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骏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3 【点击率】517次

 

  刘宗骏(1843—1904),字论道,号云房,香山县石岐(今中山市石岐区)南下人。天资聪颖,少年时入读邑学,虽未取得功名,学问文章却扬名于世。清政府公派幼童赴美留学,陈兰彬和容闳2位正、副监督慕名聘其同行,任学童汉文教习。詹天佑、唐绍仪等前后4批共120名留美幼童都成为其学生。1881年清政府召回全部留美幼童,却留其在美国任驻美使馆随员,不久调任驻古巴总领事馆襄办。他十分同情卖身到古巴做“猪仔”的华工在异域的非人遭遇,在驻古巴公使刘亮源(香山籍外交官)支持下,请律师为华工申辩,使在古巴的华工6万人恢复人身自由。利用职务之便,热心代华工们写家书信寄返家乡,让家人知道亲人健在,非常感激。为人耿直,见义勇为。任驻古巴马丹萨市领事时,将领事馆中有人违法卖护照给古巴人贩子偷运华工非法赴美,令华工蒙受很大损失之事报告当局,不料被同僚倒打一耙,反受处分,贬调到日斯巴尼亚(即西班牙)公使馆当随员。其间又报告因中国在吕宋(菲律宾)没有开设领事馆令华工受虐待,派驻领事护侨建议被采纳,使清政府很快设立驻吕宋领事馆。在美国、西班牙、古巴3个国家从事外交工作10余年,升任为参赞、公使代办等。处理交涉问题,以维护国家尊严,保护华侨利益为重。任满回国获授予知府加盐运使衔,得曾国藩、李鸿章等朝廷重臣大员赏识。1904年在上海寓所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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