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2015)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6》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1160次

【环境保护概况】 2015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全市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完成《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30)》配套工作方案编制,探索建立五桂山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制度,完善并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启动生态红线前期研究课题,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全年共有56个村(社区)创建成为中山市生态示范村,累计有244个生态示范村,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为生态示范村。执行项目审批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督促重点减排项目如期建设运行,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源监管。2015年,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均获省“优秀”等级。7月18日,首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暨城市与景区生态文明成果发布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中山市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成为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市环保局驻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6楼。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5年,中山市三角污水处理厂、民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和阜沙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稳定运行并基本符合减排要求,南头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东凤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坦洲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古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市环保局加大对中山火电、联合鸿兴、永发纸业、国泰染整和广兴纺织等脱硫脱硝项目的推进力度,促进项目整改和规范运作,协助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及热网铺设工作。推动规模化养殖场治理改造污染物,确保全市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率80%以上,提高农业源减排成效。机动车减排方面,对黄标车淘汰实施属地管理、强化减排考核和责任落实,通过扩大黄标车补贴的范围和提高补贴金额、闯限行抓拍及现场执法等措施,全年全市淘汰黄标车4.25万辆,其中通过“以奖促淘”审核黄标车1.19万辆,共发放奖励资金1.81亿元。利用行政和经济手段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年全市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2000辆,完成4个公交加电站和500个充电桩建设。工业锅炉减排方面,全年全市共完成高污染锅炉改造(含拆除)138台,受理和初审中山熙成织造有限公司等178家企业263台锅炉共计2405.82万元的奖励资金申请。2015年,中山市化学需氧量为4.46万吨,氨氮排放量为0.5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06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27.1%、29.3%、46%和17.3%。

 

【污染源监管】 2015年,中山市开展年度环保信用管理评价,共评出2014年度环保诚信企业(绿牌)75家、环保可信企业(蓝牌)177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52家和环保严管企业(红牌)41家。规范审批流程,推行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审批人员、审批职能、审批事项100%整合。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印发《中山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重点任务内部分工方案》,完成中山市地下水重金属污染调查的补充取样分析,开展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试点示范。按照“一企一策”的思路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电镀企业入园入区,推进三角镇高平电镀基地和小榄镇龙山电镀基地的废水治理和提标升级等综合治理项目。推动固废环保基础处理设施建设,民东污泥处理项目一期项目和华南再生资源(中山)有限公司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分别于3月和8月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投入运营,实现全市生活污泥100%无害化处理。强化执法监管,联合市监察局分别对民众沙仔工业区、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挂牌督办。继续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通过下发整治通知、不定期召开督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加强现场督导等方式,至年底共完成93个违法项目整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建设项目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与整治、涉危险化学品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等10项专项执法工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启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推动环保监管工作进入“新常态”。全年现场日常监督检查出动5.58万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2.31万家次,其中,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82份,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1122宗,依法实施查封扣押32宗,实施限期治理7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宗;作出处罚决定1073宗,罚款总计1946.73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案件141宗;作出按日计罚案件4宗。全市环境信访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61万宗,结案率96.2%;全市共开征排污费排污单位2735家,开征金额2628万元。

 

【水环境整治】 2015年,市环保局重点推进镇区雨污分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开展内河清流。通过技术帮扶、现场调研、资金补贴、完善考核机制等手段,加快推进镇区雨污分流建设。至年底,镇区雨污分流工程累计建设污水主干管198.5公里,污水支管网672.7公里,完成镇区雨污分流总建设任务80%工程量,其中2015年完成建设污水主干管66公里,污水支管网178公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众镇接源村、头围村和横栏镇三沙村分散型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进水调试,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内河清流工作被纳入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后,市环保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水务局推进内河涌整治,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中心城区的河涌整治,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指导和统筹镇区实施河涌整治,通过对河涌进行截污、清淤、水循环、保洁等举措,力促消除劣V类(指适用于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黑臭河涌。市环保局统筹镇区整治的37条河涌均落实日常保洁制度,32条河涌达到基本消除劣V类及黑臭的要求,水质得到改善。

 

【空气质量】 2015年,中山市践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空气环境质量协调等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沟通协调,形成部门联防联治,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严格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项目准入,通过示范带动等形式,推进重点行业VOCs整治。2月10日起,与市气象台联合发布城区次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至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预报324次, 其中预报准确271次,准确率83.6 %,预警预报气象支撑系统运行良好。至12月31日,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累计有效天数365天,空气质量优194天,良135天,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达标天数329天,达标比例90.19%,比上年增加5.7%。PM10(10微米以下的空气悬浮颗粒)和PM2.5(2.5微米以下的空气悬浮颗粒)平均浓度分别为49微克/立方米和33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14.0%和13.2%。

 

【环保宣传教育】 2015年,市环保局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5月16日,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举办环保袋涂鸦大赛,活动由问卷调查、垃圾分类游戏和环保袋涂鸦3部分组成,有87人参加。5月26日,主办“生态文明杯”中山市第一届环保摄影比赛,共评出获奖作品56幅。5月29日,中山市第三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中山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决赛,中山市三乡镇宝元制造厂、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和广东祥基电器有限公司分别获一、二、三等奖。5月30日,第七届“珠中江+阳江”四地中学生环保微视频比赛在珠海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举行颁奖仪式,中山市有15个作品参赛,其中南朗理工学校的《一纸一木,当思节约》获一等奖。6月5日,在市工人文化宫举办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会和“生态文明杯”中山市第一届环保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展暨中山市少年儿童环境保护作品展。先后在利和广场、兴中广场和石岐大信广场,举办淘汰“黄标车”广场摊位咨询活动,向市民派发小册子,现场宣传淘汰“黄标车”工作并解答市民疑问。

 

【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 2015年7月18日,首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暨城市与景区生态文明成果发布会在北京市京西宾馆召开,中山市被授予“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成为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唐颖出席论坛活动,并作专题演讲,介绍中山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经验做法。中山市实施的“组团式垃圾综合治理”“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河长制”以及融生态教育于全民修身行动、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考核体系等制度的创新和实践创新受到与会专家肯定和媒体关注。

 

(邹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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