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现代化评价的分析(1998年7月2日)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10 【点击率】145次


  农业现代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其基本内容是用现代科学技术来改造农业,用现代工业物质技术来装备农业,用科学的管理体系来管理农业,把农业建设成为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农业现代化的实现程度涉及到经济、技术、社会、资料等诸多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是否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应该同当时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作比较,只有在经济、技术上接近先进国家的水平,才能算实现或基本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基于这一个认识,根据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组制订《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方案》的目标要求和计算方法,作为本文中山市这次农业现代化评价的依据。
  一、农业现代化现状分析
  以1996年中山市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和1997年农业经济统计资料为依据,初步计算出中山市农业现代化综合指数为70.3分,离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还差29.7分。也就是说,到1997年,中山市农业向基本农业现代化过渡已经走过了70.3%的路程。比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综合指数为64.68分,还多了5.62分,高出近9个百分点。各项指标的实际值得分概述如下:
  1.劳动生产率。用“劳均农业总产值(现价)”来反映,1997年为1.56万元,为标准值的39%,得分5.8分。
  2.土地生产率。这项指标由两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价的结果得7分,为标准分的70%。两个二级指标及评价情况如下:(1)每公顷种植面积产值(现价),1997年为3.9万元,为标准值的48.8%,得分2.4分。(2)每公顷粮食面积产量,1997年为5671公斤,为标准值的91.5%,得分4.6分。
  3.投入产出水平。用“农业投入产出率”来反映,1997年为150%,为标准值的100%,得分10分。
  4.科技贡献率。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来反映,1997年为60%,为标准值的100%,得分10分。
  5.农民收入水平。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来反映,1997年为5694元(现价),为标准值的56.9%,得分5.7分。
  6.农田标准化。用“标准农田占水田面积比重”来反映,1997年为60%,为标准值的100%,得分7分。
  7.操作机械化。这项指标由两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价的结果得5分,为标准分的63%。两个二级指标及评价情况如下:(1)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1997年为1.9千瓦,为标准值的47.5%,得分1.9分。(2)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1997年为54.2%,为标准值的77.4%,得分3.1分。
  8.技术现代化。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比重”来反映,1996年(农普时点数)为32.7%,为标准值的54.5%,得分2.2分。
  9.生产专业化。这项指标由两个指标构成,评价的结果得4分,为标准分的50%。两个二级指标及评价情况如下:(1)农副产品加工率,1997年为15%,为标准值的25%,得分1分。(2)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1997年为52.1%,为标准值的74.4%,得分3分。
  10.经营规模化。用“农业经营规模化率”来反映,1997年为38.8%,为标准值的48.5%,得分3.4分。
  11.服务社会化。用“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来反映,1997年为93.3%,为标准值的98.2%,得分3.9分。
  12.生态良性化。用“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数”来反映,1997年为85.5%,为标准值的90%,得分6.3分。
  这个“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数”包括耕地保有率、灌溉水质合格率、森林覆盖率、土地有机质含量等四个指标达标率。

  
  二、农业现代化差距分析
  通过评价,所有指标都有了一个实际得分值。为了分析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现再用分组的方法,把15项指标分为高中低分3个组:高分组为标准值80%以上,中等组为60%~80%,低分组为60%以下。按15个指标进行分组,目的是为了考察反映各项指标的现代化进程。
  按15个指标进行分组:
  1.高分组为标准值80%以上,有6个指标,占40%。①农业投入产出率(为标准值的100%,下同),②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100%),③标准农田占水田面积比重(100%),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98.2%),⑤每公顷粮食面积产量(91.5%),⑥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数(90%)。
  2.中等组为标准值60-80%,有2个指标,占13%。①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77.4%),②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74.4%)。
  3.低分组为标准值60%以下,有7个指标,占47%。①农民人均纯收入(现价)(56.9%),②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比重(54.5%),③每公顷养殖面积产值(现价)(48.8%),④农业经营规模化率(48.5%),⑤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47.5%),⑥劳均农业总产值(现价)(39%),⑦农副产品加工率(25%)。


  三、农业现代化进程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分组观察,目前中山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在差距方面有如下4个特点:
  (1)实现程度低的指标比重大。从反映以下的7个指标来看(即“劳动生产率”指标,用劳均农业总产值来反映。“土地生产率”指标,用每公顷种植面积产值来反映。“农民收入水平”指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来反映。“操作机械化”指标,用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来反映。“技术现代化”指标,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比重来反映。“生产专业化”指标,用农副产品加工率来反映。“经营规模化”指标用农业经营规模化率来反映),实现程度均在60%以下,最低的是“农副产品加工率”,仅得25%,这说明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还很低,要实现农业现代化任务还很重。
  (2)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的步子迈得不快。这主要表现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技术现代化”(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比重来反映)、“土地生产率”(用每公顷种植面积产值来反映)等与农业科技有关的指标,均集中出现在低分组中。这说明,农村的科技力量还很薄弱,农民的素质不高,影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从而影响了土地生产率的提高。一般说,农业科技进步的快慢,主要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政策导向,在这一点上各级政府的决策和指导是重要的。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是今后各级政府继续努力的一个方向。
  (3)农业机械化水平和规模经营水平低。反映这两个方面的评价,均出现在低分组中,由于农业机械化水平和规模经营水平,影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影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再加上经营规模较小,反过来制约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因此,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规模经营水平,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也是今后各级政府努力的主攻方向。
  (4)农副产品加工能力低。反映在“农副产品加工率”评价指标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市种养业的六大主产品产量数量大(如粮食、糖蔗、水产品、水果、蔬菜、花生)、季节性强;二是对全市种养业六大主产品产量的深加工能力较低。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农副产品加工”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市种养业六大主要产品产量深加工能力,是增加全市农民收入的一条致富之路。(林添溢)

 
 1997年中山市基本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实际达标情况分 

 

指标名称

 

单位

 

权重

 

标准值

 

1997年

 

实际值

 

达标率

 

得分值

 

1

 

劳动农业总产值(现价)

 

万元

 

15

 

4

 

1.56

 

39

 

5.8

 

2

 

每公顷种养面积产值(现价)

 

万元

 

5

 

8

 

3.9

 

48.8

 

2.4

 

3

 

每公顷粮食面积产量

 

公斤

 

5

 

6200

 

5671

 

91.5

 

4.6

 

4

 

农业投入产出率

 

%

 

10

 

150

 

150

 

100

 

10

 

5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10

 

60

 

60

 

100

 

10

 

6

 

农民人均纯收入(现价)

 

 

10

 

10000

 

5694

 

56.9

 

5.7

 

7

 

标准农田占水田面积比重

 

%

 

7

 

60

 

60

 

100

 

7

 

8

 

劳动拥有农机总动力

 

千瓦

 

4

 

4

 

1.9

 

47.5

 

1.9

 

9

 

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

 

%

 

4

 

70

 

54.2

 

77.4

 

3.1

 

10

 

农业经营规模化率

 

%

 

7

 

80

 

38.8

 

48.5

 

3.4

 

11

 

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

 

%

 

4

 

95

 

93.3

 

98.2

 

3.9

 

12

 

农副产品加工率

 

%

 

4

 

60

 

15

 

25

 

1

 

13

 

养殖业占农业产值比重

 

%

 

4

 

70

 

52.1

 

74.4

 

3

 

14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比重

 

%

 

4

 

60

 

32.7

 

54.5

 

2.2

 

15

 

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数

 

%

 

7

 

95

 

85.5

 

90

 

6.3

 

 

 

基本农业现代化综合分

 

70.3分

注:1.各个指标的达标率计算方法:达标率=实际值÷标准值×100%。

  2.各个指标的得分值计算方法:得分值=实际值÷标准值×权重。

  3.综合分达90分时,可确认市、县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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