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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7 【成文日期】2006-12-03 【点击率】280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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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锡江 市民政局局长。1955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6年起从事民政工作,30年来钟情民政工作,放弃3次转行或提升的机会,努力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2001年任局长,通过调研制定《中山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使8600户、2.4万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施民心工程,稳妥推进低保家庭危房改造,改造危房819户;在全年建立临时救济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和医疗问题,实现军队转业干部100%按政策落实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当年100%妥善安置、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补助项目和标准100%落实、当年批准随军家属当年100%安置、军警部队干部子女入学入幼100%安排进入本地最好的小学和幼儿园“5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全方位推进老龄工作,提出建立市、镇(区)、村(居)三级老龄组织网络工作思路,全市24个镇区成立老龄工作机构,248个村居建立老年人协会和136个星光老年之家。积极推进改造镇区敬老院,建筑总面积4.71万平方米,增加床位861张。稳妥推进殡改工作,“十五”期间遗体全部实行火化,连续5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殡葬改革任务。中山连续4次被评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市,并于2003年12月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05年获评为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民政局获市文明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满意单位等。连续6年个人考核为优秀,获市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党员、市拥军优属先进个人、全省殡葬管理先进工作者等称号。2006年12月,获国家民政部颁发的民政工作最高荣誉奖的全国民政工作孺子牛奖,并被国家人事部和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关英彦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60年1月出生,广东开平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2月起任市检察院检察长长,带领全市检察干警锐意进取,协调发展检察工作,业绩显著。2006年,被省表彰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获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先进个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市、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全面监督,树立“刑事与民行并重”的执法理念。亲自审批民行案件,研究解决民行工作问题。加强民行队伍和信息化建设,设立市、区院民行科,配齐配强民行干部,指导建立控申、反贪、渎检等民行内部协作制度,健全与法院、信访局、行政执法部门等外部信息沟通机制,扩大民行检察案源渠道,探索采取检察建议、促成和解、提起公益诉讼、依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等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创新发展民行检察工作。重视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全市民行办案数量成倍增长、监督方式灵活、监督效果明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誉为全国民行工作的典范,市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民行检察工作先进个人。
陈少英 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女,1961年5月出生,广东翁源县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起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在两级检察机关承办审查批捕、起诉案件780宗,出色办理林某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3000万元案、朱某非法出售发票1000多万元案等一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所办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2004~2005年,任市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期间,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落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竞办制等多项公诉改革措施,发挥全科干警才智,办结审查起诉案件5801宗8660人,人均办案量位居全省前列。2006年,任市区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和副检察长后,与侦查机关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稳、准、狠”打击犯罪,带领全科审查批捕案件3471宗5333人,有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3年来,审核审批的批捕、起诉案件9000余件无一冤假错案。办案中注重妇女和青少年的维权和教育,在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组,3年共办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20宗,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公诉科连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5年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评为市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党员,2006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翟汉球 中山广播电视台高级编辑,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山电视台副台长。1945年3月出生,中山市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12月被中国专家评定联合会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优秀专家、中国百名创业英才。1975年8月起长期从事广播电视新闻工作,出版发行专著《广西行》和自选集《声屏行踪》共65万字,主编出版发行《十载如歌伴我行》、《春华秋实二十年》和《探索文萃》共95万字,主创的新闻、专题、文艺和学术论文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101项,其中获全国奖19项、省级奖82项,获广东省新闻界最高荣誉奖项第三届广东省新闻金枪奖、广东省劳动模范、十杰市民、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等称号,业绩入编《中国专家大辞典》、《中国纪录年鉴》、《中国电视艺术年鉴》(2006卷)等。2006年12月被中国专家评定联合会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优秀专家和中国百名创业英才。
范光丽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女,1959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1年起在民政局工作,从事民间组织管理工作10年,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勤恳工作。熟练掌握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方针和政策,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善于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1997年,认真审查把关,清理整顿全市179个社团,成立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业务主管单位联络员制度,委托审计社团财务,促使社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2000年,通过宣传、试点带动,在短时间里复查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90多家,获省民政厅通报表扬。2004年,开展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试点登记管理工作,到基层调研,协助横栏镇三沙花卉协会、神湾镇禾虫协会和菠萝协会、民众镇香焦协会做好开办工作和筹集活动经费。规范703个民间组织行为,不定期检查民间组织的票据使用、财务管理、业务开展和内部制度等。2006年12月,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吴冉彬 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女,1960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新闻出版专业副编审,中共党员。1985年起参加地方志工作,1990年调入市地方志办公室,1997年起任主任至今。20年来在修志岗位上甘守清苦寂寞,克服方志办级别低、人员紧缺、任务重、时效性强及妇女特有的家庭困扰等,不计较个人待遇,加班加点,全身心为中山的地方志事业发展、为推动中山对外开放、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参加首、二轮市志编纂,协助、承担首本《中山市志》编纂出版工作,编写《中山市志》人民生活、风俗习惯、姓氏、婚姻家庭、宗教等章节志稿9.8万字,入志志稿6.6万字,在1个月时间里改写工业篇志稿5万字,重编交通、邮电、电力等章志稿6.7万字,使全志通过省审核并如期出版,该志获评为市优秀精神产品社科著作特等奖和省第六次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2002年8月及早启动第二轮修志,承担主编责任,编写讲义,授课培训修志人员37期约1600人次,制度化、规范化汇编资料,审阅汇编修志资料1700万字。审改部门志3部、村志2部、共146.2万字。创办和主持编纂《中山年鉴》,撰写编鉴培训资料7万字,培训编辑部和全市200名编写人员,共统编年鉴9部,其中7部年鉴先后获国家、省、市级奖励。探索读志用志新路,利用多媒体技术开发志鉴电子光盘,自1998年制作省地方志系统首张年鉴光盘后,于1999年制作省内首张综合志书光盘——《中山百科》,收录7种旧志、33种方志及民歌方言录音资料;此举被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推介。克服困难,主持统编出版国内首部近现代伟人志《广东省志·孙中山志》(含光盘)和《孙中山图典》,任副主编和编辑部主任,编写该志概述等9.8万字;孙志如期出版发行,获评为省第一轮新编地方志优秀志书一等奖。编纂地情书刊和撰写专题文章,为部门服务;钻研修志编鉴方法,撰写志鉴研讨文章在省、市级刊物发表,获优秀论文奖;自1998~2004年连续被评为市府办机关党委和市直属机关工委优秀党员,2001年获评为省首届修志工作先进工作者,2005年获评为全国方志先进工作者,2006年4月获评为市先进工作者。
阮世创 市城管执法局副调研员。1951年1月出生,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从部队转业到市府办城市管理工作科工作,为中山城管事业的大发展、大突破付出艰辛劳动。2002年,调任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分管执法业务,坚持科学发展的工作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推进提升中山城市环境。2006年12月,获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何天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1950年3月出生,重庆市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68年参加工作,1999年从广州军区机关转业到市质监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纪检组长,曾主管标准、编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纪检监察、工青妇及老干等工作。因成绩突出,被市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主席,多次被评为市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06年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全国质检系统纪检监察先进个人。
胡桂轩 沙溪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970年出生,大专文化。贯彻落实《中山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把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作为推动计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强化服务意识,把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办成“阳光工程“,严格把关,抓好申请、审批、发布、发放等环节工作。对由于历史原因或离婚丧偶等原因造成计生资料不齐全而又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认真及时取证,使政策惠及每个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通过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推动深化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2006年被评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先进个人。 李继波 中山市散装水泥管理站站长。1945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中共党员。2000~2005年任市散装水泥管理站站长。“十五”期间,带领全站人员努力拼搏,学习和钻研发展散装水泥政策,草拟并促进市制定《中山市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依法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积极主张在全市范围内增设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制定《中山市商品混凝土经营权拍卖方案》,委托中介公司将14个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分期公开拍卖经营权,使全市18个搅拌站合理分布。重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收和返退管理,到镇区做好征收基金后进单位的思想工作,严厉执法,纠正违规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行为,促使大部分违规工程自愿恢复使用商品混凝土。2005年,全市基本实现使用商品混凝土,达46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0%,为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做出较大贡献。2006年被国家商务部评为“十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工作者。 阎奋锦 中山中国国际旅行社导游,女,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7年起在中山中国国际旅行社从事导游工作。2003年获中山国旅服务之星称号,2004年和2005年获中山国旅优秀员工奖,是重点团、贵宾团指定导游。2006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优秀导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嘉奖。以丰富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的优质服务完成接待任务,以幽默的讲解、周密的安排、积极细心的工作态度获得游客的肯定和高度评价。用心实践“以客为先”的导游理念,凭着干劲和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赢得同行的尊敬,成为中山旅游业界的金牌导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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