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201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1280次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2014年3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中山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中山成为继深圳、佛山之后全省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市。省督导评估组高度评价“中山教育充满生机与活力,教育现代化元素丰富,特征明显,走出一条教育现代化与城市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教育改革创新之路,为全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经验”。2014年,中共中山市委、市政府制定以《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为主文件,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招生考试改革等配套文件为子文件的深化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1+N”系列文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

一、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014年,中山市改革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校容校貌。扩大“小升初”电脑派位规模和范围,将全市4所重点中学全部纳入派位学校,并将派位区域由主城区扩大到全市24个镇区,对引导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缓解小学阶段“择校热”起到导向性作用。派位学校在市第一中学和市华侨中学基础上,把中山纪念中学和市实验中学纳入派位范围,4所学校共1080个派位名额,比上年增加180个。2014年符合电脑派位的学生有12584人,其中镇区组9546人、城区组3038人,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学生分为有中山户籍、在中山就读的学生,有中山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学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3类。7月3日,举行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市直属初中电脑派位仪式,经过2小时电脑派位,有1080名小学应届毕业生被成功派位到中山纪念中学、市第一中学、市华侨中学、市实验中学4所市属初中读书。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指标数,2014年净增4400个积分入学指标,比上年增加50%,使更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入读公办学校。2014年8月,改革扶困助学机制,提高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首次将扶困助学对象延伸到学前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并将“因突发性灾祸、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致贫”的非“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纳入资助范围。利用信息化开展慕课(简称“MOOC”,也称“MOOCs”,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和微课(课堂教学视频)建设,开发教育大数据库,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市镇之间、校际之间差距。

二、改革办学机制,完善教育宏观管理

  2014年,中山市实施市级统筹普通高中发展改革,将桂山中学、中山第二中学、龙山中学、杨仙逸中学、古镇高级中学、小榄中学(高中部)、东区中学(高中部)、濠头中学(高中部)、东升高级中学(高中部)9所镇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纳入市级统筹办学,构建市办高中阶段教育、镇区办义务阶段教育的分级办学新机制,激发市镇两级办学活力。把普通高中分学校等级录取改为同批次录取,分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3个批次,中山纪念中学、市第一中学、市华侨中学、市实验中学、桂山中学、市第二中学6所高中指标生比例从上年30%提高至40%,并把非本市户籍考生普通高中录取计划单列,初步实现对非本市户籍考生由条件限制向计划控制过渡,使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中山市普通高中时,更注重比成绩、比素质。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2014年,中山市将民办教育专项经费由200万元提高至800万元,推动民办学校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升教学质量,培育办学特色。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专项督导,专项治理民办学校超规模办学现象,推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开展中英职业教育合作,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面向市场,服务社会、行业和企业。

三、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

  2014年,中山市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和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创新德育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指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承办2014年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举办中山市第五届管乐比赛、中山少儿春晚节目选拔赛等。新课程改革显现课堂教学的引领作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14年全市普通高考专科以上录取考生15684人,总录取率96.6%,高考录取率连续9年居全省第一位。其中,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2587人,录取率15.9%;本科以上录取9506人,录取率58.5%,本科录取率首次跃居全省第一。

四、实施“强师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14年,中山市制定“强师工程”实施意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召开师德建设座谈会,开展“立德树人,立教圆梦”征文活动,举办“三尺讲台——我的舞台”师德演讲比赛。提高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市机关第三幼儿园、石岐幼儿园、政法幼儿园5所市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待遇,优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两级管理、市级统筹”校长管理体制、校长任职资格选拔机制以及职级津贴、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培训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成长,营造教育家办学氛围。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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