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通知》精神增创两个文明建设新优势的通知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9 【成文日期】1998-12-04 【点击率】911次


各镇区党委、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直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仅实现了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也取得了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今年6月初,中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决定把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做法,作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的一个先进典型,通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向全国推介。6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开展学习中山市创建文明城市经验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学习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市委、市政府认为,中央文明委和中宣部的决定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通知》,是对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付出的巨大努力的充分肯定,体现了上级对我市各项工作的支持、鼓励和鞭策,《通知》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的殷切期望,是当前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省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如下三方面工作。
  一、以学习贯彻《通知》为动力,进一步增强提高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文明建设的水平,增创两个文明建设的新优势,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实现省委对我市提出的在交好两份答卷上为全省作出榜样的重要指示的需要,是省委赋予我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学中山,中山怎么办?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政领导都要认真回答这一问题,变压力为动力,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闯出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路子;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虚心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克服骄做自满、固步自封的思想,坚决摒弃一切形式主义和脱离实际的做法,认真查摆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积极整改,促进我市群众性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以学习贯彻《通知》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发展、提高我市创建工作的水平
  (一)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抓好创“三优”、深化“三德”教育工作
  1.以人为本,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建立和完善规范道德行为的各类社会公约,使市民有章可循。
  二是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艰苦奋斗传统的宣传教育,并充分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三是加大“科教兴市”的实施力度,促进全市科教事业迅速发展。继续大力抓好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
  四是大力推进《中山市扶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规定》的实施,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倡高雅文化,构筑起覆盖全社会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体系。
  五是继续深入开展以“中山人精神”为重点的公民意识教育活动,促使市民逐步树立起以民主、法制、道德、公平等观念为核心内容的公民意识。
  2.加大“三优”建设的力度,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一是进一步提高优美环境的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领导力量和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城市规坷、建设和管理的投入。近期目标是把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文明城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促进城乡环境向更高层次迈进,建设一个碧水、蓝天、花鸟鸣翠的新中山。
  二是进一步提高优良秩序的水平。要在现有社会治安成果基础上,再接再厉,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要加大集中统一“严打”的力度,减少各种刑事和治安发案数,提高破案率;继续加强安全文明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增强市民的安全感,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保证。
  三是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的水平。优质服务是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体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服务的总体水平。首先是继续狠抓“窗口”行业的建设。全市党政机关、经济管理和执法部门要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出“三服务”、做人民公仆的自觉性;各行各业要进一步开展创文明行业活动,提高“为民、便民、利民”活动的水平;要搞好拥军优属、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工作,争取我市早日创建成为国家双拥模范城;要进一步强化各种监督机制,不断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
  (二)抓好五个结合,切实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1.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要与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三大战略、增创四大优势的部署结合起来;各级党政领导要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好的精神状态。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和下半年各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决走》,深入开展以产权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创我市经济体制的新优势。二是积极开展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通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增强外向型经济的带动作用;鼓励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事务和经济工作的管理力度,特别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实现增资减债,开源节流,提高经济效益。通过落实以上措施,确保我市顺利实现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3%的目标。
  2.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要与落实李长春同志对我市提出的“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增创优势,再振虎威”的指示结合起来。省委、省政府肯定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做法,不仅为我市创建工作注入强大动力,而且进一步提高了中山市的知名度,为我市更好地发挥区位人缘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各行各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势利导,乘势而上,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实现我市跨世纪发展蓝图打好基础。
  3.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要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要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好“为民、便民、利民”活动,建设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民心工程”,让群众既受到教育,又得到实惠,进一步激发起人民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认同感和积极性,在全市掀起新一轮文明建设的热潮。
  4.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要与强化依法治市工作和加大反腐败牛争的力度结合起来。通过大力实施依法治市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同时加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政领导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5.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要与我省正在开展的“严打”集中统一行动结合起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繁荣、文明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务求实效,增创全南精神文明建设新优势
  省委、省政府的《通知》将进一步激发起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握这一势头,广泛动员,精心部署,努力提高各项创建工作的水平。
  首先要加强领导。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省委提出的要求以及与兄弟市比较,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各级党政领导要保持客观的态度和清醒的头脑,按照《通知》要求,自加压力,提高创建标准,做到思想不自满、领导不松劲、工作不停步、投入不减少,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到新的层次。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机构的力量。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和创建办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实各类专业队伍的力量,在大力巩固、发展,提高现有创建水平的基础上,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以更丰富的活动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发动城乡群众投入到新一轮的创建活动中去。
  第三,要坚持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章立制、奖惩有度,是我市创建工作取得成果的重要因素,必须把加强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在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要把创建工作的成果作为考评领导政绩的重要标准,把遵章守法普及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创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第四,要狠抓各项创建措施的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提出的要求以及本《通知》的精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加强创建工作,增创两个文明建设新优势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要明确各领导成员、各个专责机构以及有关人员的职责,制订长远的、阶段性的任务指标,做到统一部署,协调一致,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第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舆论声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对省委、省政府《通知》的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到“全省学中山,中山怎么办”的大讨论中去,鼓励全体市民进一步总结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增强人民群众增创中山两个文明建设新优势的责任感;各新闻媒介要及时。生动地报道我市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在全市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局面。
  各镇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本《通知》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
199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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