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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877次 | ||||||||||||||||||||||||||||||||||||||||||||||||||||||||||||||||||||||||||||||||||||||||||||||||||||||||||
综 述
【自然资源管理概况】 根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山市辖区陆域面积17.837万公顷(未含海域面积)。包括:农用地面积8.95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含可调整地类)4.83万公顷、园地面积0.43万公顷、林地面积2.86万公顷、草地面积13.19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含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等)0.83万公顷;建设用地面积7.06万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6.53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37万公顷、水域及设施用地面积(含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0.17万公顷;未利用地面积1.83万公顷,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含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1.58万公顷、其他草地面积0.15万公顷、其他土地面积0.1万公顷。中山市林业用地面积2.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3.09%,森林蓄积量302万立方米。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简称“市自然资源局”)推进机构改革,建成统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为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奠定用地基础。开展和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各项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制定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完成《中山市2018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 2019年,中山市整合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林业局、原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及市发展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资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组建市自然资源局(正处级),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组建中山市城市更新局(副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1月17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和中山市城市更新局在东区兴中道2号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挂牌成立。按照中山市六大组团发展战略,统筹组建6个分局(正科级):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覆盖中心城区、五桂山、港口镇、大涌镇、沙溪镇)、第二分局(覆盖小榄镇、古镇镇、横栏镇、东升镇、东凤镇、阜沙镇)、第三分局(覆盖黄圃镇、南头镇、三角镇、民众镇)、第四分局(覆盖坦洲镇、三乡镇、神湾镇、板芙镇)、第五分局(覆盖翠亨新区、南朗镇),均于10月挂牌成立;火炬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火炬开发区城乡规划分局暂保留原架构;至年底,各分局均在镇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对外办事服务窗口,实现各项业务工作对接。设市土地储备中心、征管中心、登记中心、档案馆、编研中心、海洋与地质环境监测站、地理信息中心、防检站、管护中心、临海规划管理所、历史保护中心(市城市更新局)等事业单位。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重点针对原国土、规划、林业、海洋、测绘、矿政管理职能部门发布或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进行统一审查清理。梳理各类政策文件201件(宗),其中规范性文件134件(宗),其他文件67件(宗)。清理政策性规范文件,保留市政府文件32件(宗)、市局文件45件(宗),废止文件36件(宗),拟修改文件21件(宗)。开展机构改革后的制度重构工作。全面剖析国土、规划、林业、城市更新等管理法规政策与机构改革实施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推进各项规章制度与政策法规的“废、改、立”工作,针对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储备、“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闲置土地、控规村规、新型产业用地、岸线管理、国土空间等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制定规范性文件48份,至年底,印发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制度文件25份(件),按程序推进中有24份(件)。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案件应诉工作,全年处理行政案件393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161件、行政诉讼案件232件。行政首长参与出庭应诉案件3件。至11月30日,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109宗,信息公开案件败诉数量从2016年的28件降为2019年的5件。对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收回国有土地行政处理决定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制审核,出具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法制审核意见45宗;举办法律培训班2期,全系统参加培训学习240人。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主要政策文件表
【自然资源审批服务】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办(驻东区博爱七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各项审批服务业务1.66万宗,国土窗口受理业务1958宗,其中,地政函1561宗、预审346宗、临时用地4宗、集体土地流转47宗;规划窗口受理审批服务业务5458宗,其中,建设用地条件变更606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9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74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333宗、市政报建544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763宗、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735宗;林业窗口受理审批服务业务事项9191宗,其中,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发、延续、变更、补发)14宗、林业生产服务占用林地审批4宗、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5宗、建设工作永久占用林地审核18宗,上报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4宗、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146宗、办理木林运输证979份、植物检疫要求书核发6913份、植物检疫证1000份、产地检疫81宗;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19宗,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陆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1宗,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三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2宗,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核1宗,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批4宗。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国土、规划、林业、海洋、城市更新职能,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全年动态巡查发现违法用地192宗,其中立案查处150件,整改到位19宗;核查各类投诉、举报线索552宗,均按期回复或依法处置;全年移送公安部门涉土涉矿违法违规案件8件。做好卫片图斑核查整治工作,2018年度土地卫片图斑1394宗(个),面积799.93公顷(折合面积1.2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086.53亩);违法用地图斑308宗(个),面积76.63公顷(折合面积1149.4亩,其中,耕地面积710.48亩),整改56宗,面积6.62公顷(折合面积99.3亩,其中,耕地面积52.13亩);完善用地手续35宗,面积30.44公顷(折合面积456.6亩),耕地27.4公顷(折合面积411.14亩);立案查处197件。开展全市“大棚房”排查整治工作,整改治理33宗“大棚房”共52个棚房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至11月底,综合治理全市违法建设298.4万平方米。开展涉土涉矿“百日行动”,排查非法买卖土地等有效线索9宗(条),立案并结案9件(条),移送公安机关9起(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案5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及问题6宗;建立违法用地联合执法监督机制,推进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快速整治拆除,2018年卫片违法用地整改拆除54宗,面积6.56公顷(折合面积98.4亩);完善用地手续35宗,面积30.44公顷(折合面积456.6亩);立案查处145件;对东升镇2件违法用地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年内,向市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违法用地线索8条。开展“绿卫2019”执法专项行动,查处违法侵占耕地面积11.16公顷(折合面积167.4亩),恢复林地面积3.79公顷(折合面积56.85亩),拆除违建面积5693平方米,林业行政立案14件,开展擅自进入自然森林保护区及在林区违规用火行为综合执法23次,出动250人次,劝离违规进入保护区人员逾1000人次,没收火炉、煤气罐等违法用火工具60个;严管严控严防,排除火险隐患25宗,劝阻违规登山人员2万人次,阻止智障人员危险用火行为3人次;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检查7次;6月,开展森林安全防火应急演练1次。 【防灾减灾】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落实防灾减灾工作。防范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日常巡查督导、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和救火装备操作培训,维修防火林带(交界线)206千米,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落实汛期值班制度、三查制度、灾情和险情报告制度,落实445万元地质灾害补助资金,安装降雨量、含水率等专业监测设备19台,指导督促各镇区完成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1个。开展城市地质调查试点工作,编制《中山市多要素三维城市地质调查实施方案》和《中山市多要素三维城市地质调查总体设计》,完成翠亨新区、岐江新城共263平方千米年度施工任务并通过专家验收。 (陈万鑫) 国土资源管理
【土地管理】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市级统筹,全面梳理土地规划利用乱象,梳理各类政策文件201份,制定管理新政策25项,修订完善控规、村规管理、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用地、土地储备、闲置土地处置等新政策,制定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岸线管理、“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等政策规定,调整容积率、新型产业用地政策,盘活剩余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091公顷(折合面积7.64万亩);全年实施新增建设用地382.96公顷(折合面积5744.4亩),其中,省下达年度计划用地指标152.05公顷(折合面积2288.75亩)、市级其他用地指标106.28公顷(折合面积1594.2亩)、争取省用地指标124.63公顷(折合面积1869.45亩)、节省用地指标费用9.35亿元。年度计划农转用完成率99.23%,其中耕地率100%,保障翠亨新区、岐江新城、民众产业园等重大产业平台、8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9个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整住宅类用地出让最高限价政策,优先保障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全年出让工业用地52宗,面积155公顷(折合面积2325亩)。指导镇区分类消除供地障碍,落实“增存挂钩”(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各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挂钩,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根据各地区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效果来进行建设用地指标奖惩)机制,上报省撤销批文面积50.5公顷(折合面积757.5亩),完成省下达批而未供用地“去库存”任务。在全省首创实行“上网竞价”方式核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市场竞争机制,完成2轮容积率调整上网竞价工作,10宗地块获增容资格,新增建筑面积27.07万平方米,缴纳地价款12.09亿元。推进建设用地供应,全市土地市场利用开发供地441.55公顷(折合面积6173.25亩),其中,协议出让土地5.37公顷(折合面积80.55亩);划拨出让土地292.92公顷(折合面积4468.8亩),为住宅(拆迁安置)、征地留用地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公开出让土地138.25公顷(折合面积2073.75亩),涉及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出让成交额105.53亿元。完成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并在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成果的基础上处理用地报批、项目预审、“三旧”改造、临时用地、拆旧复垦、断头路、纪检司法案件取证等地类追溯核查业务7620宗。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2019年,中山市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简称“三调”)。通过城镇村内部打开、外业拍照举证等举措做好“三调”过程管控、成果管控、质量管控,全年完成各类图斑调查22万个,其中,重点调查图斑8万个。“三调”采用互联网+外业举证技术,集合机构改革后林业、测绘、耕保、信息中心等部门技术力量,至6月30日,按时完成“三调”初始库的外业举证、数据库建设,9月底,通过省级检查和国家级检查,“三调”成果质量居广东省前列。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
【首创国有协议出让建设用地调整容积率上网竞价模式】 2019年6月28日,中山市发布实施《中山市国有协议出让建设用地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在广东省首创以“上网竞价”方式实施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9月20日,根据《暂行办法》实行首例国有协议出让建设用地调整容积率上网竞价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确定实施上网竞价调整容积率补缴出让金地块12宗,允许容积率调整地块数量9宗,竞价者在地块起始价基础上,对楼面地价的增加值进行竞价,经过网上报价和网上限时竞价两个阶段,按照“增加值”从高到低的排序结果;10月16日,第一轮参与调整容积率地块12宗,5宗用地竞得容积率调整资格,新增面积18.42万平方米,补缴地价款8.86亿元;12月5日,第二轮参与调整容积率地块18宗,5宗用地竞得容积率调整资格,新增面积8.65万平方米,补缴地价款3.23亿元。至年底,完成2轮共10宗地块容积率调整“上网竞价”工作,新增面积27.07万平方米,补缴地价款12.09亿元。国有协议出让建设用地项目坚持以“技术+制度”为创新驱动,以“上网竞价”方式实施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引入市场竞争模式,压缩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面,率先将调整容积率上网竞价项目整合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集中交易,扩充进场交易项目种类,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覆盖面扩大到适合以市场方式配置各类公共资源,全面开启建设用地调整容积率迈入市场化配置新时代。11月,“中山率先将调整容积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上网竞价交易”项目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2019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秀创新成果,成为广东省2个入围项目之一。
【耕地保护】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实施《中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明确各镇区行政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把耕地保护纳入镇区政府组织实绩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市长与镇区行政一把手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各镇区行政一把手与承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乡村一把手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实现全市耕地保有量(2018年度)4.83万公顷(折合面积72.49万亩)和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6万公顷(折合面积52.75万亩)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推进中开高速、西环高速、南中高速、东高速和深茂铁路5个省重点交通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完成2017年度3273.33公顷(折合面积4.91万亩,其中坦洲镇1.5万亩、民众镇1.5万亩、大涌镇1万亩、港口镇0.91万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月底,通过市级验收组验收。12月26日,中山市获2018年度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地籍管理】 2019年,中山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籍调查。5月底,中山市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项目通过验收,全市完成地形地籍测量786.04平方千米,权属调查55万宗,其中,中山农村地籍调查完成40万宗。并在此基础上首次建立完整的不动产地籍数据库,为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土地确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土地确权审批工作,全年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业务517宗,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4160宗。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34件,涉及土地面积485.18公顷(折合面积7277.7亩),其中,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23宗。至年底,处理权属争议36件(含往年案件),对外提供权属数据56份,完成用地会审651份。修改完善《中山市干线公路、市政道路确权工作实施方案》,遵循“依申请登记”原则推进道路用地确权工作,至11月15日,市公路局移交G105国道,S111、S268、S364和 S365等省道用地确权;中山市交通集团提交古神公路、民众镇横二线东延长段和港口镇沙港公路等确权道路。
【不动产登记】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提速增效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打造不动产交易、税收征缴、登记“一窗受理”新模式,实现二手房交易“只跑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最多跑一次”,从收件到领证最快仅需80分钟;深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与15家银行合作开通便民服务点92个,实现注销登记业务立等可取。实施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上线市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完善不动产自助查询端、线上移动端、线上网络端、窗口服务端“四个窗口”建设。全年完成首次不动产登记19.97万宗,商品房交易产权转移登记12.39万宗,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7.74万宗、抵押预告登记6.33万宗、预告注销登记2768宗、抵押预告注销登记2605宗,存量不动产权登记9.15万宗,抵押登记5.97万宗,抵押注销登记6.3万宗,查封登记(含解封)3.86万宗;缮写不动产权证书25.24万宗,登记证明20.13万宗(份),非税收入3806万元。 2018—2019年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对比表
【土地用途管理】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土地用途管理。建立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修订完善《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中山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和《中山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流程和市级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系统;保障中山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制订《中山市2019年土地利用指标分配方案》《中山市2019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方案》和《中山市2019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调整方案》,年内,向金溪经联社农业产业创意园项目、云汉村山溪文化公园等25项中山市乡村振兴项目安排用地指标22.46公顷(折合面积336.9亩);向民众产业平台、板芙智能装备园等产业类项目用地安排指标204.77公顷(折合面积3071.55亩);向中山市二环快速路东段工程、中山市南部3个镇区取水口上移工程等39项基础设施项目安排用地指标122.17公顷(折合面积1832.55亩);向翠亨新区安排专项用地指标316.19公顷(折合面积4742.8亩);向岐江新城安排专项用地指标214.72公顷(折合面积3220.75亩)。完成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完成深茂铁路、南中高速、西部外环高速等国家级重点交通项目用地预审转报工作,完成深中通道、香海大桥、广中江高速等重点交通项目,坦洲垃圾中转站、坦洲农产品交易市场等乡村振兴项目4.15公顷(折合面积62.19亩)建设用地,金字山互通立交工程、沙溪凤凰立交工程、香海大桥留用地及安置地等13项公益类民生工程项目72.16公顷(折合面积1082.34亩)建设用地,欧普照明全球装饰灯生产基地、广恒科技高端钣金制造智能化工厂项目、华诺电器高端智能厨电项目、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泵及真空成套设备250套项目、中山市多美化工工业园、易事达汽车照明及配套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等5个市重点产业项目54.36公顷(折合面积815.48亩)建设用地等报批工作。
【征地拆迁】 2019年,中山市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修订印发《中山市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推进国家、省、市重点交通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深茂铁路、南中高速及西环高速获自然资源部预审批复。推进全市征地拆迁工作,指导镇区推进25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6个市政工程项目、23个电网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交地任务总量766.73公顷(折合面积1.15万亩),拆迁总量1957宗。至年底,全市交地596.33公顷(折合面积8944.95亩),完成交地总量77.78%;完成房屋拆迁962宗,完成拆迁总量49.16%。
【土地储备】 2019年,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市级土地储备统筹能力,配合市政府开展产业项目用地的收储与征收工作,促进中山市实体经济发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发挥在土地市场的蓄水池和调节器的作用,修订《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制订《中山市存量建设用地收储实施方案》,明确储备土地入库标准,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收储力度;至年底,重大产业平台土地签订征收协议621.93公顷(折合面积9328.95亩),全市收储存量建设用地242.38公顷(折合面积3635.75亩)。做好土地储备出库供应,为重点区域发展提供储备土地支撑,年内储备土地公开上网竞价出让成交14宗,面积46.15公顷(折合面积692.22亩),成交80.99亿元。配合完成儿童公园、古香林郊野公园、金钟湖公园、气象公园二期、员峰变电站等15公顷(折合面积224亩)公益项目划拨供地手续。
【闲置土地处置】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分类处置,采取措施倒逼产权人加快闲置土地处置,盘活闲置土地。至年底,全市处置闲置土地233宗,面积469公顷(折合面积7035亩),征缴土地闲置费7552万元。其中,处置政府原因闲置土地203宗,面积421公顷(折合面积6315亩);处置产权人自身原因闲置土地30宗,面积48公顷(折合面积720亩)。2014—2019年,全市处置闲置土地2598宗,面积6289公顷(折合面积9.43万亩)。其中,政府原因闲置土地1833宗,面积5059公顷(折合面积7.59万亩);产权人自身原因闲置土地765宗,面积1230公顷(折合面积1.85万亩),征缴土地闲置费11.96亿元,中山市处置闲置土地面积和征缴土地闲置费居广东省前列。
【测绘与地理信息】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中山市自然资源信息化整合优化顶层设计,形成《中山市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平台总体设计方案》并通过市电子政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推进2019年测绘重点项目实施,丰富基础地理信息成果,为中山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完成民众镇与三角镇东部片区120平方千米1∶500地形图修补测,并对区域地形、地物进行修测、补测、数据整理;完成2019年地理国情监测,其中,中山市翠亨新区马鞍岛片区空间格局变化监测面积35平方千米,民众镇产业园区发展变化监测面积45平方千米,岐江新城空间格局变化监测面积21平方千米。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地图专项检查,做好全市“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工作,净化与规范中山市地图信息市场。开展地理信息安全检查,落实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将竣工验收事项涉及规划条件核实验收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登记测绘等合并为一个综合性测绘事项,首次实施(推行)一次测绘跨部门使用,成果共享,数据共享,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2019年,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市测绘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推进省政务服务网(中山)自然资源窗口建设,省政务服务网(中山)办结业务13万宗;至5月7日,完成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后原规划、林业、国土网站整合,并集约化到市政府一体化窗口平台;完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核算5008宗;编绘、打印土地利用现状图(A4幅面)4642份;编绘、打印局部规划图(A4幅面)2469份;编绘、打印“三旧”改造影像图(A4幅面)220份;打印公告、预告、补偿通知540份;编绘、打印地形图、征地示意图、卫星影像图等572份;对外提供电子数据257次;对外提供数据协议和合同书制作301份(张);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基本农田调入调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核查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市自然资源局空间数据管理工作,完成自然资源一张图(国土)和自然资源一张图(规划)系统的信息发布;完成中山市“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信息发布;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办公系统、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中山市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平台等项目建设;完成机构改革后原国土分局和原规划分局专网整合形成自然资源业务窗口服务专网和网络布线工作。年内,全市61家测绘单位共录入8617幅宗地红线图和房产基底图,抽取4342幅图进行内业检查,内业检查抽查率为100%;将不合格图片问题及时反馈给测绘单位和测绘质检中心,并上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中山市连续卫星运行参考站系统(中山CORS)的维护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局“三调”小组参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矿政管理】 2019年,中山市推进深中通道建设,保障项目石材供应,深中通道是2015年12月国家立项并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交通建设试点工程和国务院试点督办项目。经市政府同意,明确将南朗镇明耀石场定为深中通道建设项目专供石场,市自然资源局依法通过采矿协议出让方式和矿区划定范围法定流程,4月30日,向深中通道管理中心核发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220万立方米/年,有效期限至2025年4月30日(共6年);加强矿山企业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市有矿山企业9家,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对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堵塞安全生产漏洞;践行生态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印发《中山市东区长江矿泉水饮料厂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报告》和《中山市三乡工业公司玉龙饮料天然矿泉水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报告》,8月6日,通过中山市专家组评审,并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推动地灾防治,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与生产安全,组织对全市各镇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摸查,制订《中山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三角镇、阜沙镇、坦洲镇、黄圃镇、神湾镇、火炬开发区、三乡镇等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完成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超额完成省下达中山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任务;做好汛期前、中、后的地灾减灾防灾工作。
【涉土地房地产信访维稳】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信访工作和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制订“百日攻坚”和“两个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两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庆祝活动期间维稳安保和信访保障领导小组,检视和整改中山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全年处理群众信访事项687宗(其中信访事项541宗、信访举报146宗),信访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信访举报下降19%。至年底,全部信访事项均按期依法做好受理和答复工作,依法化解群众纠纷。处理行政诉讼案件393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161件、行政诉讼案件232件;参与权属纠纷处理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45件;处理信息公开请求176宗,完成网上“12345”(中山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息回复82宗,信访回复54宗;年内,向市政府报送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意见10宗。
【档案管理】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的档案交接工作。接管原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档案。至6月25日,原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移交档案632.62万卷(宗)。全年完成87.35万宗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其中,房地产档案42.31万宗、抵押档案15.26万宗、抵押注销档案8.51万宗、查封档案3.36万宗、解封档案7954宗、预告登记档案8.32万宗、预告登记注销档案3994宗、预告抵押档案6.49万宗、预告抵押注销档案3371宗、权属档案17宗、招标拍卖档案113宗、文书档案1.56万宗、控规档案145宗。年内新接收规划档案6.32万宗、工程档案512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158宗;整理档案58.49万宗;扫描档案213.29万宗,其中,增量档案58.09万宗、存量档案155.2万宗。全年接待查阅利用档案64.18万人次,利用档案110.73万宗。其中,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查询30.79万人次,办理查询档案76.3万宗;城乡建设档案查询3376人次,出具档案证明4246宗(份);自助查询机查询22.66万人次,办理自助查询22.68万宗;部、省、市等上级部门查询338批次,办理上级部门查询9796宗;网上查询10.37万人次,办理网上查询10.37万宗。开展“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工程信息整合及应用服务体系研究,完成工程档案数字化及著录6.8万卷。 (陈万鑫) 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资源管理概况】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履行中山森林资源管理职责,做好全域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严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推进城乡绿化工作。新增“广东省森林小镇”5个,树木园三期和中山林业生态馆对外开放,完成绿化美化提升市镇重点项目51个,构筑共建共享全域生态绿化新格局,打造高品质“国家森林城市”。全年义务植树尽责率100%,实施森林提质提效(含森林抚育)403公顷。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3.09%,森林蓄积量302万立方米。年内,中山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原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全域生态绿化新格局构建】 2019年,中山市打造广东中山香山自然保护区、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中山翠亨国家级湿地公园3个“国字号”招牌林业生态项目建设。中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获批准通过,并获评为首批“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12月,广东中山香山自然保护区通过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同意建立。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正式开园。先后推进金钟湖公园、中山树木园等18个公园建设,改造紫马岭等公园23个。推进中山特色休闲农业与乡村生态旅游示范镇建设,实现全市域林业经济发展。完成绿化美化提升市镇重点项目51个。印发《中山市森林小镇建设规划(2017—2022年)》,新增黄圃、三角、五桂山、神湾、东升5个镇(区)获评广东省森林小镇,全市累计有“广东省森林小镇”数量14个,数量排名全省第二。
【野生动物保护】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开展“2019护飞行动”,出动52人次巡查野外野生动物栖息地288次;收到线索8条(次),清理捕鸟网100张,处置野生动物救助信息124条;指导镇区公安部门刑事立案28件,查处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22只,缴获国家“三有”(国家保护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40只。救助并放生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蟒蛇12条,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8只、穿山甲1只,眼镜蛇、竹叶青、蜥蜴、果子狸、龟等野生动物一批,夜游、画眉、八哥、隼、蛇雕等野生动物400只。其中,查处神湾镇市场摊贩非法售卖野生动物果子狸违法行为,依法缴收解救果子狸并放生至长江水库保护区内。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做好非洲猪瘟等疫情防范工作,开展南朗沿海重点区域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巡护90次,监测野生动物14万只。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 2019年,中山市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围绕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指标制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植物检疫。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79公顷,均为轻度发生,成灾率为零。提升无公害防治率,完成防治面积266.67公顷,其中,化学防治面积8.93公顷,生物化学防治面积2.33公顷,人工物理防治面积255.4公顷,防治率95.58%,从中进行无公害防治257.73公顷,无公害防治率96.65%。提高测报准确率,预测全年度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69公顷,测报准确率96.42%。落实种苗产地检疫。677.93公顷应施检疫面积全部实施产地检疫,种苗产地检疫率100%。至年底,全市预防和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772.3公顷,抑制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其中,采用薇甘菊专用药物防治和人工防治相结合,预防和治理薇甘菊838.6公顷;采用在松林中挂诱捕器诱杀松墨天牛和清理枯死松树的方法进行松材线虫病预防,全年挂设诱捕器10套,预防面积32公顷,清理枯死松树3815株,完成防治区域作业面积2458.3公顷;采用林间喷洒白僵菌和森得保粉剂等无公害防治药剂,预防马尾松毛虫面积48公顷和油茶尺蛾面积387.33公顷。全年产地检疫苗木677.93公顷,检疫木材1.3万立方米;调运检疫苗木68.24万株,检疫木材1.61万立方米;检疫工程类苗木11.07公顷;开展中山市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未发现有从松材线虫病疫区收购、经营、加工、调出疫木及其产品的行为。加强疫情监测,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预警能力;开展科研项目,提高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支撑;举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培训班,培训64人次。发放《中山市林业有害生物生态图鉴》494本。
【中山首个林业生态馆开馆】 2019年5月28日,中山首个林业生态馆对外开放。该馆位于南区树木园,是中山市免费对外开放的大自然博物馆之一。展馆立足于宣传、教育、科普、保护中山市丰富野生动物资源,通过结合生物多样性的科普宣传教育,展示和宣传中山野生动植物资源现状和生态林业建设成效。展馆占地面积1120平方米,分2层,设有年轮广场、序厅、综合展厅、生态展厅、多功能厅5个展区。其中,序厅展示浓缩形状的五桂山山脉微缩模型;生态展厅集中展现中山亚热带(沟谷)季雨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混交林、亚热带常绿针叶林、灌草丛、红树林湿地等六大森林植被群落类型及仿真生态境地;综合展厅集中展示仿真动物标本(含国家保护珍稀动物)180种。至年底,接待观展群众6.5万人次,平均日接待观展群众430人次。 (陈万鑫) 海洋资源管理
【海洋资源管理概况】 2019年1月,中山市海域面积159平方千米,海岸线57千米,有横门岛、大茅岛、二茅岛、中山石排、下沙、屎船沙6个海岛。其中,横门岛和大茅岛有居民居住,其余4岛无人居住。年内,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用海审核审查工作细则》《中山市海域使用监管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实行用海审批集体审查,完善管海、用海、护海和海域用前、中、后的监管体系;开展新一轮海岸线调查、统计、修复工作。组织召开用海项目海域论证专家评审会5次,办理2个新增项目用海报批业务,保障用海9.66公顷;审批续期用海项目2个。印发《关于推进中山市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排1500万元省专项资金支持翠亨新区海岸线综合示范区建设和南朗镇横门口岸线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提升海洋生态功能。6月1日,由省自然资源厅、中山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省自然资源厅宣传中心、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承办的“珍爱美丽家园,建设海洋强国”暨广东陆海统筹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中山树木园举行,增加市民群众对海洋资源、海洋预警、海洋开发、海洋保护了解和认知。
【海洋督查问题整改】 2019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落实国家督察要求,开展海洋问题整改。制订《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存在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围填海执法监管不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例行督察发现的其他问题等4大类12项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60项,至年底,完成整改任务32项。
【翠亨新区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 2019年,中山市翠亨新区申报成为省海岸带综合示范区,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4800万元资金支持。启动翠亨新区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制订《翠亨新区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研究及实施方案》,加强陆海统筹,建设3千米生态海堤、355公顷滨海湿地在岸线,开展精细化管控、海洋生态修复、海洋防灾减灾等工作;保障翠亨新区等重大项目用海,推进深中通道、中山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港马鞍区新客运码头工程、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中山海洋环境监测站(验潮站)工程等重大交通设施民生工程建设,做好深中通道建设使用临时装卸平台项目用海申请、中山开平高速横门西水道大桥工程变更用海事宜的用海报批工作,以及相关工程项目用海审批工作。 (陈万鑫) 水资源管理
【水务概况】 2019年,中山市水务局(简称“市水务局”)完成人大“一号议案”《关于加快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议案》中62宗重点工程年度任务,消除部分水利防灾减灾短板。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在全省水利行业率先迈入“交易不见面、投标零跑动”的交易新模式。2018年中山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排名全省第三,获优秀等次。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11月21日,中山市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推进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万里碧道”建设等水生态项目,提升中山水安全保障能力。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获国家、省、市领导认可。市水务局驻石岐区孙文中路178号。
【水务机构改革概况】 2019年,根据中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市水务局新承接供水、水企业行业管理、排水、污水处理、未达标水体整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城镇水与污水处理监督职责,不再承担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水旱灾害防治职责;机构改革后,履行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等职能。下属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市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水库水电工程管理中心、市市政排水事务中心、市中珠排洪渠工程管理中心共7个事业单位。全市24个镇(区)水利所管理体制保持镇(区)政府和市水务局双重管理体制,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的水利事务和水利工程管理,并承担镇(区)防汛、防风、防旱“三防”日常工作。
【水利规划编制】 2019年,中山市加强水利相关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编制的《中山市水利工程用地规划(2015—2020年)》(大涌片区规划调整修编)、《民三联围防洪排涝规划》获市政府批复。组织编制《中山市翠亨新区水利规划——起步区部分(2012—2030)》,完成《中山市翠亨新区水利规划——南朗部分(2012—2030)》部门意见征求、专家评审及相关规划衔接工作。开展《中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山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招标工作。各镇区水利规划覆盖率85%。加强跨市规划编制工作,联合珠海市编制《前山河流域跨界防洪及河涌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并完成专家评审。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项目进度。该项目自2013年起启动,批复总投资4.5亿元,完成投资2.9亿元。包含全市18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至年底,已完工项目12个,在建设实施项目5个,沙溪镇-2项目区开展前期工作。
【水资源管理】 2019年,中山市水务局加强和完善水资源管理,抓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向全市自备取水户下达全年非居民用水计划,推进取水计量仪表检定(校准)及重点取水户在线监控工程,全市95%以上的取水量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的《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8—2035年)》通过专家评审。深化水价改革,实施公共管网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及超定额超计划累计加价制度。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建成节水型学校37所、节水型企业12家、节水型小区25个、节水型公共机构58家,并于11月21日通过考核验收,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编制的《中山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规范供水行业管理。加快实施古镇取水口等3个取水口迁移工程。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与抽检,增加全市二次供水抽检水样数量,将供水水厂安全生产纳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范畴,重点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科学应对咸潮,及时与省市部门协调,通过群闸调度、江库联动等方式,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印发《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细则》,完善用水报装及供水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提升水务审批服务质量。完成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二次供水专项调研工作。
【河长制、湖长制建设】 2019年,中山市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建设。完善河长制体制机制。印发《中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3项市级河长制工作制度,规范中山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运行程序,形成各司其职、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落实河长巡河履职工作。由中共中山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市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带动落实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深入白沙湾工业明渠、洪奇沥、前山河流域一线调研,现场督导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洪奇沥国考断面达标、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全市三级(市级、镇区级、村居级)河长巡河1.31万次,发现问题3208个,落实整改2887个,整改率90%。其中,市级河长累计巡河58次,牵头召开工作会议18次,推动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五清”专项行动和水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水环境治理、河道保洁等河涌问题,各级河长从“认河、巡河”向“治河、管河”转变。强化河湖环境专项治理。排查规模以上河湖“清四乱”问题531个,年内全部完成整改;规模以下“清四乱”问题753个,完成整改678个。整治违法侵占河湖行为,清理占地面积99.59万平方米,拆除非法侵占河湖建筑物394栋、建筑面积43.74万平方米。清漂河流长度1765千米,清理水域39平方千米;清淤河道128条,疏浚长度153千米。完成入河排污口调查统计工作,整治排污口352个;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监管的黑臭水体15条,完成清淤12条,完成率80%。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推动河道保洁从“短期集中整治”向“常态管护”转变。 发挥河长制关键作用,推进“万里碧道”规划建设。9月30日,市级碧道建设试点金钟水库段试开放,全长12千米,首日接待群众2.4万人次,国庆期间接待游客14万人次。12月,《中山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通过立项审批,2022年前将通过建设140千米碧道,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安全提升等5项重点任务。
【流域水环境治理】 2019年,中山市水务局加快统筹推进非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成立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用地,非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整治包括全市15个流域17个镇区共11个项目。至年底,五乡大南联围流域项目确定中标单位,并举办开工仪式。该项目是中山已招标的最大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约67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管道检测与修复工程、清淤工程、河涌养护工程、水务信息化建设工程、清水滨岸工程、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南朗流域、小隐涌流域、大岑围流域、大雁围流域、马新围流域、三乡围流域、横石围流域7个流域共3个项目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剩余前山河等7个流域共7个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速度。统筹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通过召开3次工作推进会、对未完成提标改造的镇区发出警示函、约谈未开工的镇区、实地调研等措施督导进展缓慢的污水厂。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2次,联合市府办督查室督导2次,开展日常调研督导工作20次。至年底,全市有生活污水处理厂21座,其中完成提标改造13座,推进提标改造建设8座。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提质增效。成立中山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2019—2021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及管网检测修复工作。至年底,全市新增污水管网316千米,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累计检测污水管网长度240千米,修复长度20.8千米,检测管道缺陷1135处,维修管道缺陷553处。
【依法治水】 2019年,中山市水务局强化水政监察执法,派出执法巡查人员4135人次,出动执法车1168车次,出动执法船26艘次,巡查堤防(河道)8.73万千米。查处水事违法行为407起,立案27件,结案28件,在办41件,给予行政处罚5件,处罚金额14.1万元,现场纠正违法行为338起。催缴拖欠水资源费企业62家次,下发催缴通知书15份,纠正取水计量设施不正常行为29起。征收水资源费1.06亿元,其中追缴水资源费244.05万元。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派出执法人员960人次,执法车辆292车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8份、责令暂停营业通知书2份,辖区内取得批复的建设项目221宗;立案2件、结案1件、在办水土保持案件3件。年内,复核广东省水利厅下发的中山市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项目图斑372宗,其中,完成179个图斑项目的分类分情况复核查处工作。 开展防治扬尘污染。市水政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检查砂石物料堆放场409场次,对防治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砂石物料堆放场负责人下发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46份;责令砂石物料堆放场暂停营业256场次,对现场散料及地面进行洒水喷淋或覆盖。年内,所有砂石物料堆放场实现洒水、喷淋全覆盖。开展洗水漂染行业综合执法整治。派出执法人员16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6车次,走访检查洗水漂染企业127家,摸底排查列入清单的洗水漂染企业取水情况,排查无取水许可证企业是否违规私设取水设备取水,及有取水许可证企业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要求取水。排查完成率100%。开展排水执法工作。8—11月,市水政监察支队下发责改通知书17份,其中整改完毕5件。
【水务行政审批管理】 2019年,中山市水务局审批及日常管理事项共收件1806宗,办结1750宗。6月,在全省率先实行水利工程开工情况备案“马上办”,当场办理水利工程开工情况备案手续26宗。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水土保持审批项目办理时限由9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推进“一窗通办、集成服务”改革,推行“容缺受理”(指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资料不规范的情况下,可以先予以受理,再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补充齐全)工作模式,完成58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
【中山市获评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 2019年11月21日,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组织的中山市创建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评审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评审会上,中山市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获评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意见指出,中山创建组织体系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健全、节水工作基础扎实、节水宣传内容丰富、节水工作成效显著,参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达到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2018年,中山市常住人口331万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25立方米,属于缺水型城市。2019年,中山市响应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的号召,在石岐区、东区、西区和南区分别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逐步健全节水管理政策保障,完善用水节水计量统计,加大节水载体建设力度,建立价格杠杆调控体系,完成125个节水载体建设,建成37所节水型学校、12家节水型企业、25个节水型小区、58家节水型公共机构。
【广东省首宗水利工程“网上不见面开标”交易项目】 2019年,中山市创新实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模式。10月9日,黄圃镇吴栏村大涌尾河涌整治工程(二期)在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的基础上,打破传统的现场开标模式,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水利工程项目“交易不见面、投标零跑动”的交易新模式。全年采用“交易不见面、投标零跑动”的交易新模式成功开标3宗,实现新项目100%“网上不见面开标”。 (黎惠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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