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201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400次

 【统计概况】 2019年,中山市统计局(简称“市统计局”)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投资、人口和劳动力、劳动工资、科技等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和调查任务。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和主要数据汇总工作。市统计局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楼。

 

【统计法治建设】 2019年,中山市统计局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制订《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清单》,细化出5类33项具体整治任务;组织清理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2次;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579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发出催报通知书1份,立案11件,处以警告11家,并处罚款1家,罚款6000元,责令改正3家;加强统计信用信息建设和“双公示”(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工作,及时报送、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市镇两级对统计人员实现培训教育全覆盖,对规模以上企业和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统计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全覆盖,培训6356人次。

 

【统计数据质量】 2019年,中山市统计局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服务业、能源、科技等20个专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任务。强化对网报平台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年内新上规企业数据的指导、监控和审核力度。分专业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审核规则和审核监控台账。建立企业数据监测日报,做好数据查询和异常波动原因分析。组织开展数据定期核查。做好基本名录库维护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与部门联动,做好企业入库排查摸底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开展能源统计核算、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扩样本、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等业务工作培训并邀请省统计局能源、服务业等专业专家授课。举办“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员培训班6期,累计培训1100人。

 

【统计数据分析监测】 2019年,中山市统计局通过《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各项统计产品及中山市统计门户网站、“中山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协助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按季度与市发改部门联合印发2019年节能指标预警晴雨表,制订《中山市统计局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方案》,撰写《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的思考》《中山规上工业对美贸易调查情况分析》《中山市工业发展与工业用电增速的相关性分析》等系列分析材料,其中《工业增速持续下滑 加快发展迫在眉睫》文章获市领导批示。深度解读数据,形成《中山经济缓慢增长 承压前行》,对中山市推进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深入剖析,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服务与统计指导。定期向部门通报中山市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镇区和行业的数据共享长效机制。与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联合举办第十届统计开放日活动,促进统计工作与社会各界保持紧密联系。

 

【中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019年,中山市统计局组织统筹协调全市4000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持3500台数据采集移动终端设备(PAD),完成全市271个普查区,2163个普查小区的数据入户登记工作。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及抽查工作,到镇区开展数据督查、核查和调研,确保数据质量。完成一套表单位6363家、非一套表单位11.96万家的普查登记工作,清查个体经营户21.26万户,其中普查登记个体经营户中选样本5688户。普查显示,2018年末,全市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59万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82.7%;从业人员187.56万人,下降2.6%;产业活动单位12.51万个,增长77%;个体经营户21.26万个。

(邓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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