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200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8 【成文日期】2007-12-16 【点击率】972次

 
  市委、市政府实施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战略目标,重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人居建设与自然保育、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初步探索出一条经济、社会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先后获“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联合国“人居荣誉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最佳商业环境城市”等称号。
  200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创建全省首个地级生态市的目标,大力推进内河涌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等11项生态市创建重点项目,成效显著。
  一、加快生态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在产业选择上,大力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夯实生态文明的基础。提高各类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从财税贡献率、资源消耗、投资强度、产业链条、就业解决率、环境影响等方面综合考量引进项目,优先发展低消耗、占地少、产出高、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实行“三个一批”,即试点推广一批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加快转移一批环境承载压力大的劳动密集型、环境污染型企业,发展一批环境友好型的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环保服务企业,实现全市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市财政每年划拨2亿元成立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环保型、生态型产业的发展以及环保节能技术的改造和推广,节能减排力度不断加强。在产业模式上,全力推动资源的集约型投放。至2007年底,全市24个镇区建立25个国家级生产基地,13个省级专业镇,成为全省产业集群最密集的地区之一。通过调整改革初期零散分布的产业布局,走集群式发展道路,中山在原有产业结构基础上大幅度降低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源耗损,提高资本投放的密度,初步建成资本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的产业发展模式。在产业环节上,加强营销和研发2个附加值高的生产环节的发展力度。通过在全省11个建成和在建的产业转移园区,帮助企业拓展走向全国、走向国际的产业空间,通过“腾笼换鸟”为中山创造环境效益。2003年,中山成为全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2个试点城市之一,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率80%以上。200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近30%,COD、二氧化硫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GDP能耗下降3.9%,初步形成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二、加快生态人居建设,转变城市建设管理模式  
  坚持“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城市发展理念。在设施投入与政策保障以外,坚持规划先行,适度开发,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对中山建设宜居城市进行整体规划。从20世纪80年代起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1997年全市开始进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2004年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5年被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2007年,中山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大气质量标准,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日平均值逐年下降;农村地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到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地面水二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1%~100%;区域交通干线噪声逐年下降。2005年,中山在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把占全市总面积1/9的区域划为市生态保护区,统筹区域发展,并对全市24个镇区的发展强度与人口居住规划做详细的控制性规划。
  2007年,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报告对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以创建全国生态市为契机,进行人居环境建设的新部署,确保生态城建与生态保育双双取得新突破。计划投资50亿元建成10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力争2008年内处理能力达75.5万吨/日,城区和镇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启动新一轮内河涌整治,将内河支堤加高培厚与河道清淤疏浚作为主攻方向,优先整治主干河涌和公共河涌,尽快完善和提高内河防洪、排涝和生态功能。整治、优化海洋资源,重点开展河口与海岸护岸工程、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海滩涂围垦、滨海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工程建设。投资1亿元,实施沿海滩涂红树林湿地恢复工程和红树林湿地生态区扩展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扩展到1万亩,构建沿海生态屏障。加强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加快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实施方案,落实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等要求,推广绿色建筑,建设一批节能型住宅小区。


  三、加快生态人文塑造,转变公共管理模式
  2007年,中山市大力加强生态人文的塑造,变政府一个积极性为多个积极性,变单纯政府投入为政府引导、群众推动、社会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健全环境保护的公共管理模式,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中山市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中山市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明确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完善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并执行《污染源分级管理办法》和《中山市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划分污染源等级并采取分级监管措施,强化各级监管责任,建立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状况,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状况评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严管企业,依次以绿牌、黄牌和红牌标示,对环保严管企业和警示企业建立整改台账,做到监管到位,落实整改措施。2005~2007年全市共评出环保诚信企业92家,形成良好示范作用。加快总投入2500万元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对全市污染控制企业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筹建汽车尾气年检在线监控系统、河流水质在线监控系统、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提高环境监控水平。规划建设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解决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出路。完善对重大民生工程等项目审批制度。设立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跟踪负责制的即报即办。深层挖掘行政提速空间,缩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察、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申领、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监测等工作的办结时限。完善问责制,加强统一规划,在总体目标框架下细化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统一监督管理、分部门实施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各镇区分别与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责任书,将节能降耗责任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推动市民形成生态人文的环保自觉,满足市民对生态环保的要求。通过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与发展旅游业,把环保生态的内涵、意义、要求与市民素质、市民意识、市民利益的加强紧密结合。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10所,绿色社区7个。积极培育生态人文的研究氛围,成立生态环境教育中心和生态文化研究会,加强生态市建设理论和生态文化的探索与研究。积极培育生态人文的舆论氛围。在有关媒体开辟环保政务专版,开展各种环保咨询、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环保舆论氛围。(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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