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2011)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2》 【成文日期】2011-12-01 【点击率】1533次

机构编制概况】 2011年,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委办”)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在全市24个镇区实行“大部门”体制,规范镇区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事业单位公益职能。制定《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推动政府向企业和社会组织购买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制定《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设立中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及一批事业单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楼。

简政强镇事权改革】 2011年4月8日,中山市制定《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合理扩大镇级权限、依法实施事权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设置等改革措施,强化镇区统筹经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9月1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中山市镇区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指导意见》。9月21日,市政府制定《中山市市属部门与镇区事权调整若干规定(试行)》,先后公布第一批、第二批市属部门下放镇区事项目录,将1300多项行政管理事项和权限下放镇区,由各镇区在本辖区内实施。10月17日,召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大会,按照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三项指标,综合指数在150-300之间的为较大镇,综合指数在300以上(含300)的为特大镇,分类规范镇区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实行“大部门”体制。将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交通、安全监管、城管执法由市直属部门派驻镇区的机构管理调整为以镇区管理为主。在全市24个镇区组建城乡规划分局,作为市城乡规划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2011年,除火炬开发区外,23个镇区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全部审批下发。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11年8月12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中山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将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一类、二类、三类)和经营服务类,明确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将可交由市场或者中介组织承担的事项分离,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职能,重新制定机构编制方案,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在市属事业单位中,有行政类事业单位4家,公益一类87家,公益二类27家,公益三类2家,暂缓分类24家。整合市长江水库工程管理处、市金钟水库工程管理处和市小水电管理总站3家工作任务接近的事业单位,成立市水库水电工程管理中心。改革后,市属事业单位由原来的144家减至142家。镇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合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将原有的10-11个事业站所(不含镇区学校和医院)整合设置为8-10个。整合分类后,镇区事业单位(不含火炬开发区)由原来的247个减至192个,其中公益一类169个,公益二类23个。

机构编制管理】 2011年,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按副厅级建制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按副厅级配备干部。9月,中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成立,工作委员会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又是政府工作机构,负责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工作的宏观决策和统筹协调。配合翠亨新区前期开发,中山市招商促进局(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挂牌)更名为中山市招商发展局,实行编制单列管理,独立运作。市政协原有的4个工委和14个专委(组)整合设置为7个委员会,为市政协依照章程履行职能提供机构保障。12月,设立中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根据中山市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需要,分别成立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市政排水事务中心、地震监测站、城乡规划编研指导中心、招商服务中心、人防指挥信息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市公路局省级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计划生育药具站、交通信息中心共12个市属事业单位。按照全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镇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459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在各镇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所,核定事业编制140名。2011年11月11日,中山市制定《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对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至年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全部完成。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纳入2010年度法人年检范围的630家事业单位开展年度检验工作。市益智儿童托养院、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法律援助处、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市除害消毒管理站、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实验高级中学、市小榄镇投资服务中心、市东凤镇农业服务中心、市三角镇高平小学等10个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通过网站公开年度报告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2011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27家,变更登记298家,注销登记2家。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2011年3月29日,市编委办联合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印发《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中机编〔2011〕59号),推动政府直接承担或政府通过事业单位承担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由政府向企业和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劳动教养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每年为财政节省经费支出约300万元。

(廖珂明)

 

2011年中山市镇区综合指数表

镇区 土地面积
(平方公里)
代码 分值 常住人口
(万人)
代码 分值 财政一般
预算收入
(万元)
代码 分值 综合指数 类型
火炬开发区 92.23     23     196662       按开发区模式设置
石岐区 22.72     20.64     51778       参照综合指数400以上特大镇
东区 73.12     15.35     46006       参照综合指数400以上特大镇
西区 25.21     9.79     29224       参照综合指数400以上特大镇
南区 48.69     6.45     15450       参照综合指数300~399特大镇
五桂山 100.84     4.8     23476       参照较大镇
小榄镇 70.54 5 26 31.56 3 39 67243 1 60 448 特大镇
坦洲镇 131.58 3 39 21.99 4 32 47074 1 60 446 特大镇
三乡镇 94.1 4 32 20.02 4 32 45463 1 60 432 特大镇
黄圃镇 87.78 4 32 14.5 5 26 31618 1 60 408 特大镇
南朗镇 130.69 3 39 10.8 6 20 37465 1 60 398 特大镇
东凤镇 56.24 5 26 12.36 5 26 36864 1 60 396 特大镇
古镇镇 52.29 5 26 14.74 5 26 51195 1 60 396 特大镇
东升镇 76.76 5 26 11.8 5 26 49804 1 60 396 特大镇
沙溪镇 52.38 5 26 11.94 5 26 34295 1 60 396 特大镇
民众镇 121.96 3 39 10.84 6 20 24543 2 48 350 特大镇
三角镇 63.87 5 26 12.18 5 26 21919 2 48 348 特大镇
港口镇 71.14 5 26 11.37 5 26 19285 2 48 348 特大镇
南头镇 27.61 7 15 13.07 5 26 20514 2 48 326 特大镇
横栏镇 74.04 5 26 10.31 6 20 19933 2 48 324 特大镇
板芙镇 79.89 5 26 8.24 6 20 19167 2 48 324 特大镇
大涌镇 40.56 6 20 7.43 6 20 21271 2 48 312 特大镇
神湾镇 60.67 5 26 3.14 7 15 14105 3 39 268 较大镇
阜沙镇 35.39 6 20 5.76 7 15 12816 3 39 256 较大镇

  说明:1、各项指标数值采用统计部门截至2010年底的统计数据;2、综合指数=常住人口分值×4+土地面积分值×2+财政收入分值×4;3、综合指数在150(不含150)以下的为一般乡镇;综合指数在150-300(不含300)之间的为较大镇;综合指数在300(含300)以上的为特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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