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工作(201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9》 【成文日期】2018-12-31 【点击率】280次

【改革工作概况】 2018年,中山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作为中共中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简称“市委深改组”)和专项小组会议第一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市委深改组全年深入镇村、企事业单位开展深调研25次,摸清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围绕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民生领域等7个方面开展改革,统筹推进改革任务115项。中共中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改革办”)设在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7楼。

 

【重点领域改革】 2018年,中山市以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改革工作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工作。开展改革探索。10月,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建立、“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制度实行、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三三三”模式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4项中山基层改革探索经验成为省委深改组向全省推广的第一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占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一,数量在21个地市级中排名第一位。协调改革推进。市委深改组召开会议4次,审议《中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中山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中山市公立医院改革行动方案》等12份改革方案,听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产权保护制度改革等8项重点改革推进情况汇报,通过集中晒实绩、查短板、理思路,统筹推进重点改革。2018年,中山市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类数量居全省第一位(4654种)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经验在全省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省推广;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中山古镇模式在瑞士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会议上向全球推广。

 

【改革工作评估】 2018年,市委深改组定期开展改革工作“回头看”工作,开展专项改革督察24次,督察重点改革任务33项,发现问题56个,提出针对性建议75条。通过改革督察、考核,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实。

    建立“四张台账”。2018年,中山市探索建立中央改革办2018年改革督察重点参考题目中山落实情况、省委深改组历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改革文件在中山市的落实情况、年度改革要点及改革试点等4张台账,对标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掌握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评估改革效果、可操作性情况。

    开展“三级督察”。2018年9月30日,市委深改组对全市改革任务实行分级督察。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督察方案》,根据深改组成员职责,将中央改革办2018年度的20项改革督察重点参考题目分解,由牵头市领导深入相关部门和镇区开展督察;组建专项改革督察组,重点督查医药卫生体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开办企业便利度3项改革工作;由牵头单位对照改革目标任务,自查河长制、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等10项重点改革,查找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考核和跟踪督办。2018年,市委深改组以改革考核和跟踪督办为抓手,建立改革正向激励机制,对各牵头和配合市直单位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考核加分,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直单位年终绩效考评,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改革创新积极性。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由市委改革办建立台账,限定时间、挂账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

    在全省率先制定《中山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办法(试行)》。2018年10月16日,市委深改组借鉴巡视工作和环保督察的经验,在全省率先制定《中山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办法(试行)》,探索建立督察专员库,规范督察程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推动高质量发展】 2018年,中山市加快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抓好文明建设,推动中山市高质量发展。

    中山市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发展。2018年,中国科学院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山研究院(华南分院)、哈工大无人装备与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中心、中山—香港科技大学联合创新中心、广东药科大学—香港大学创新平台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落地中山,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增至456家。9月18日,制定《中山市促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发展暂行办法》等政策,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69家,新增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5个,新增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家。

    实体经济发展。2018年,中山市印发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提出中山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有力措施。通过降低企业税负和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等综合措施,全年为企业减负141.8亿元。

    生态文明建设。8月10日,中山市印发《中山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湖长制,建立市、镇、村三级湖长体系,并将湖泊分级分片,明确湖长并落实责任。统筹构建森林体系,市域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5.48%,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3.14%,10月,中山获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加快中山国家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于6月12日率先公布市级近零碳排放建设指南,编制园区近零碳排放示范技术清单,支持企业实施绿色转型。2018年,中山市空气质量达标率85.5%,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位列广东省第一位。

    住房保障。4月起,中山市实行阶梯式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决不同层次人群的租房需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立国有租赁企业中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放管服”改革】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2018年,中山市制定住所申报、企业集群注册、名称自主申报等系列改革政策,实行营业执照“二十四证合一”,中山成为全国首批“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试点城市。推进火炬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各事项办理时间压减50%以上,最高压减达77%;火炬开发区按照改革方式全年共受理审批事项2685宗,发出许可证2355张,减少提交申请材料3609份。

    “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完成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地市基础版的安装部署,以信息化、大数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至2018年底,进驻部门75个,开通证照122种,签发件总量220万次。

    政务服务“五办”改革。7月28日,在全省率先公布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同城办、就近办”改革清单,涉及事项2000个,至年底办理各类业务108.1万件,提前办结率100%,平均提速50%。

    事项网上办理。推动各单位权责清单进驻省政务服务网(除涉密、敏感事项外),提高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至年底,全市44个市直部门共8221个事项进驻,其中行政许可899项、公共服务事项334项、行政处罚5229项,实现60.88%的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网上办结率99.85%。

    在全省创新推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10月,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中遇到的公共技术服务难题,探索推出“1个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平台+1个产业联盟+9大技术服务板块”的服务体系,先后打造智能制造、智能产品、智能裁剪、共享设计、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等一批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先期部署的智能制造服务已为华帝、木林森等2000家企业免费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水利项目电子化招投标改革。制定《中山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6月6日,在全省率先完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电子化开标评标工作。全年累计完成18宗水利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信用中山建设。11月,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对接,实时同步申请主体的基本信息、双公示信息及红黑名单信息等,为工作人员查询申请主体信用状况、审批决策提供参考。9月,中山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获国家信息中心评为“特色性平台网站”,中山市成为广东省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城市。

    全省率先制定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改革方案。2018年5月,中山在全省率先制定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改革方案,推出“容缺登记”“审核合一”等13项改革举措,企业开办程序由5个简化至3个,环节由7个压缩至2个,时间由20.7天缩短至5天。

 

【搭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2018年,中山市搭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完善开放型经济服务体系。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全年全市“单一窗口”标准版的主要业务申报使用覆盖率超80%。构建“走出去”服务体系,推进“走出去”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年内有63家东道主国投资促进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进驻中山平台,注册企业533家。扶持市级电商产业平台和跨境电商发展。制定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政策、《中山市商务局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中山首次产生中山市易朗科技有限公司(谷歌中山体验中心)等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示范平台企业。全年全市电子商务销售额460.8亿元,比上年增长15.5%。

 

【推动乡村振兴】 2018年,中山市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印发《中山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制定重大规划6项、重点任务44项、政策文件22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全市有222个村(居)人居环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93.7%的村(社区)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改革,全年全市有农村土地确权任务的197个行政村(居)全面开展确权工作,完成实测承包地面积54.87万亩,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7.7万户,颁证率95.2%。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2018年,中山市稳步实施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全面深化法治中山建设。加强人大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13项工作举措,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的全过程;制定《中共中山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推进协商民主建设,至年底,在24个镇区挂牌成立“民生观察室”,在部分镇区设立12个工商联政协委员工作站,实现政协组织向基层延伸,为政协委员更好地收集社情民意、聆听民声、互动联系提供平台。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制定实施《中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山市解决群众信访诉求考核制度》,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考核等实现标准化管理;制定《中山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全年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426宗,比上年增加4615宗。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3月26日,中山市第一所合作制公证处——香山公证处在南区挂牌成立,至年底办理公证案件7596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共同提高办案质量等工作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制度化保障,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侦查违法行为54项,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5份,改变公安机关不当定性125件246人。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年内发现线索63宗,立案21宗。

 

【文化体制改革】 2018年,中山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完善核心价值观的普及、承载、引领、融入及约束五方面机制。年内中山市成功申报成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全市277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形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推进图书馆与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两式两员四协同”建设模式。完善“书香中山”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加快推进“书香中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中山市实体书店资助办法(试行)》《2018年中山市镇区自助图书馆建设实施方案》等系列配套文件,形成全民阅读“1+N”政策体系,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全面推进街区自助图书馆建设,年内中山市再获“中国十大数字阅读城市”称号,成为连续三年获该称号的城市。4K超高清电视建设取得新进展,成功获批成为广东省第二批4K电视试点示范城市,完成4K超高清电视应用业务骨干网络建设,建成4K体验厅26个。

·资料链接·

    “两式两员四协同”建设模式:指采用市文化馆任总馆或镇街文化站任总馆两种建设方式;实行市聘组织员下派镇区、镇区聘文化专员下派村(社区)的“两员”制度;市、镇(区)、村(社区)三级实现群众文化活动协同、文艺创作协同、业务培训协同、数字服务协同的“四协同”工作模式。

 

【社会体制改革】 民生领域改革 2018年,中山市推进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完成直属中小学招生改革,扩大电脑派位随机分配范围,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市新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18所,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4945个。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比上年增长3.21%。在古镇镇、三乡镇试点推广小榄医疗共同体改革经验。加强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开展以案促管专项督查工作、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卫生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491宗,增加327宗。

    群团基层组织改革 2018年,中山市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完善机构设置和人事制度,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市总工会结合行政管理体制实际,将全市镇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全部升格为总工会。根据改革标准调整共青团组织的市、镇团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成员中基层和一线人员的比例;全市275个村(社区)的团组织完成集中换届,村(社区)团组织书记中,由村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两委”成员兼任的237人,是村(社区)重点培养后备干部的163人;做好两新组织团建工作,通过打造两新组织团组织示范点等系列措施,构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机制。全面完成村(社区)妇女代表会改建妇联工作,市、镇(区)、村(社区)三级妇联执行委员共4858名。制定《中山市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中山市妇联机关干部到居住地妇联报到制度》等文件,建立健全联系妇女群众机制。落实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改革方案。

    “智慧城市”体系改革 2018年,中山市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制定《中山市智慧城管平台项目设计方案》,方案包含机制体制、数据库、应用系统、指挥中心、高低空视频监控系统等建设内容,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首期工程将覆盖中心城区260平方千米。持续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开通集车管业务预约受理、业务办理、实时缴费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车管业务提前预约与免排队等候受理;12月15日,中山市公安局“智慧公安”项目获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国家信息中心、求是《小康》杂志社联合授予“2018年度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奖”。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18年,中山市健全完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工作机制,破除“重业务能力,轻政治表现”的错误倾向。落实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双重把关制度和“凡提四必”制度,推动落实政治审查和廉政审查“双签字”制度。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建设中山市干部数据库,加强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管理,遴选10名年轻干部到省外开展扶贫协作和援建工作、12名干部到省外挂职锻炼、10名干部在省内深圳市挂职锻炼。

    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2018年,中山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落实党在基层的全面领导,选配基层党组织书记,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选派“第一书记”19名,持续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7个领域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贯彻落实基层党建规范化、示范化、品牌化、信息化“四化”要求,确保50项具体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做好学校的建设,明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推进高等院校党建工作。

    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2018年,中山市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高规格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举办2018年“中山人才节”,创新举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人才高地”高峰论坛、“人才之夜”文化沙龙等13项活动。持续优化提升人才服务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一卡通”服务机制,依托高才卡(中山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个人会员凭证)为人才提供包括政务公共服务、医疗保健等27项人才服务。加快建设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建设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基地、港澳青年创业中心等载体,激发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的创造活力。

·资料链接·

    “凡提四必”指强化人选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措施。即: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2018年,中山市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月,成立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创新审查调查工作模式,整合执纪监督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工作力量成立专案组,将“一案一授权”专案制度继续深化选用到监察调查中。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022件次,比上年增长118.6%;立案556人,增长25.5%;党纪政务处分472人,移送司法机关50人。完善“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2018年,中山市选取19个镇区党委(党工委)、9个市直单位党组织为巡察对象,组织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村居党组织巡察,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重点紧盯“关键少数”。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纪律监督,优先处置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全年共立案审查调查各级一把手和曾任一把手86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一把手监督从严、管理从严成为常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和“抓日常、日常抓”的工作要求,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全年“四种形态”所占比例分别为54.7%、23.6%、14.7%、7%,真正起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

·资料链接·

    “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是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是指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是指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李雪欣)

上一篇: 机构编制(2018) 【关闭窗口】 下一篇: 信访(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