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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200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是我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重要的五年。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决定》的精神,为全面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纲要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把我市建设成为文明、富庶的现代化城市,特制定本规划。
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战略方针,从多方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精神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对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工作中,忽视思想教育,忽视精神文明,“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在社会精神生活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必须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
我们正处于向下世纪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迈进的重要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伟大事业。我们进行的精神文明建设,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是继承发扬优良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我国跨世纪宏伟蓝图的全面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关系到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执行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二、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加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依法治市,着力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为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开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九五”期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在全市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弘扬“团结、爱国、求实、创新”的中山人精神,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努力塑造具有开拓精神、爱国情怀、文明言行、健康身心、良好风尚、严明法纪的现代中山市民新形象;积极创造务实创新的精神环境、团结拼搏的工作环境、友好合作的投资环境和优美安宁的生活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用3-5年时间把我市率先建成“经济繁荣,政治清明,风尚良好,科教领先,文化发达,规划科学,建设美观,环境优美,管理先进,城乡一体”的文明城市。
为实现上述目标,“九五”期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是:
(一)加强思想和道德建设
1.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要突出抓好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学习与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镇区领导、企业干部、执法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教育。实行各级党委学习中心组、处级干部学习班、理论骨干培训班、党员和干部轮训班等“四个轮子”一起转。通过培训、轮训、集中辅导、分散自学等多种形式,联系中山改革开放的实际,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正确地把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澄清在社会主义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当前特别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围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同时,要注重引导人们坚持在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以“三个有利于”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协作、自主与监督、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自觉地把按价值规律办事与发扬为人民服务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要认真组织实施中共中央批准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广东省的贯彻意见,广泛深入地对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干部群众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在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多作贡献的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亨乐主义、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的思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要在完善现有的第一批11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施的基础上,5年内再命名一批教育基地,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把节日庆祝纪念活动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人们爱国热情的载体。加大教育力度,丰富教育内容。
要充分利用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发挥社会舆论的综合整体优势,抓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普及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
要全面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党政干部廉政守则(试行)》,落实反腐保廉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强化监督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堵塞各种漏洞。要经常对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进行党的根本宗旨、优良作风和群众路线的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牢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要坚决反对和严肃处理以权谋私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2.加强道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要在强调加强自身修养、自我约束的基础上,坚持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法规制度约束相结合,促进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和道德风尚,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道德建设。要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中加强公职教育,大力倡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实事求是、勤政廉政、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从政道德规范。通过在党政部门和单位中广泛深入开展“便民、利民、为民”等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以法律来规范公务活动,防止把商品交易原则带到党的政治生活和机关公务活动中来,反对和遏制以权谋私、钱权交易、官僚主义等消极腐败现象,热情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优良社会风气的形成。
二是抓好各行业干部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职业道德建设。要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当前重点要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反对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特别是执法管理部门和“窗口”单位,要认真开展创优争先等活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医疗卫生部门要大力倡导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医德医风,坚决反对敷衍塞责、见死不救和收受病人及其家属红包等不道德行为。商业服务业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文明经商、方便群众、优质服务的商业道德,坚决反对唯利是图、毁约失信、造假卖假等不道德行为。教育部门要大力倡导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的高尚师德,坚决反对己身不正、治学不严、重教轻育、以罚代教及乱收费等行为。宣传文化新闻部门要大力倡导报实情、讲真话、创精品的职业道德,坚决反对粗制滥造、唯利是图,搞假新闻、有偿新闻和传播文化垃圾的行为。
三是搞好公民的社会公德建设。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见义勇为、扶正祛邪、助人为乐、热心公益的社会公德。要从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抓起,务求实效。要认真宣传实践《新三字经》、《社会公德四字歌》,运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和公民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和“慈善万人行”等活动。
四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科学、优生优育等;积极宣传实践《家庭美德五字谣》,促进健康文明的新家风和科学生活方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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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科教文体卫建设
——贯彻落实“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精心实施“科技兴市”战略。要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增加科技的投入。要建立健全科研机构和科技网络,加强科技人才的使用和管理。要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市民的科技水平。到2000年,我市科技进步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
——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强市”的方针,在进一步巩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的同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力争1998年前实现全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争取1997年基本实现普及高中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5%。在此基础上,办好各类中专学校、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技工学校,扩建中山学院。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到2000年,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8%、95%、85%以上。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优化青少年育人环境,努力培养造就一代新人。
——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事业。各项宣传文化事业都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要逐步建立六个网络(即艺术创作网络、演出网络、群众文化网络、电影放映网络、文物博物网络、文化市场网络)。市图书馆要充分发挥效益,进一步增加藏书。镇区文化站的建设要全部达到文化部的标准要求,现有的5个一级文化站发展成文化馆。完善广场露天演出场所,开展广场文化。要充分发挥社会办文化事业的积极性,鼓励集体和个人依法经营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产品,重视引进外资建设文化设施。要做好对文物、古迹、历史名人故居的保护工作,充实博物馆。广播电视行业充分运用正反面教材,加强导向性教育。各镇区要建成综合性的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中心。增大市电台发射功率,扩大覆盖面。完成以光纤为主干线的全市有线电视联网,实现市镇两级电视会议的功能。到2000年,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99%。继续办好中山日报,由现在的周六刊发展到周七刊,并力争自办发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舆论宏观管理的体制,完善新闻评审等制度,建立定期评估和经常性检查制度。加强对新闻出版业的调控,重点抓好对报刊和音像制品的管理,加强对电台、电视、报纸广告等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积极做好承办广东省第十届运动会闭幕式和竞赛的组织工作,以及组队参赛工作。大力开展创建“体育先进镇”活动,力争每年有2个镇区达标。加强住宅小区和居民集中地小型体育场所的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医疗卫生改革,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全面实行医院分级管理和医院周期评审,到2000年全市拥有三级甲等医院4家,二级甲等医院6家,一级甲等医院20家。全市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4.1张,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25人。加强农村卫生站的管理,农村卫生站覆盖率达100%。建立和完善各种社会保障,逐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障覆盖面。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75岁。
——积极推广普通话。各级领导要积极推广普通话,做到带头学、带头讲;学校教师讲课一律使用普通话;服务行业、厂企管理人员要学会使用普通话作为服务和管理的语言;全市性大会一律使用普通话;广播电视等传谋继续开设普通话专栏节目。到2000年,全市村镇以上干部和大多数青壮年都学会讲普通话。
——抓好一批精神文明硬件的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和发挥现有设施功能及作用的同时,市重点抓好的项目有:重建孙中山故居陈列馆,完成孙文纪念公园第二期工程,筹建中山市文化中心,在火炬开发区、东区、西区、中区、郊区各新建一座可容纳600人的电影院,新建市新华书店图书发行中心,筹建市广播电视中心,建成中山一中高中部,建成博爱医院、市人民医院杨志云外科综合大楼及口腔、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兴建体育综合训练馆和综合大楼,建立市爱国主义教育展览厅。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把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的强有力的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对农村基层组织,要坚持按照“五个好”的标准,重点抓好管理区党支部的建设,选配好支部书记。加强对管理区干部的轮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市场意识、科技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要继续开展“双学双为”活动,落实“双目标”责任制度,同时切实抓好党员电化教育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强有力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保证系统。
在此基础上,要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创举,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要在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户、文明经营单位(户)、文明单位、文明镇区、文明城市、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城乡共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创建一批“规划科学、管理高效、经济繁荣、社会文明、风气良好、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文明村镇。“九五”头两年,市重点抓好示范点,然后逐步推开。要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卫生、体育、科普和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等活动,建设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和禁赌禁毒打“黑”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要建立和完善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评选制度,按照市《关于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文明户的动态管理。坚持半年初评、初查,年终总评、总复查的制度,形成竞争评比的良好机制。今后5年内全市文明单位和文明经营户达标率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点来抓,务求实效。城市重点抓社区和单位,农村重点抓管理区和家庭,行业重点抓服务群众的“窗口”和“执法部门”。要继续开展富有中山特色的“十杰市民”、优秀外来员工评选以及“慈善万人行”、创“文明岗位”、“文明线路”、“文明路”、“文明车”、“安全文明小区”、“青年文明号”等活动。特别要抓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力争我市在“九五”期间成为广东省文明城市。
(四)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
按照“碧水、蓝天、绿地、花鸟城”的目标,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投资环境。
1.认真贯彻全国村镇建设“九五”指导方针,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把村镇建设纳入全市现代化城区的大格局内,加快城市化进程。到2000年末,城区建成面积扩大到3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增至60万人,城市化达到45%以上,接近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人均道路面积提高到2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18平方米。加快环市路、二环路规划和建设,形成城区道路回环。加快旧城区改造建设,基本完成岐江河两岸的整治,进一步完善紫马岭公园的各项设施和功能。
2.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到2000年,全市总体环境质量保持并力争超过“八五”期间最佳年份的水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城区环境噪声达标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50%以上;建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势头得到控制。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生活质量和环境卫生质量有较大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强市民的城市意识和卫生意识的教育。城区要巩固、发展、提高已取得的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在农村全面开展创“卫生镇”、“卫生村”活动,按照标准,成熟一个命名一个,力争每年有3个镇达标。
4.大力抓好环境的绿化和美化。到2000年,城区人均绿地面积从目前的8.6平方米提高到11.6平方米,新建城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35%。配合城市规划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雕塑和园林艺术小景,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文景观。
(五)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
要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的理论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普法、司法、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要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制度建设。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逐步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加快法制建设步伐,运用法律武器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几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设物质文明关键在党,建设精神文明关键也在党。各级党委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两个文明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两个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真正做到认识、工作、措施、人员、资金“五到位”。市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由1名市委副书记担任主任,l名市委常委、1名副市长担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文明办)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起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组织评比等作用。各级党委要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本地、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各级领导抓“双文明”建设的岗位责任制,把是否重视精神文明、是否抓出成效,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内容。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时,不仅要看领导物质文明建设的实绩和本领,而且要看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实绩和本领。
(二)增加投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有物质保障。要从全局出发,多渠道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必需的资金。
1.增加财政拨款。各级政府要把精神文明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要制定合理的投入比例,纳入财政预算。金融部门也要给予支持。
2.引导社会各方面捐赠、集资,积极支持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方面建设。
3.完善和落实宣传、文化经济政策。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意见》(中发〔1992〕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我省宣传思想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粤办发〔1994〕5号)的精神,继续实行宣传文化企业上缴所得税列支,建立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等政策。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粤财税[1995]8号)的规定执行。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把两个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抓的工作机制。要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工作安排,纳入财政预算。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健全竞争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市坚持每年对镇区和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精神文明建设大检查,坚持每年命名、表彰一批市级文明单位(户)的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的机制。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形成全党重视、全社会关心和参与的格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各职能部门、人民团体、都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其他部门和单位要紧密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各镇区、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狠抓落实。
〔中委(199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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