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200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9 【成文日期】2008-12-07 【点击率】306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中山市自2005年成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对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查找城市文明建设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完善。2008年6月和7月,省文明办和中央文明办分别组织对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进行检查测评,中山市顺利通过复评,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各镇区、市属单位按照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南头镇、沙溪镇获第二批全国文明镇(村)称号,黄圃镇、三乡镇、古镇镇古一村获“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镇(村)”称号;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获“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东区办事处、中山纪念中学、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义工联)获“第二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市教育局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水利局“获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称号。3月,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2006~2007年度市级文明镇区19个、文明单位552个、文明社区95个、文明村86个和文明户标兵125。


【开展现代公民教育】 2008年是奥运年,按照中央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全市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编印《中山市“文明市民·文明观赛·文明出行”基本礼仪手册》、《奥运知识》等小册子,免费向广大市民派发,倡导文明礼仪,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以良好的形象观赏奥运会比赛和出行旅游。在《中山文明网》开设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专栏,转发中央文明办编写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举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市文明办与团市委共同授予救人英雄黄裕明、郑尚清为“中山市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


【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5月20日,在港口镇召开全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小榄镇、港口镇、黄圃镇马安村、阜沙镇牛角村、大涌镇青岗社区等12个单位在会上介绍经验。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和市文明办精心组织创作一台“平安·活力·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文艺晚会”,历时半年,在各镇区巡回演出25场,切合新农村新事新貌的精彩节目受到群众欢迎,超过10万人次观看了演出。开展文化、教育、科技、法律、卫生“五下乡”和文明、文化、教育、科技、法律、卫生、体育、社科“八进社区”活动,推动村镇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培育文明新风尚。开展“百场电影进农村”活动,安排电影《义薄云天》到24个镇区及村巡回放映100场。支持长洲社区、健康花城小区举办社区文化节活动。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1月中旬至12月底,全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作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发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市教育局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有关单位、镇区努力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探索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事迹和可贵精神。东区雍景园小学的论文《以亲子义工服务队为依托,开拓未成年教育新途径》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


【评选“十杰市民”】 2008年,第十九届中山市“十杰市民”:中山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部主任郑咏梅,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支队长冯伟强,中山纪念中学副校长蒋晓敏,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白石猪场场长余丽明,东升镇坦背医院院长吴锦昌,市计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伍少娟,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板芙供电公司经理梁桥新,中山小榄博华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邓妙华,火炬开发区联富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欧文雄,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拔尖专家吴步宁。(“十杰市民”事迹详见《人物》篇)。
  “十杰市民”提名奖:市第一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邱雪芬,黄圃理工学校校长何凤云,横栏镇新茂村委会三沙花卉协会会长陈炎连,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苏园园,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罐厂厂长助理刘庆苗,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旭才,港口镇志愿服务总队副总队长吴跃带,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关耀立,沙溪镇濠涌小学办公室主任徐烈海,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阮日文。(王建国 冯福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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