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概况】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着力提升服务民生、服务政府、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三进”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成十八大维稳工作,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中山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驻东区博爱五路68号。
【劳教(戒毒)工作】 2012年,中山市劳教(戒毒)所开展“加强纪律教育,完善所务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连续15年实现无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无因贻误治疗引发病亡、无检察机关对执法管理提出异议、无涉法涉诉涉访等“三涉”事件、无重大媒体网络炒作事件的安全“七无”目标。贯彻落实以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主要内容的衡量监管改造工作的“首要标准”,推进周课堂教育日制度,组织在所学员全员参加学习。坚持开展心理测试,建立全部在所学员的心理档案。落实医生巡诊制度和疾病预防控制三级管理,对患病人员实施动态跟踪,对符合条件的病员依法办理所外就医。改善戒毒学员生活质量,每月伙食费标准由200元提高至240元。全年实现工农业产值472.15万元。
【人民调解】 2012年,市司法局完善矛盾排查机制,强化重点和针对性排查工作。三角和大涌司法所将曾发生重大拖欠员工工资行为和租赁厂房经营的企业列为重点劳资纠纷监控对象,派专人摸查和监控该类企业支付工资的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全市各司法所通过健全调解机制、举办专题业务培训、重点案件分析研判、诉调对接等方式,提升调解能力,及时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东区、石岐、板芙等司法所针对较难处理的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分配问题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政府行政处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法院行政诉讼”的“三步走”方案,为解决外嫁女问题提供新办法。至12月31日,中山市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05宗,成功调处2762宗,调解成功率98.5%,比上年提升0.7%;挽回经济损失1.02亿元,防止民事诉讼转刑事诉讼案件2件。年新建物业管理、工业园区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30个。其中,石岐区挂牌成立全市首个物业纠纷调委会,南头镇、火炬开发区成立专门的园区调委会。加强各镇(区)医疗纠纷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搭建医患纠纷解决平台,全年调解医患纠纷43宗,成功调解32宗,调解成功率74.4%。
【法制宣传】 2012年1月6日,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及“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六五”普法新规划。创新普法方式,营造学法守法氛围,东区和东升司法所向所在镇区群众印发新春法制有奖明信片;火炬开发区组建普法艺术团,以文艺演出方式宣传法制知识;古镇司法所联合古镇电视台设立《普法一分钟》栏目,传播法律知识;石岐司法所成立全市首支社区矫正人员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实现社区矫正人员由学法者到普法者的转换。改革公职人员学法统考模式,有自主选择统考和自考2种形式,突出普法考试的时效性和实用性。2—3月,市司法局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意识。3月26日,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联合启动为期10个月、覆盖全市24个镇区和各类群体的“尚法修身,以法育人,共建和美新中山”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内容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法制文艺下乡、法制电影巡演、中小学生普法知识书画大赛和“中山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推动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全年市司法局为党员干部和群众上法制课207次,受教育5.4万人;举办咨询活动47次,接受咨询4053人次;播放法制电影92次,媒体宣传27次;举办其他宣传活动332次,23.26万人参与,派发宣传资料44.03万份。
【律师工作】 2012年,全市有律师事务所61家,执业律师605名。市司法局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加大律师违规违法查处力度,引导律师参与社会服务,推动全市律师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律师参与镇区重大项目和其他经济活动的谈判和协商,为镇政府重大决策及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各种民事、经济和土地纠纷。7月,启动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为村居组织及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将全市24个镇(区)279个村居划分为279个网格,分配相应的律师事务所负责每个网格,提供法律服务。市司法局成立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指导小组,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降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中山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坚持每月15日派员参加市领导接访日活动,做好信访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引导群众息诉罢访。全年全市律师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1650件,民事诉讼代理案件9357件,经济诉讼代理案件205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7546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981家,律师业务收入13667.36元。
【法律援助】 2012年,全市有法律援助机构33家。市法律援助处联合2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办经济困难证明审查,当天指派律师代理案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老人提供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法律援助服务等。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从未成年人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利益。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改进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在逐步推行“点援制”(指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的同时,运用电话、手机、互联网、博客、即时通讯软件(QQ)等搭建服务平台,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和流动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全年市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8件,其中市法律援助处承办777件,比上年增长15.28%,镇区法援工作站承办405件;接待来访群众3396人次,接听法律援助专线“148”来电咨询6725人次。
【社区矫正】 2012年,全市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94人,有政府工作人员、村居干部、教师、老党员、村民组长等组成的社会志愿者1336人,逐渐形成以司法所为中心、各村治保主任为骨干、帮教志愿者为主力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网络。通过建立周报制度等,完善工作程序,规范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至年末,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77人,解除矫正642人,无一例重新犯罪。
【安置帮教】 2012年,市司法局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并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理档案的方式,确保对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做到知外出去向、知现实表现、知经济来源、知交往关系等。通过分类帮教提升帮教质量,将帮教对象分为“三无”人员或回籍后不务正业、好吃懒做、贪求享乐的人员;外出活动打工人员;原属暴力犯罪,现性格粗暴,劣迹较深,思想情绪不稳定,易铤而走险的人员;本年度归正人员4类,根据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协调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接收工作,实现无缝对接,防止脱管和漏管。全年全市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273人,帮教率100%,均无重新犯罪。
【公证工作】 2012年,全市有公证处4家,公证员19人。各公证处规范公证业务,统一财产核价操作办法,及时解决同类公证不同收费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将中小微企业为开拓市场申办公证的办证期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石岐公证处妥善办理“139”文化街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和西区马山“三旧”改造拆迁3000户大型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公证事项,确保市重点工程顺利开展;桂山公证处为神湾镇依法取缔一处无证照大型养猪场办理相关公证;火炬公证处办理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维权打假证据保全类公证91件;菊城公证处拓展公证服务新领域、新事项,成功办理全市首宗网络购买侵权产品公证。全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39151件,其中涉外民事公证20780件,国内民事公证9459件,经济类公证8912件,涉及标的额74亿元,公证费收入3272.98万元。
【司法鉴定】 2012年,全市有司法鉴定机构10家,司法鉴定人86人。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全市司法鉴定人开展业务培训和外出调研,提高司法鉴定队伍执业水平。全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570件。其中,法医类司法鉴定案件3341件,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案件215件,司法会计鉴定案件14件。全年业务收入628.27万元,司法鉴定采信率100%。
【基层法律服务】 2012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办理民事诉讼案件30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2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30家,代办公证4件,见证1231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016.7万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507人次。
【司法考试】 2012年9月23—24日,国家司法考试中山考区的考试工作顺利进行。首次实现全程网上报名,启用教育考试专用金属探测仪,提高防范考试作弊能力,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实施。全市报考人数1179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933人,参考率79.13%;151人通过考试,通过率12.8%。
【《中山市司法鉴定援助办法》】 2012年初,市司法局制定《中山市司法鉴定援助办法》,4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首次将司法鉴定援助纳入法律援助机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提供司法鉴定援助的条件,从财政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中支付司法鉴定援助工作所需的补贴,帮助困难群众走出因无钱申请司法鉴定而无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困境。市法律援助处全年受理司法鉴定援助案2件。
【首届中山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2012年,市司法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中山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评选2009—2012年度为推动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或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人员及工作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先进人物。8月,开始具体筹划,10月接受全市各镇区、各部门从事各种职业的公民参选。经各镇区和部门推荐,媒体公示,公众投票,组委会评审,现场公证和市委研究通过等程序,罗再红、金晶、刘文理、黎瑞枝、段家兵、周逵、冯飞、周思鸿、刘远征、刘军岗10人获评为首届中山市十大法治人物。
【法律公益进万家活动】 2012年12月1日,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法治惠民十项工程之一的法律公益进万家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建立律师分包村组制度,由律师分片包户提供法律服务,与行政村(社区)和家庭定点联系,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拓宽法律服务的援助面;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将法律公益咨询服务覆盖式提供给网络用户,构建移动通信网络法律服务互动平台,使市民与律师能够实时短信、邮件、微博互动。
【全市首家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 针对物业纠纷逐年上升的趋势,全市首家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于2012年6月26日在石岐区东明社区成立。调委会的调解员由资深律师、法律工作者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承担物业纠纷相关案件调解工作。至12月底,该调委会受理申请调解纠纷20宗,成功调解12宗。
(陈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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