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4 【成文日期】2003-12-10 【点击率】915次


  中山市被确定为广东省第一批“质量兴市”试点市以来,市政府把“质量兴市”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要求的战略性大事来抓,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意识有了显著提高,质量兴市活动家喻户晓;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名牌产品、优质工程不断增加,服务业趋于规范化和标准化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基础工作明显改善;区域特色经济的主要产品的质量有了实质性的提高;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建立和完善了防止产品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有效机制,形成了有中山特色的“一镇一品”的区域特色经济。2003年9月1日,中山市获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2003年“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荣誉称号。

  一、 加强质量兴市的政策引导
  只有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才能真正实现工业强市的目标。作出质量兴市决策后,中山市成立了质量兴市暨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把质量兴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机构人员、目标方案、经费的“三落实”。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中山市质量振兴计划》、《中山市质量兴市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政策引导体系。


  二、 营造质量兴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大力开展质量兴市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和群众团体等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质量知识,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报道质量先进经验,宣传为质量兴市做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及时通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加大对严重质量问题、特别是制假售假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
  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质量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每年开展“质量月”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兴市活动,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积极举报质量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积极培养质量管理人才。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重点提高各镇区领导、企业厂长、经理及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提高各级领导和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三、 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引导帮助企业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等基础性工作,严格内部管理,完善计量保证体系,积极推行ISO9000标准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目前,全市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98%以上,共有250个产品获得采标认可认证,400多家企业通过计量保证体系合格认证,近400家企业获得ISO9000质量认证。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步伐。依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市政府每年选择一批企业技改项目,优先让其享受市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政策。重点扶持骨干企业技改,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1999年至2002年,全市累计发放技改贴息5100万元,对219个企业技改项目进行补贴,拉动企业技改投入36.5亿元,拉动投入比为1∶70。
  建筑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落实,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企业自身对质量的控制能力,坚持施工过程的“三控制”(即自检、专检和交接检),消除不合格工程,并做好竣工验收后的保修和处理用户投诉工作。2002年,中山市围绕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的质保框架,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大力推行总承包制,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推动监督方式的改革,开展创建优良样板工程活动,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具体表现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基本得到控制,结构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质量和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装饰工程质量有明显提高,质量通病逐步得到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39.63%,无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建筑工程质量保持较高水平。
  服务行业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服务规范、员工守则、岗位责任制,加强员工的文明礼貌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大力推行GB/T19004.2—ISO9004.2服务质量管理标准,改进服务条件和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2002年上半年,在全市交通、商贸、旅游、医疗、卫生、通讯、供电和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明显提高了全市服务质量,一批服务企业质量管理达到国际水平,初步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四、 加强专项质量整顿工作
  针对中山市“一镇一品”的经济特点,把提高区域特色产品质量作为质量兴市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有计划、有步骤地大力开展对重点镇区重点产品的专项质量整顿工作,有效解决行业性、地区性质量问题,促进区域特色产品上档次、上水平。2002年以来,在生产灯饰、家具、服装、家电和涂料等特色产品的镇区开展“区域特色产品质量年”活动,产品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一些品牌脱颖而出,为古镇灯饰、沙溪休闲服、大涌红木家具、小榄五金等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保持较高占有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质监部门坚持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为主攻方向,狠抓源头,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覆盖面和检验率。坚持经常性监督抽查和突击性监督抽查的相结合、监督执法和提供服务的相结合,提高质量监督的有效性。2002年市质监局被评为全国质量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市工商局全面加强清理“三无”企业,开展了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中山市产品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2002年,省定期抽检中山的产品合格率为71.5%,高于全省70%的平均水平。腊味、调味品、饮料、灯具产品的合格率分别比2001年提高5.1、14.7、18.3和1个百分点。


  五、 积极实施名牌战略
  2002年,中山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重点扶持、重点推进,在政策导向上向名牌企业倾斜,千方百计为名牌、优质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动员和组织全市企业开展“争创名牌”活动,强化企业品牌意识,提高质量效益,促进了名牌战略的顺利实施。
  2002年5月,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提出实施名牌战略的目标和措施,组织、引导社会有效资源流向支柱产业、行业龙头、重点产品的名优品牌企业,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名牌企业做大做强。市政府为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奖励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100万元,奖励国家免检、广东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奖励50万元。由于政策导向明确,重奖名牌的激励机制完善,技改贷款贴息、享受“绿色通道”待遇等优惠措施到位,宣传发动、规划部署和培育推荐工作落到实处,2002年中山市取得名牌名标大丰收。省长黄华华今年在中山视察工作时指出:“去年中山创国家级、省级的名牌、著名商标30个,在广东省仅次于广州排第二,这不简单。”到目前为止,中山市共有5个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1个产品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7个产品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33个工业类产品、8个农业类产品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19个产品获广东省驰名商标称号。


  六、 加大打假治劣力度
  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培植名牌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必须一齐抓,才能确保质量兴市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制定了质量责任考评办法,把质量责任落实到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并分解到位、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将质量职责列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并健全考核制度,形成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镇区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与各镇区签订打假治劣责任书,落实打假责任制,以抓大案要案、抓源头、端窝点、治理整顿市场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杜绝行业性、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发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市场商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及标实不符、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2002年,各级打假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6890人次,查处案件1297宗,捣毁窝点108个,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349.93万元,抓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人员36人,移送公安机关36人,已判刑2人,刑事拘留16人。中山市坚持以为名优企业服务为宗旨,开展专项打假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002年,仅市质监局就先后为中山玻璃集团、中山泰山饲料厂、广州宝洁、日本松下等4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打假保优,为企业直接或间接挽回损失几百万元。
  质量兴市促进了中山市经济总量的快速发展和经济质量的不断提高。中山人将继续积极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用质量塑造城市形象,用质量增创竞争新优势,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者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黄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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