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序流转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0》 【成文日期】2009-12-08 【点击率】491次

   

全市24个镇区,有集体经济的村(居)239个,人口99.98万人,农户25.99万户,劳动力62.83万人,耕地总面积63.12万亩,土地流转面积51.82万亩,占总面积的82.1%。2009年,全市实现农业产值77.77亿元,平均亩产值1.19万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2288元。
    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收益分配制度,稳定承包权,灵活使用权。1999年起,正式铺开农村第二轮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根据中央有关土地延包的方针政策精神,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问题,市政府陆续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收益分配制度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农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意见》、《印发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围绕搞活土地使用权,始终坚持如下几个原则: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坚持农民自愿、有偿原则;对自愿将土地使用权交回集体另行发包的应明确原承包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利,保证有30年不变的收益权;建立土地经营收益分配制度,土地经营收益的80%以上按照农民的承包权份额实施分配。通过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从而为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创造条件,促进土地使用权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合理流转,促进土地向经营能手集中,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健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机制。2005年出台《印发中山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本市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发包及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完善土地转包转让审批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有效地促进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序地流转。
    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和村级统一核算改革,整合村组两级资源,增强集体经济活力。2002年起,全面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至2009年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完成,绝大部分土地入股(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或(组)股份合作经济社。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把土地以股份形式集中起来,连片公开向社会发包,让有资金、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进入农业种养、加工、流通领域,实现生产单位规模化。2007年全面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至2009年全市有87%村(居)实行村级统一核算。通过村级统一核算改革,改变村组两级资源平均拥有量少,资源分散,集约化经营水平不高的情况,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推广土地“反承包”,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依法有序流转。股份合作制建立后,在村民自愿放弃、规范、有偿原则下,横栏镇、东凤镇和民众镇推广土地“反承包”经营模式,由村集中承包土地,村投入资金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成现代高效农业小区,将小区的土地经营权适度分割转包给种养技术较高的专业户。实行土地“反承包”有效地促进土地依法有序流转,提高农业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实现土地增值和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大力鼓励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出台《关于鼓励我市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意见》,2006~200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镇区相应投入配套资金,用于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补贴,一次性每亩补贴50元,补贴最高限额为每户50亩。引导一批种植、养殖能手走出家门,到省外、市外或镇区外承包土地,发展生产经营。农民外出承包土地经营很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农民收入显著增加。2008年,全市有3175户农民外出承包土地,承包面积20万亩。
    流转形式多样化。由早期的农户间的代耕、无偿转包、倒贴转包等自发流转逐步发展到有偿转包、出租、转让、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流转方式。其中,入股形式流转土地43.98万亩,因其灵活性大、操作性强已成为流转主要形式,占流转总面积的84.9%;出租和转包分别为3.61和4.23万亩,分别占流转面积的7%和8.1%;以互换、转让等方式的流转极少。
    流转经营规模化。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农地流转向规模化发展。全市农户、专业大户和其他经营者中,通过土地流转形成5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50.1万亩,占集体农用地面积的79.4%。其中1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40.95万亩,占集体农用地面积的64.9%;100亩以上规模面积有12.05万亩,占集体农用地面积的19.1%。
    流转以流入农户为主体。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中,流入农户的面积51.0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98.5%,其中由本地农户承包经营43.94万亩,占流转面积的84.8%。在规模经营主体中,流入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成为新生力量,流入种养 专业大户30亩以上的面积 为25.24万亩,占流转面积 的48.7%。
    集体统一流转较多,农户自发流转偏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集体统一流转面积46.8万亩,占流转面积的90.3%,其中入股形式43.98万亩、反承包形式2.6万亩。农户自发流转面积有5.01万亩,占流转面积的9.7%。(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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