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 2月17~20日,召开中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市长黄子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副主任言敏永作的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安排草案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刘岚敏作的199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预算草案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接受了黄子强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苏松勤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补选陈根楷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增选廖沃赞、刘玉池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加强执法检查】 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年内重点检查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以及“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行政执法机关中建立执法责任制和在司法机关中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决议》的情况。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审议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的贯彻实施。
【监督“一府两院”工作】 围绕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年内重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公有企业新一轮改革、调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征收污水处理费、撤消市徽、确定“中山新十景”、核减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合并翠亨村、南朗、横门行政区划等专题工作汇报,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和决议。11月13日,组织召开了常委会正副主任与正副市长座谈会,就如何消化空置房地产、盘活房地产积压资金,把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等问题,进行座谈讨论,交换意见,支持和促进政府的工作。常委会提出的立足于“盘活存量、激活市场、促进销售、控制开发”的建议,引起市政府的重视,组织专门小组,采取相应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深入调查研究】 围绕审议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常委会及各办事机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民意,反映民声。全年先后到了各镇区和122个部门、企事业单位,召开了70个座谈会,了解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工作提供了依据。对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企业新一轮改革、台胞投资保护、污水处理收费、生猪屠宰销售等问题进行专题调查,提出建议,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加强了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开展述职评议】 年内对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机关工作人员15人进行了书面述职评议,并提出了评议意见。这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对加强和改进“一府两院”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推进依法治市】 1998年,把推进依法治市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对行政机关建立执法责任制和司法机关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两制”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两制”的实施。加强对“三五”普法教育的指导,加强对板芙、北区2个依法治镇(区)试点及公安、教育、卫生、经委、外经贸委、财贸委6个系统9个依法治理试点工作的指导,通过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镇人大和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作用,使依法治镇(区)和系统、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
【组织代表视察】 4月,市人大代表教育组视察了中区中、小学校的素质教育,了解小学升初中电脑派位情况。7月,组织居住中山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就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视察。此外,听取代表们对企业改革、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依法治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药品管理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反映,使问题得到较快的解决。
【办理代表议案】 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4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0件,共73件。经常委会审议,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至1998年底,上述7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
【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依法指导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至12月22日全面完成。全市257个选区,依法选举产生了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372名。在代表结构方面,中共党员代表224名,占代表总数的60.2%;干部代表82名,占22%;妇女代表105名,占28.2%。在文化结构方面,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16名,占代表总数的31.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6名,占41.9%,比上届提高了14.9%。在年龄结构方面,50岁以下的266名,占代表总数的71.5%。代表中有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人物,有干部、工人、军人、农民、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归侨侨眷等,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信访工作】 1998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601件(次),均按规定程序办理。依法监督有关个案11件,司法机关接纳意见予以纠正的2件。
【人事任免】 全年共依法任命和决定任命干部职务48人,免去和决定免去职务27人。其中,市人大机关任职3人、免职1人,市政府部门任职8人、免职8人,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17人、免职5人,市人民检察院任职3人、免职3人,市人民法院任职15人、免职9人,市区人民检察院任职2人,免职1人。(黄灼展 赖晓宇)
附: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名单
主 任:简国森
副主任:梁庆添 甘玉明 谭玉权 张庆灵
刘玉均 廖沃赞 刘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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