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之前,甘蔗与水稻并举,是中山农村的两大主要种植产业。植蔗面积高峰达20多万亩,是全国少有年产糖超10万吨的食糖主产区。蔗糖生产对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开辟地方财源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此,各级政府和由市蔗糖生产办公室牵头,农、工、商、财、税等有关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极大的支持。致使全市蔗糖生产无论在甘蔗栽培制度、良种推广、科学种植技术、亩产蔗量和食糖产出水平上,均走在全省的前列。全市每年上调任务食糖5万多吨,与完成公余粮任务3亿多斤,成为我市对国家的2项重大贡献。直到整个80年代,我市蔗糖种植面积18万多亩,农业总蔗量110多万吨,市属5家糖厂日榨蔗能力到达1.1万吨,年产食糖10万多吨,每年入库税近2000万元。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步放开农副产品统购政策,1993年最终取消了蔗糖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农村以经济效益为取向进行了生产布局的大调整。由于经济效益的拉动,全市甘蔗生产面积骤减,糖厂蔗源严重不足,走私糖的冲击,上国家糖业管理体制混乱,化学甜味剂生产和食糖进口的失控以及食糖“季产年销”特点而形成食糖销区对集中产区的制约等原因,企业经营资金匮缺,导致企业连年亏损。从1993年起,全市5家糖厂已有4家先后转产。至1997年,只留下日榨蔗能力1700吨的东凤糖厂继续榨蔗。1997年,全市甘蔗收获面积4.35万亩,农业总蔗量25.88万吨,折计产糖2万吨,是80年代年均生产规模的20%。由于糖价再度急速下滑,食糖产销价格严重倒挂,糖厂经营陷入极度困难。东凤糖厂向市政府提出了转产不再榨蔗的要求。鉴于中山蔗糖生产成本高于粤西和广西地区,市委、市政府已同意东风糖厂转产。由于甘蔗生产具有适应性广、抗实力强和适宜规模经营的优势,全市甘蔗种植从1993年跌入低谷之后,近年平均每年以5000亩左右的速度回升。但现行种蔗耕地多为生产条件较差的边远地、堤外地、新垦地和复耕地为主,亩产量仍然较低。调整农业布局需要一个生产条件改造和资金、技术、市场等各项生产要素全新配置组合的渐进过程。为此,蔗区农民迫切要求政府给予糖厂一定的扶持政策,维持全市仅有的一间糖厂的生产,为农村经济发展保留一个可供选择的传统生产项目。
全市蔗糖生产除生产规模骤减外,还有3个方面的主要变化:
1、确立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返还一农直接生产者的指导思想。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市率先放开蔗区,彻底改变蔗糖生产全过程由政府统管包揽的做法。糖厂自主实施蔗源组织、原料蔗定价、榨季安排、食糖营销等生产经营策略;甘蔗种植则由农民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生产条件,以生产效益为取向进行自主扶持。
2、以合同形式衔接原料蔗供购关系。放开蔗区打破了政府指令农民种蔗,糖厂坐待蔗源进厂的传统格局。农民根据糖厂制订的甘蔗保护价确定生产面积和种植品种,以效益、服务和蔗运条件三大因素综合考虑原料蔗交售厂家。从保护企业和蔗农利益出发,市府倡导在充分征询蔗农意见的基础上,以镇区为单位统一与糖厂签署原料蔗供购合同。实践证明,强化蔗源合同管理有利于糖厂计划生产,维护了蔗农的合法权益。
3、以提高生产效益为宗旨,改进蔗糖生产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放开蔗区之后,市蔗糖办、镇(区)甘站摆脱了指令农民种蔗和包揽糖厂榨蔗计划安排的繁锁业务,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以优化甘蔗品种结构、推广“三高”栽培技术、组织规模经营、推进对生产的社会化服务和强化蔗源合同管理上来,以从实践中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蔗糖生产管理的新机制。1997跨98年榨季,全市蔗源合同覆盖率达78%;1998年甘蔗生产面积43100亩,其中规模经营占81%,居全市农村种植业前茅;高产、高糖良种种植达90%以上,保持了全省甘蔗良种工作的优势地位。(市蔗糖生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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