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中山市全面实施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的第一年。1月11日,全面开展积分受理工作,有关部门优化工作方式,推行上门受理、代办鉴证,实行周末、错峰工作制等举措,简化计生、学历、技能、社保等积分项目审核流程,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全市开展宣传发动、组织筹备等工作,先后派发宣传资料50多万份,制作积分制管理公益广告片,开发积分制信息系统管理模块,在全市24个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设置受理窗口。4月30日截止积分受理后,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分镇区对积分入户入学指标内申请人进行预排名,积极协调公安、计生、卫生等部门开展资格及违法违纪违规情况扣减分审核,并在中山市流动人口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群众举报,最终确定2010年度积分制入学人员4318名、积分制入户人员2139名。
全市共有4684名流动人员申请入户排名,按照分区排名的原则,共有2139名流动人员取得入户资格,两者之比约2:1。在取得入户资格的流动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100人,占51.43%;拥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和五级以上职业技术资格的747人,占34.92%。全市共有6070名流动人员申请入学排名,按照分区排名的原则,4318名流动人员取得入学资格,两者之比约1.4:1。入学分数线除城区以外,大部分镇区在20分左右,即1名流动人员参与积分制管理,如无违法违纪情况、具有高中学历或在本市依法依规工作两年以上,其子女基本都能取得积分入学资格。全市取得积分制入户入学资格的6457名流动人员中,取得社保积分4084人,占63.25%,其中参保5年以上的2426人。签订劳动合同4181人,占64.75%,其中签订并履行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2010人。获得居住年限得分3116人,占48.26%。
(市流动人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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