进经济发展,7~8月,组织7个调研小组,广泛听取有关部门、镇区、人大代表和私营企业主对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11日,与市政府组成人员召开座谈会,交换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意见,并对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完善引进人才机制及市政府效率“提速”等问题达成共识。座谈会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与支持政府工作有机地结合,提高了监督的实效。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市人大代表各小组和全体人大代表,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开展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积极分子的决定,踊跃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涌现一批认真开展代表活动、为全市改革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效果显著的先进人大代表小组以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代表职责、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的代表积极分子。全市评选出2001年度先进代表小组8个、代表积极分子79名。
【组织代表视察】 3月2日,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组织来自镇区的市人大代表视察岐江公园、三角镇工业区和火炬开发区科技企业建设工作。“6·13”省人大代表活动日,组织居住在中山市的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听取市政府关于整顿社会治安、开展“严打”斗争的情况汇报,检查市政府和公安部门贯彻全国、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视察了“110”报警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科和城区部分出租屋。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分别在5月、6月和10月举行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十八和第二十一次会议期间,视察了环境保护工程、体育及消防设施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映给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根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中关于每年9月中旬为全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的规定,于9月13日将全市300多名人大代表分成36个小组开展统一活动日活动,代表以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7个方面共24条意见和建议,发挥履职督政作用。11月5~13日,组织由中山市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和居住中山市的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年内,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还视察了沙溪国际服装节、第七届中国(中山)菊花品种展览既中山农业博览会、中国(中山)国际电子信息产品与技术展览会等会展的筹备工作。
【办理代表议案】 将在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收到的代表提出的63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在大会期间收到的7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38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处理。至年底,上述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并答复市人大代表。
【指导镇人大工作】 加强与各镇人大的工作联系,经常深入各镇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经请示市委同意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镇人大工作领导的意见》,将镇人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加强镇党委对镇人大工作的领导。11月,组织全市各镇人大主席培训和参观学习,交流经验,拓宽视野,提高认识。
【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 经市委批准,在火炬开发区和城区4个办事处设立区人大代表工作室,更好地开展区人大代表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当政、督政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参观学习,使代表工作在城区得到落实。
【信访工作】 把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切实解决社会热点与难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监督和化解矛盾。2001年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1017件(次),其中重点信访案106件,均按规定程序办理和办结。(赖晓宇)
附: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副秘书长名单
秘 书 长:李容焕
副秘书长:陈渡凝 杨倩仪 翁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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