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6)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7 【成文日期】2006-12-03 【点击率】303次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山市迅速贯彻落实,制定《中山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督导组,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年财政对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21.7亿元,比上年增长15.3%。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
  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绿色农业发展态势良好。落实各项发展粮食生产的扶持措施,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6.94万亩,亩产363公斤,总产达13.41万吨。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建成外西北片的花卉苗木产业区、横门口民三联围片的香蕉产业区、环五桂山片的脆肉龙眼与荔枝产业区、北半部的冬瓜与粉葛产业区、中部的水生蔬菜产业区、内西北片的水产产业区等六大优势产业区。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稻、蔬菜、果树、花卉、畜牧、水产等各类优质适用品种,全市农业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0%。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东裕牌”脆肉鲩获首届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成为广东渔业类的第一个中国名牌。全市有国家级绿色食品和名优品牌4个,另有5家水产企业的9个产品获省名牌产品称号,占全市农业类省名牌数的39%,占全省1/3。农产品出口取得新突破,中山香蕉和活鳗成功进入日本市场,神湾港成为进口水果、苗木的省级指定口岸。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7家,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75亿元,出口创汇近7亿美元,上缴税收2238万元,带动农户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2003年起共培育发展了神湾菠萝协会、民众镇香蕉协会等26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市、镇(区)两级农产品流通协会发展至16家,有效带动农产品市场繁荣畅旺。举办2006年中国国际食品工业经贸洽谈会、中国(中山)国际果蔬产业标准化论坛暨果蔬冷冻链与检验检疫论坛和中国(中山)果蔬交易会。“黄圃腊味”通过国家与省两级评审,进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行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全市8个镇、16条村率先整镇、整村申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强化源头把关,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加强全过程的监管与控制,全年没有出现动植物疫病,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54亿元,增长2.9%。
  2006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21.2亿元,比上年增长28.5%,平均每村集体经济收入804万元。大力扶持后进村发展,从2006年起至200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48个年集体经济纯收入低于100万元的经济欠发达村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对有效益、符合规划与环保要求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直接补贴。2006年,有12个集体经济欠发达村实现经济纯收入达100万元以上。
 

  二、农民收入提高,生活宽裕安康
  2006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9006元,比上年增长11.2%,城乡居民(常住)人均储蓄存款余额33797元,增长12.1%。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免征农业税,实现农民农业税赋零负担。加快实施农民就业、养老、医疗保障“三个一”工程,缩小城乡差距。一是基本建立起覆盖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城乡统筹就业体系,促进就业专项经费从2004年的800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1200万元,3年间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88万人,在现有的57万农村劳动力中,72%已转向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全市农户收入的78%来自非农产业。二是全面启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市财政对每个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每人每月补贴10元(500元缴费标准)或6元(300元缴费标准),各镇区补助资金人均不低于市的补贴标准;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市、镇(区)两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72元,城乡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44元,个人年度住院医疗报销额度最高可达4.5万元。至2006年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4.9万人和19万人。由2006年起,市财政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到每人每年20元,各镇区补助资金人均不低于市的补贴标准,至年底,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97.1%,人均筹资达90元。实施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工程,投资6300多万元改造扩建11家镇级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41%。各级财政增加教育投入近5000万元,实现全面免收户籍人口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年市、镇两级投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700万元,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城镇低保标准为320元/月,农村为280元/月,全市共有8836户24816人被纳入低保,占总人口的1.75%,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4年起实施城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设定城镇低保对象和农民每人每月的分别为门诊报销额度42元和35元。2004年成立“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将低保对象和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元以内的贫困家庭子女纳入扶困助学的对象范围。
 

  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民风健康向上
  深入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派送科技影碟1000盘、科技资料1.6万册、科普挂图2500份,举办科普集市4场和科技培训班300场次,培训农民3600人次。保护和发掘农村文化,坦洲咸水歌、小榄菊花会项目被列入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长洲醉龙项目被列入广东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小榄镇、沙溪镇、黄圃镇、坦洲镇、大涌镇、南朗镇分别以书画、龙狮鹤舞、飘色、民歌、红木雕刻等民间艺术先后获得省级“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称号。
  

  四、村容村貌整洁,生活环境改善
  农村“五项工程”(即农田路网建设、内河整治、低产渔塘整治、森林改造、乡村四旁绿化和缓坡山地种果)取得新成效。市级投资1.3亿元,新建农路210公里、农桥80座、涵闸56座,改造中、低产田2.7万亩,整治低产鱼塘20万亩,整治内河涌150公里,完成“一区三线”林相改造2万亩,“四旁”(即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682公里,全市各镇区建成区绿地率28%,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森林林木覆盖率23.8%。稳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程,全市有西区等10个镇区规划25个农民居住小区,其中建成13个,占地面积约1000亩,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可供4500户农民居住。2006年开展第二期低保对象茅屋改造工程,市、镇两级投入1900万元,改造632户危房。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并逐步完善其功能。全市现有农村公路393条1356.17公里,其中等级以上公路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94%。全面实现村村通班车,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发展农村商业网点,建立配送中心,开办乡镇农家店22间,将农家店超市开到农民家门口,实行全市统一店面规划与改造、统一商品配送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0个,建站完成率47.79%;社区卫生服务人口114.2万人,覆盖率81.09%,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卫生服务。
  

  五、农村管理制度完善,村务民主公开
  基本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市完成改革的村(社区)226个、村民小组2527个,分别占应开展改革村(居)、组的95.4%、90.4%。2001年起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2006年中心城区和小榄镇辖区内行政村全部改为社区居委会。
  村务公开和农村民主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基层民主有序发展。各村的村务公开栏均达到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每个镇均建立2个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2006年,开展对28个村民小组的集体经济审计试点工作。推进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加强对村民的普法教育,141个村通过省民主法治村检查验收组的考评;全市有人民调解组织30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76个,调解人员1981人;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乡村行——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全市性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有力推动打造“法治中山”的进程。选好配强村(居)“两委”班子,加强对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和“两委”班子成员的管理。组织开展“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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