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四害”
自1979年起,逐步开展环境治理及消杀技术相结合的除“四害”(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行动。1987年8月,在石岐区太平路167号成立除“四害”专业机构——中山市除害消毒管理站,隶属市爱卫办。在城区公共地带开展除“四害”工作,并为一些单位、酒店及厂企承包除四害有偿服务。1990年12月,市除害消毒管理站迁址东区柏苑新村莲花阁3幢一楼。1996年12月6日,市除害消毒管理站独立设立,为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0名,经费从财政专项经费及服务性收费中解决。承担城区除“四害”工作,协助和指导各镇(区)开展除“四害”创建卫生镇工作;培训和指导专业人员;按市爱卫办授权,负责考核鉴定及验收镇(区)的灭鼠、灭蚊蝇、灭蟑螂工作;开展“四害”生态调查,制订科学的防控措施。1993—2004年,中山城区先后被省爱卫会授予“广东省无鼠害先进城区”、“灭蟑螂先进城区”、“灭蚊蝇先进城区”称号。
二、城区市容卫生
1984年,石岐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整顿重点马路、街道38条,车站22个,摊档1000个,贸易市场10个,清除路障175处,进行卫生突击行动3次、6444人次参加,清洁卫生死角137处,清理垃圾淤泥432吨。同年底,广东省组织16个城市卫生检查,石岐岐江区办事处被评为广东省卫生先进单位。1986年,成立中山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科级),督促和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秩序及施工环境、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容卫生、摊档摆设、噪音污染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1987年4月,由市政府牵头、石岐各区办事处组织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门前三包”责任人队伍共868人,上岗执勤、监督、维护门前卫生绿化设施和秩序,做到随脏随扫,保持市容环境卫生。至2005年,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社会化管理,由专业清洁公司承包管理。
三、垃圾集中填埋和焚烧
1982年前,中山没有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1982年,石岐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再用自卸垃圾车运到郊外堆放。1983年,县政府投资25万元,在石岐郊区的新安狗仔坑开辟面积10.5万平方米的垃圾填埋场。1986年11月1日起,石岐城区对工业、商业(包括饮食行业)、建筑业的垃圾清运实行有偿服务,由市清洁服务公司按时上门清运,集中填埋;居民生活垃圾、行政机关及其他类厂企商店的垃圾清运属无偿服务,装入垃圾袋,定时送到垃圾集结屋,由市环卫处负责清理、收集,再统一运到垃圾场填埋。部分镇(区)的农村垃圾由专门人员负责清理、收集到垃圾场填埋。2003年,执行国家颁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订《关于中山市医疗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的实施意见》,在南朗镇与火炬开发区交界的蒂峰山建市医疗垃圾焚烧处理厂,统一收集、运送和集中焚烧市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
四、污水处理
1985年起,石岐5个区(中区、岐江区、莲峰区、烟墩区、西区)改造下水道渠口,安装曲管装置,代替原来水封不全的装置。至1987年底,石岐老区街道的渠口基本换装曲管,市政府逐年增加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补贴费用,推动建设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至2002年补贴标准为100万元/万吨·日,逐渐完善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和医疗污水处理。2003年全市25家二级以上医院和部分一级医院均建立污水处理系统(称污水处理站),未建立污水处理站的医院采用人工定时投放含氯消毒液至下水道的方法处理污水。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
1959年筹建石岐自来水厂,10月1日石岐正式通水。1980—1993年,建成城区的全禄水厂和蒲鱼洋水厂,使用有液氯消毒;建成镇村水厂147家,其中村级水厂的消毒主要采取次氯酸钠发生器;建成二次供水设施12个。1992年,市政府下发《中山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市级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及高层建筑二次供水的水质实行每月1次监测,对镇(区)水厂的出厂水每季度1次监测,对村级水厂的出厂水每年至少监测1次;同时,根据水源污染和疾病流行情况,随时加强监测;对检出超标项目提出改进措施。但逐渐出现管理不善、设施水平低、水源污染强度增大等情况,1994年底全市仍有约50%的居民饮用不合格的供水;但据历年的水质检验分析,重金属无检出超标项目(标准≤1万个/升),反映中山市的水质重金属未构成严重污染。
1996年10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解决我市部分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问题的通知》,同年12月,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促进解决供水卫生安全问题。2003年12月31日,省爱卫会授予小榄自来水公司水厂、坦洲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厂,黄圃镇自来水厂、东凤镇自来水厂为广东省农村自来水厂称号。至2005年,市镇(区)饮用合格供水的人口占供水人口总数(市、镇、区)的95.29%,供水卫生安全仍存在一定问题。
六、农村改厕
2001年8月,市爱卫办对全市农村直排式厕所进行摸底调查,全市共有直排式厕所7500间。2001年12月实施《关于彻底整治中山市农村直排式厕所的工作方案》,部署中山市全面治理农村直排式厕所工作。2002年4月15日,全国爱卫会授予中山市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同年7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中山市农村直排式厕所治理情况的通报》,加大力度治理直排式厕所。当年筛查直排式厕所8662间,治理率100%;总投资399.6万元,其中镇投资188.7万元,村投资110.1万元,个人投资100.9万元。2005年,治理直排式厕所3952间,镇村总投资达138.8万元。停止使用直排式厕所后,改用三级无公害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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