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2012)
【作者】中山年鉴编撰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3》 【成文日期】2012-12-01 【点击率】1468次

【机构编制概况】 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委办”)为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正处级,设4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机构,分别是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19名(含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3名)。市编委办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楼。


【市编委办职能职责】
 2012年,市编委办贯彻执行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市直机关、镇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拟订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和镇区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机关和镇区机关的职责划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包括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调整;协调市直机关之间、市直机关与镇区之间的职责分工;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直机关、镇区机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2年8月,中山市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设办公点在市编委办,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9月26日,市委、市政府制定《中山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59个政府组成部门和群团组织职能事项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除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外的其他行政执法、日常管理、公共服务和技术性辅助事项的分类进行清理,调整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300项,调整比例超50%。


【简政强镇事权改革】 2012年2月,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6个部门完成派驻镇区机构人员划转工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确保各项事权落实执行。市编委办、市法制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理顺事权调整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及司法衔接机制。4月,全市24个镇区机构设置全部完成,中山市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等5个街道办事处获准行使镇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权限。2011年9月和12月,中山市相继公布第一批和第二批事权调整目录。2012年7月1日,全市各市属部门与镇区签订事权调整协议,将市属行政执法部门的170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权及130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事权以委托方式调整下放给镇政府、区办事处行使。11月,由市法制局联合市编委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成4个调研小组,分赴各镇区就事权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出现的疑难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推进全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


【行政执法体系改革】 2012年,中山市成立行政执法体系改革专责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在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农资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选取石岐区为试点,整合执法资源,推进“一支队伍办案”,即各镇区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执法队,统一履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文化市场、酒类专卖、生猪屠宰、旅游行业等领域的监管执法职能和具体执法工作,探索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监督有力、阳光执法的行政执法机制与体制。


【机构编制管理】 2012年3月,市编委办启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职务变动等统一在网上申报、审批。全年受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机构编制审批事项5441项。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雷彪任组长的机构编制核查领导小组,由市编委办牵头,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核查组,实地核查全市231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24个镇区(含镇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机关实地核查率51.1%,事业单位实地核查率27.2%。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12月,印发《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翠亨新区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成立市预防腐败局,在市监察局加挂牌子,增设2个职能室。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群专职领导职数设置,批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日报社等20个机关、事业单位增设党委专职副书记和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事业单位管理】 2012年,全市新设立并登记的事业单位42个,变更登记201个,注销登记27个,完成年检工作567个,至年底共有事业单位693个。6月,联合市人大、市政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采取单位自评、实地评估、群众调查等方式,检查评估12个文化体育活动场馆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任务、内部管理、财务运行等情况,评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和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为“好”等级,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工人文化宫和市退休职工活动中心为“较好”等级,市科学馆为“一般”等级。总结评估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反馈给主管部门落实整改。7月,市编委办按照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要求,将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权限下放镇区实施,取消事业单位年检。全年受理145条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申请。


【政府购买服务】 2011年4月1日,中山市实施《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以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形式,将政府承担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及合同评估履约情况,支付服务费用。2012年,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辅助、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上执法船艇驾驶和保养维护、市司法局劳动教养所警戒护卫和后勤保障、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统计调查、市城乡规划局城建档案馆镇区城建档案整理、市社保基金局社保业务档案整理、市社保基金局社会保险业务凭证复审、市社保基金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保服务、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院护理人员和物业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业务人员、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医务服务等14个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服务。


(骆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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