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中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府[1998]25号)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9 【成文日期】1998-11-21 【点击率】177次


广东省环境保护委员会:
    1997年我市本着“继往开来,务实求真,探索创新,稳健发展”的精神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一年来,市政府精心组织,措施落实,环保与各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定量考核再创佳绩。总体来说,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认真落实“九五”环境保护目标,坚持不懈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是深入研究整治对策,大力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一个“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管理体制已经形成,“城考”工作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实行了“城考”目标管理责任制,“城考”工作的管理规范完善,形成了“制定规划,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运行机制的良好局面,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工作秩序明显好转。
    四是拓宽资金渠道,加大保护环境资金投入,环境管理得到保证,环境建设得到落实,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环境质量趋于稳定并有所改善。
    五是各部门积极协调,团结合作,把整治工作纳入了依法治市的法制正轨而日臻完善,治污决心大,创建气候初步形成。
    六是综合整治工作扎实,广大市民素质大大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进行,整体水平平衡发展。
    然而,在参加全省“城考”评比中,我市正处在一个不进则退的激烈竞争环境中,对此,我市把握机遇,将环境与资源的承载力作为要素参与综合平衡,把保护环境与推进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实施工作中,我市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问题,对“城考”工作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研究、有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年来,我市工作的主要措施是:
    一、发挥优势,稳中求进,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995年我市考核结果总分名列全省地级市第一,同年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在此基础上,去年市政府继续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造就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改善投资环境,以增强名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安定。
    (一)城区掀起了以完善设施为重点的整治高潮,东区从高标准、严要求地整治孙文东路、鳌长公路、东裕路。西区围绕创“三优环境”的工作思路,重建岐沙路和西堤路和开展中山一路改造工程。火炬区、南区完成了沿江路、环茂路(二期)、迎宾大道、北溪大道、东环路(三期)的道路建设。完善了江畔新村、夏洋新村、新兴花园、城市花园、建设花园的市政配套设施。一年来,中心城区安装路灯1395盏,植草、植树229645平方米,新建道路24.94万平方米,铺砌行人道57000平方米,安装下水道32644米。
    (二)努力提高城区绿化档次,巩固并扩大园林城市的创建成果。为了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加快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年初,园林处对各个维护站和公园的绿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督促各单位抓紧农时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年城区三个绿化站及公园补种乔木34327棵,草皮及蟛蜞菊166640平方米,草本花卉25000平方米,对3000多平方米生长不良的植物进行了品种更换。最近正在进行博爱路的林带绿化工程施工,现已完成绿化,面积56000平方米。
    (三)扩大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范围。随着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为保证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的覆盖率达到“城考”要求,进一步控制烟尘、噪声污染,改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声学环境质量,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文明城市创造条件。环保部门建设了中、北区环境噪声达标区9.45平方公里,和将26平方公里的城区全部列入了烟尘控制区的范围。以后建成区范围扩到哪里,烟尘控制区就扩大到哪里。
    二、坚决遏制环境污染,集中力量解决当前的环境突出的问题。
    为中山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市政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着力搞好城市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
    (一)日处理污水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工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完成、竣工,并经过调试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二)岐江河综合治理是市政府一项重点整治工程。自1996年6月份起,市政府委托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对岐江河整治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去年7月完成并通过了报告。整个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清淤疏河、两岸建挡土墙、城区河段恢复80米河面,两岸主堤、支堤加高培厚;泵水闸、暗窦、排灌站、维修加固;东河口建250立方米/S的换水排涝泵站,叠石、浅水湖建节制闸,全禄建进洪闸,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完善一河两岸景观等项工程。首期工程用两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期第一阶段工程已全面动工。
    (三)去年8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提出创建文明城市首先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强调治理脏乱差是为群众做好事的重要体现,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有效途径。在“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第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群众投诉多,意见大的发疯涌进行综合治理,100多个单位,5000多名机关干部、职工、群众参加了治理发疯涌的义务劳动。
    (四)针对城区噪声扰民的问题,市政府决定从1997年3月1日起我市城区实行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明显下降,行车秩序,市民交通意识也明显增强,收到良好效果。
    三、全面落实指标各项工作,着力抓薄弱环节整治。
    进入“九五”时期,国家重新制定了“城考”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深化和完善,由于我市对新指标不适应,六项无计分,1996年参加全省评比中成绩从1995年的第一名降至第七名。此事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新指标定义、内容、计算方法、计分方法进行了重新学习,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指标定义、考核目的、准确掌握指标操作规范要求。联系实际,统一思想认识,力求对这项工作做到科学、规范、有实效。并于1997年9月26日以中府[1997]88号文批转了市环委会“关于下达‘九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任务的意见”。为抓落实,市政府于1998年1月20日召开了市环委会委员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及资料员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采取务实的措施,把实现“九五”环境保护目标,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现代化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各部门把“城考”和“创建”结合起来抓,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整治城市环境,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这一目标上来。
    自然保护区建设也是我市“城考”工作的薄弱点。今年市政府组织了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论证,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逐步扩大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区的结构和类型,使我市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辖区陆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7%以上。
    四、拓宽资金渠道,切实增加环保投入。
    市政府在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统领全局,在制定产业、投资、财政、信贷等各项经济政策时,周密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以促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效利用,减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所列项目引入重点建设投资项目中予以保证,在资金安排和利用外资计划中给予重点扶持,增加了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金融部门对综合整治重点项目给予了贷款支持进行重点治理,环境保护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得到了解决,工业污染防治资金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自筹解决,切实使投入得到了保障。1997年全市环保投入资金共49889.32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2.27%。
    我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更艰巨更紧迫,虽然经过了多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污染范围仍在扩大。市政府决心通过全市各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努力,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达到预期的目的,确保“九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附件一:中山市199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报表
    附件二:中山市199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技术报告
    附件三:中山市199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填报说明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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