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6》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1406次 | |||
2015年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代表中山市出席会议。大会宣布中山市继续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中山在2005年成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第四次获评。东凤镇、南朗镇翠亨村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文明村镇”,石岐区办事处、市公交集团、小榄镇永宁社区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城市”每3年评选1届,并对往届获评城市进行复查确认。3月5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联名发出《致全体市民的感谢信》,就中山市第四次获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向全市干部群众表达感谢和敬意。3月24日,2015年市文明委第二次工作(扩大)会议召开,市长陈良贤与会并讲话,强调要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委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擦亮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5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培训班上,中山市作经验介绍发言。 在2012—2014年创建周期中,中山市着眼于市民长久幸福和城市持续发展,完善常态长效机制,把“文明牌”打造成“民生牌”“民心牌”,创新开展全民修身行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2012年,中山市动员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将城市文明程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指标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开展市委宣传部领导挂点督导创文修身活动,将重点部门、镇区、社区(村)、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市场等考察点创文督导工作落实到人。委托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开展文明城市模拟测评4次。利用城区主干道近1000个灯柱广告旗、200个路旁灯箱及在中山港码头设置大型公益广告牌,展示公益广告。制作原创志愿服务宣传片,并在电台、电视台播放近1000次。将十杰市民评选表彰活动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三年一次。监督网络不文明行为,成立30人组成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队。启动中山市文明餐桌行动,200家餐饮企业成为行动试点,参与单位、企业超450个。依托“修身学堂”开展新老中山人融合主题宣讲活动。制定《中山市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实施办法(试行)》,设立专项资金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全年开展公益广告发布、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文明城市大家谈”网民对话、“随手拍不文明行为”微博行动等活动。2012年,中山市在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全国地级文明城市第十位。中央文明办恢复中山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3年,中山市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坚持全民共建共享。实行多个镇区部门联动办公,加强市政道路停车的执法管理、集贸市场经营及周边秩序综合治理,组建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推进三轮车、电动车综合治理,提高城市净化、美化、亮化程度,将“文明牌”打造成“民生牌”“民心牌”。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全年分别在市属报纸刊登40多版次,电台主要频道播出1300多条次,电视台各频道播出3200多条次,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召开创建文明平安社区现场会,启动文明平安社区建设,有社区(村)210多个、住宅小区近600个参与。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入户发放“文明城市小知识”等方式,让广大市民了解创文、支持创文、参与创文。12月,中山市以90.87分、全国地级文明城市排名第16名的成绩通过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2014年,中山文明城市建设坚持全民共建共享。培育“文明细胞”,修改完善文明镇区、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5%。通过骑行、步行等方式检查督导创文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模拟测评,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绩效纳入全市考核体系。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利用各类载体刊播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规范性文件,评选认定114家企业为“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建立健全失信受戒廉洁准入机制,中山成为全省首个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强制实行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城市。开展城市管理“随手拍”活动,调动干部群众的城市“主人翁”意识,曝光各种不文明行为。花苑社区、东兴社区、健康花城小区、杨仙逸体育路学校被评为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 2015年,中山市把文明城市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内,市委、市政府3次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模拟测评4次,发出督办函29份,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通过“骑行”等方式检查督办创文工作,将创文工作绩效纳入全市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5%。建成石岐文化公园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32个,设置宣传展板2200块、各类“遵德守礼”提示牌9000处,悬挂核心价值观灯笼1.2万个,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生活。制定《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26个专项红黑榜发布,规范守信公示,失信曝光的程序和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