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石岐孙文西路步行街道的两旁,大都是建于民国时期的老建筑,经过修葺或改建,旧日风情得以保留。其中一栋南洋风格的大楼,主楼高四层,顶带两层圆顶阁楼,略高于周边建筑,融合了骑楼、悬挑式阳台、罗马柱、拱券装饰、圆洞装饰等经典建筑风格元素,颇为“出挑”。与街道的其他老建筑一样,它的一楼已改作商铺,多少年来,里面售卖的品牌服饰换了一拨又一拨,悬挂于门顶的招牌,无不艺术夸张地彰显“身份”,即便如此,大楼廊柱上“思豪大酒店”五字老招牌,似历经沧桑的老者,丝毫不为所动。
这栋始建于民国1924年的洋楼,原为香山银行,1948年改建为思豪大酒店,中山市档案馆馆藏《中山民国日报》1948年4月4日第四版,刊登了当时酒店开业的报道,篇幅不大,所用字眼却不小,“巍峨大厦”、“立阜峰,俯临岐海”等,多少透露出当时中山石岐这一最豪华旅店给大众带来的震撼。当然,对比如今动辄几十层上百层的大楼,已是小巫见大巫。
位于孙文西路步行街的思豪大酒店,拍摄于2009年。
1948年4月4日《中山民国日报》第四版
(一)长盛不衰
民国时期,北往广州、南达澳门,岐江河是中山最重要的来往运输渠道,石岐亦成为商贸中枢,是华侨、港澳同胞进出的门户,由此带来旅店行业的长盛不衰。即便是抗战时期,石岐沦陷,各行业都受到冲击,旅店业却仍繁盛。而抗战胜利后,洋货充斥市场,走私客大增,国民党军政人员往来频繁,旅店业更是有增无减。
由上文可知,石岐最豪华的思豪大酒店在1948年4月4日开业,而就在三个多月后,另一家规模颇大的金华大旅店也接踵开业,并且在当天的《中山民国日报》刊登了篇幅不小的广告。而就在报纸同一版面的右中部分,一篇当天的物价报道标题《猪价涨得冇谱多少人食无肉》格外吸引眼球。那是全国物价飞涨至无法控制的时期,而两大高端旅店尚能无所顾虑地开业,可见市场需求的吸引。据《中山市志》记载,在1949年,仅中山县石岐镇,正式进行工商登记的旅店就有11间。
当时的旅店也分三六九等,规模大小、豪华程度不一,接待的顾客身份也不同。规模较大的旅店,如永乐、大观旅店、金城、思豪等,一般接待商贸、军政人员、华侨等过往客;小些的旅店,如大中华、江南等,多是一些江湖人和流动小贩留宿的地方;再低级些的,如悦来、高记等客栈,则是早起摸黑的肩挑商贩的住宿点。永乐、思豪等大旅店拥有床位100多张,有单人房、双人房和三人房,雇工20多人。有些小客栈只是夫妻店,或者只雇个别工人。永乐旅店是石岐最早的大规模旅店,开业于1921年。李国瑞先生在《永乐旅店话沧桑》里提到:永乐旅店楼高五层、占地600多㎡,入门是大堂、办公室(账房),左边是阔楼梯,梯级镶有彩色凸纹瓷片,扶手是铜管;房内古色古香,设施一应俱全。《中山市志》还提到,旅店既有私营也有合股经营,在动乱年代,一般要得到地方政界和社会势力保护才能站住脚。
1948年7月20日《中山民国日报》第二版
(二)房价风波
旅店级别不一,价格相应也不同。不过,值得玩味的是,据中山市档案馆馆藏多份档案反映,当时各大旅店的房价并非由旅店自己定,而是有官方的核定价。核定价由“中山县工资租值物价评断委员会”评定,送交县参议会审议通过后,方由县府公布实施。每个旅店都必须按照核定价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意加价。
馆藏档案《各旅店房价评定房租表》,年份不详,据推测应是定于1948年下半年之后(因使用的是金圆券标价,金圆券发行于1948年8月,1949年6月停止使用)。表单记录了八所旅店的房间原定价目和评定价目,委员会的评定价一般是在商家原定价的基础上削减20%。这八所旅店评定价大致可分三个等级,以单人房均价为例,一般旅店大中华、永安、恒乐的均价在壹圆左右,高级旅店永乐、大观、金华、金城的均价在贰圆左右,超豪华酒店思豪的均价为伍圆,等级不同,价格也是成倍的差距。而且表后还说明,各旅店需将价目张贴在账房门口及楼梯口,以备查核,若是出现违规收费,将以扰乱金融罪论处。
思豪旅店房价评定表
永乐旅店房价评定表(部分)
若是在和平安稳的年代,旅店如此定价,对于商家、顾客来说,倒也无碍。然而,抗战期间以及民国后期自1947年始,物价就如同云霄飞车般直线上升,消费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暴涨。《中山市志》所记载的民国时期中山县物价情形如下:1945年物价是1937年的1907.23倍;1947年11月对比5月大米涨幅达到328%;1948年9月至1949年6月,大米每市斗由2.46圆涨至3.6亿圆,房租每市方丈由8.9圆涨至8.5亿圆。这数据,着实令人咋舌。旅店若是依照政府核定价收费,按这涨价幅度,不用多久就得亏倒闭了,即使核定价可依形势再定,但也得能赶上这涨价的速度才行。
据馆藏多份档案记载,其实早在1945年10月,永乐、大观、来安等各大旅店司理就已联合呈请县警察局收回旅店核定价规定。呈请函中提到:当时物价工资高涨,而职工的伙食工资等各项杂费又多,若是不加收旅客房价,没有办法维持经营。而且,邻县市的旅店收费都要高许多,所以呈请收回原核定价,另定合理价。县警察局给出的解决办法是,让旅店将原核定价增加一倍收费,算是暂时解决了矛盾。然而,不出两个月,县警察局督查室发现,多家旅店还是出现了任意加价的现象。这还不是物价上涨最厉害的时候,试想在1948年9月至1949年6月期间,收费不知又是怎样一番混乱景象。
旅店司理人联合呈请县警察局收回旅店核定价规定的函(部分)
关于旅店业按原核定价增加一倍收费的函(部分)
(三)灰色一面
沦陷后至解放前夕,中山旅店私娼现象颇为常见,虽说此前所有旅店差不多都有娼妓出没,但在动乱年代,娼妓活动已算是半公开化了。而且,对于旅店来说,这可是绝佳的经营策略:一方面通过娼妓吸引旅客,扩大消费;另一方面旅店“侍子”(服务员)通过为旅客和妓女拉线,获得小费提成等好处,算是员工“福利”,可谓“一举两得”。所以,在抗战结束一两年内的时局相对稳定期,政府大力查处旅店私娼卖淫行为。馆藏有相关档案佐证,一份县警察局发布于1945年10月布告称:“……近查酒楼旅店,时有妇女,藉贩卖食物及代客搥骨为名,暗营丑业者。……除饬石岐警察所切实执行取缔外,嗣后各酒楼旅店负责人,如发觉有上述情事,务须即行报告,毋得徇庇……”。
馆藏一份关于永乐旅店容留私娼止宿的侦讯笔录档案透露,县警局在永乐旅店查获娼妓9名,于是将该店司理传唤前来审讯,并告诫其要严防私娼,如再发现必对旅店依章处罚。另有多份县警察局的审讯笔录及裁决书表明,当时抓获了不少娼妓与嫖客。据笔录记载,卖淫女子大都二十岁左右,有中山户籍的,也有许多来自顺德、新会、广州等邻近县市,且多为生活所迫,或有年迈婆母,或有年幼弟妹。县警察局对她们的处罚,也就是拘留一两日以示惩戒。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县警察局还常常抓到前去旅店开房的未婚夫妻,当然,不排除有撒谎的情况存在,还得按妨害社会风化罪名论处,罚款拘留不在话下,有亲属担保才放人。如此一番整顿,旅店和娼妓们可都口头保证不会再犯了,不过傻子也明白,“地下作业”依旧照常进行。再晚两年,县政府忙着应付内战等大事,也就无暇顾及这类小事了。
县警察局发布的关于取缔私娼的布告
警察局对私娼的审讯笔录(部分)
警察局对私娼的裁决书
《永乐旅店话沧桑》里还提到,永乐旅店的男店员能给住客解答马踢水古香林寺、迎阳公园、烟墩山花塔等旅游点,指点交通、街道、茶楼及钱庄等去处。如今的人看来,这可是又一产业链的苗头呀,不知顾客是否有给小费。然而,旅店接待的是三教九流,龙蛇混杂,难免会碰到一些麻烦事。档案记载,1946年9月,永乐旅店一店员被顾客用枪托撞致重伤,这位名叫欧阳安的住客,在永乐旅店留宿了十多日,一天深夜回来叫点灯,店员林铁提着灯到他房间时,他突然持枪暴起,用枪托将林铁痛打致重伤,因其凶悍,旅店当时未敢报案。不料,第二日凌晨,欧阳安未结清房费便偷偷离开了,永乐旅店这才向警察局报了案。另有一件命案发生在1948年的金城旅店,一名叫谢雄的住客突发急病,旅店急忙向就近警局分所请求救援,当警察赶到,谢雄已经毙命。验尸结果显示,尸体两手握拳,两脚直伸,脸色蜡黄,口吐白沫,由此警局判定死者为自杀。从这些旅店的灰色事件中,倒也可以窥得人生百态,体味世事无常。
永乐旅店一店员被顾客用枪托撞致重伤事件的呈函(部分)
有一张拍摄于1983年的黑白老照片,照片中的岐江河水静谧流淌,河对岸停泊着数艘游艇,远处烟墩山上的阜峰文塔依稀可见。画面的主角,那栋伫立在岐江河畔的四层建筑,便是石岐最早的永乐旅店,它如一位耄耋老者,见证了石岐八十多年的时代变迁。可惜,它还是没能像思豪酒店那样,被作为文物很好地保留下来。如今,岐江河畔不再见其身影,而那些发生在旅店的往事,也沉寂在过往的岁月里。
20世纪80年代的永乐旅店,拍摄于 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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