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从抽样调查所得,全市80户农村住户整半劳动力249人,占农村住户常住人口的64%,其中从事第一产业124人,占总劳动力的49.8%,从事第二、三产业125人,占总劳动力的50.2%。该调查还显示,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56.54%。实践证明,随着全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多,其中,部分剩余劳动力已转移到其它经济领域。这种转移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而且也反映了农民经济意识的增强;同时,也有利于是增加农民纯收入,更促进全市在实现小康达标后迈进富裕型生活。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成因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具有历史原因。一方面,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产业间不能转向、城乡间不能流动、地域间不能转移的封闭政策,新增劳动力只能在封闭的圈子内循环,堵塞了劳动力转移渠道,从而使劳动力受到制约、堆集,形成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受到旧观念和旧习惯势力的影响,人们往往忽视农村劳动力的失业问题,忽视农村剩余劳动力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政府的政策与管理手段也较为滞后,造成社会对城市失业的关心程度远远高于农村的现状。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以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有了深刻的变化,二、三产业有了较大的发展,推动了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呈现如下特点:
首先,以乡镇企业为主要转移渠道。改革开放以来,全市乡镇企业得到快速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就业环境。全市乡镇企业已达到836家(不含村、村以下),其所吸纳的农村劳动力占转移劳动力总量的58.49%,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据全市8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反映,在乡镇企业劳动就业的有47人,占转移劳动力总数的37.6%。年劳动力人均收入为11004.98元(月劳动力人均收入为917.08元),比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还高66.9%。在80户农村住户的125个转移劳动力中,从事工业35人,占转移劳动力的28%;从事建筑业9人,占转移劳动力的7.2%,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19人,占转移劳动力的15.2%;从事商饮业21人,占转移劳动力的16.8%;从事服务业6人,占转移劳动力的4.8%;从事文化、卫生、福利事业11人,占转移劳动力的8.8%;从事其他经营业24人,占转移劳动力的19.2%。
其次以自谋职业为主要转移方式。由于外来劳动力大量流入的竞争,加上农村缺乏以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服务对象的劳务中介机构,农民难以得到准确可靠的劳务信息 ,农村居民只得自寻门路实现转移。从抽样调查的情况看,在1997年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有组织地转移的仅8人,占劳动力转移数的6.4%,他们都是从事邮电通讯、文教卫生事业。由此可见,自谋职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转移方式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种途径。
第三,就地转移是主流。全市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范围比较狭窄(封闭),通常属于就地转移类型(即离土不离乡类型)。从调查所得,80户农村住户有125人劳动力转移就是在本镇、本村或在周围小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就地转移成为目前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主流。这是一种简单而又见效快的转移方式。
第四,带有兼职性质。在当前生产条件下,农村居民对农业,尤其是种植业依赖性很强。农业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据抽样调查,1997年在农民纯收入构成中,来自农业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7.11%,这就使转移出去的农民还会将很大的精力再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表现为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经商,两业兼顾。目前这种兼业转移的劳动力占劳动力转移总量的80%以上。
第五,转移劳动力的素质低。据抽样调查,在1997年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中,高中、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转移劳动力总量的48.19%,没有受过两种技术培训的(即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占转移劳动力总量的40.16%。由于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低,缺乏技术技能,因此,从这个群体分离出来的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仅能在一定程度上适应非农产业的经营。
第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成正比。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所从事的各行各业的收入均有不同的增加。从事工业(含生产性劳务收入)每一劳动者年收入7414.14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693.68元)高30.22%(简称比高,下同);从事建筑业每劳动均年收入9928.89元,比高74.38%;从事交通运输业每劳均年收入9160.12元,比高60.88%;从事邮电通讯、文教卫生、福利事业每劳均年收入10828.38元,比高90.18%;从事商饮业每劳均年收入11118.14元,比高95.27%;从事服务业每劳均年收入7963.33元,比高39.86%;从事其他经营业每劳均年收入13476.62元,比高1.37倍。转移劳动力不同行业综合每劳均年收入10000.37元,比高75.64%。又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所从事各行各业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来看:从事工业占11.74%,从事建筑业占4.04%,从事交通运输业占7.04%,从事邮电通讯、文教卫生、福利事业占6.37%,从事商饮业占10.56%,从事服务业占2.16%,从事其他经营业占14.63%,综合以上各业得到收入占了农民纯收入的56.54%。该部分收入既改善和提高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又增加了农民自有资金的积累,促进农村居民发展第一产业。
三、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
由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耕地资源的逐步减少,造成农业本身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萎缩,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快速增长将不可避免。因此,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势在必行。
首先,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实践证明发展乡镇企业是繁荣经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因此,要进一步推动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首先应优先发展工业企业,加速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乡镇企业的竞争力;同时重点扶持规模大、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乡镇企业。
其次,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全市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偏低,从农村来看更是如此。据市农村劳动力统计年报资料反映,1997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上的分布为37.61:32.09:30.30;而从发展看第三产业是最能容纳劳动力的产业,因此,要加快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重点发展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商业、物资、供销、运输、饮食(餐饮业)等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促进城乡经济的繁荣,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第三,提高劳动者素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转移方向的选择与他(她)们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密切相关,低素质的劳动力是很难实现的。所以必须对低素质劳动力(者)进行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另一方面要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提高农村后备劳动力的文化素质,从根本上改变低素质劳动力转移的局面。
第四,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建设。要积极发展服务于农村的劳务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其联系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劳动力转移提供可靠的信息和有关服务,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市场引导就业,使社会通过市场选择劳动力,从而形成规范通畅的劳动力转移,总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健康有序转移格局的形成,农村经济会更加稳定快速发展;促使全市在实现小康达标后向富裕型生活迈进。(林添溢 蔡祖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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