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实现村村通自来水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8 【成文日期】2007-12-26 【点击率】1267次


  2007年10月22日上午,中山市在坦洲镇新合村举行村村通自来水竣工仪式。新合村1266户村民用上了自来水,标志着中山市镇区管网覆盖率达到100%,彻底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
  一、上个世纪80年代30万人饮用不洁水  
  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农村水改工作,全市各镇管理区相继建起乡村小水厂200座,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农村居民告别直接饮用河涌水的历史。
  当时,自来水供水的卫生质量分为3种类型:一是由市自来水公司所属2间水厂和镇(区)办的17间自来水厂供水,水质整体良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覆盖人口约91.2万人,占全市人口的72.7%;二是由位于五桂山周边的5间镇办自来水厂供应未经处理的水库水,水质难以保障,覆盖人口5.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7%;三是由管理区(村)办103间小水厂供水,范围包括112个管理区共28.3万人,占总人口的22.6%,水质低劣不合格。
  小水厂水质低劣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水源污染严重。40%的小水厂以小河涌水为水源,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设施不能及时跟上,河涌水被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染日益严重,大部分已不可以作为饮用水水源。二是净水设施经多年使用,缺乏必要的检修和保养,大部分已陈旧破损或弃置不用。三是管理不善,人员经常变动,素质较低,相当部分水厂由私人承包,经营者为了利润,削减必要的投入,90%以上的小水厂供水无消毒,实际上已成为直供河涌水的泵站。由于仍有超30万人饮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不洁水,影响了这部分饮用者的健康,也会导致水源疾病的流行。


  二、1996~2000年补贴900万元,实施农村饮用水改造  
  1996年10月底,市政府发布《关于解决我市部分农民生活饮用水卫生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加强取水点水源保护,包括西江中山河段、小榄水道、鸡鸦水道等水资源保护区的水源,减少和控制废水、废渣和杂物对水源的污染。市政府决定从1997年起,3年内每年拨款300万元,共投资900万元,专项用于补贴困难管理区铺设供水主要管网。要求经卫生部门监测水质仍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镇办水厂必须于1997年6月底前整改达标,在整改期限内仍未达标者必须停产整顿。
  1997年底,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提请审议我市部分农民生活饮用水卫生水改补贴方案的请示》,补贴未解决生活饮用水卫生的困难管理区和革命老区。经审定,全市解决部分农民生活饮用水工程总工程费近5400万元,市政府补贴900万元,约占总工程款的16.6%。当年,63个管理区水改工程动工,比原计划多了5个,黄圃等20个管理区竣工的水改工程通过市验收,已有7个镇的饮用水达标。
  1998年12月,横门、横栏、板芙、神湾等4个镇共32个管理区全部完成农村水改任务,南头、黄圃、三角等7个镇共58个管理区中有25个管理区完成农村水改任务。至2000年7月3日,市建委牵头验收96条村的水改工程,占水改村总数的68%,26.56万农民的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三、2007年“村村通自来水”列入十项民生工程  
  至2006年底,尚有坦洲镇、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南朗镇和神湾镇4个镇区的14个行政村(管理区)涉及36条自然村未通自来水,涉及人口34449人。在市第十二届党代会工作报告中将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列为2007年十项民生工程。市委副书记、市长在市第十三届人大会议上承诺,在2007年内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市成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督查小组,由市建设局协调;坦洲镇、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南朗镇、神湾镇以及市供水有限公司分别成立“村村通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各自的改水工作,把“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力争在当年国庆节前完成“村村通自来水”任务。五桂山、南朗、神湾等3个镇区的改水工程由市供水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和实施,涉及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南朗镇、神湾镇9个行政村的20个自然村,共11949人,投入资金2250万元。坦洲镇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由坦洲镇政府负责投资和实施,具体工程实施由坦洲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涉及5个行政村的16个自然村,共2.25万人,约占全镇户籍人口的34.07%,投入资金4130万元。


  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如期完成  
  五桂山工程全长约1200米的输水管道于2007年2月12日全部铺设竣工,工程总投资约1600万元。坦洲镇为确保国庆节前能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及时调整新合村的改水工程的施工方案,将原来沿水闸铺设管道方案调整为河底水平定向牵引施工方案,在河面12米以下铺设供水管639米。
  市供水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深入坦洲镇、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南朗镇、神湾镇等14条行政村,逐一验收改水工程,所有铺设管道通过试压验收合格,全部可以通水,标志着中山市最后14个村实现通自来水,至此,中山市成为全省第一个“村村通自来水”的地级市。(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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