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1998年8月21日)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9 【成文日期】1998-12-18 【点击率】841次


  为了加快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经市委同意,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共4个职位: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文化局副局长、市科委副主任各1名。
  二、报名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各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的在职干部。
  三、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应具有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身体健康;现任正科级职务或已任副科级职务四年以上的在职干部。除以上条件外,各个职位的具体要求如下: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要求熟悉政策研究业务,有政策研究或相应业务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要求掌握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以及熟悉证券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文化局副局长:要求熟悉文化工作业务及有组织大型文艺活动的经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市科委副主任:要求熟悉专利理论和专利业务;具有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技术成果交易会、洽谈会、展览会的能力,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报考方式
  1、报名时间:1998年8月25日起至1998年9月15日止。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可直接到中山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市委大楼10楼,电话:8313667)或以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时要求注明报考职位名称,提供本人详细履历,四张近期同一底片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和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考核(分笔试和面试)和组织考察后,择优录用。


中山市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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